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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問我怎麼回事。我苦笑,搖頭,嘆氣,痛苦地閉上眼睛,但就是沒法解釋。我怎麼解釋?遇到個陌生人,跟人家去夜總會,和小姐聊了大半夜,拿了人家預先支付的一萬塊,結果幫人家搶了銀行。太傻逼了。
“我出去辦點事。”說完,我戴上墨鏡,拉高衣領,迎著風雪出了門。
我不知道那兩個搶銀行的人是誰,但以他們的身手,根本不需要我多此一舉去破牆挖洞。事後想來,這明顯是有人要坑我。當然,肖莫聲難逃干係,不過,我最想弄清楚的,是他的後臺老闆。
我按著肖莫聲名片上的地址,在銀茂大廈第八十層找到他的公司辦事處,被前臺小姐攔下。
“我找肖總。”我說。
“有預約嗎?”
笑話,難道我會先告訴他,我要來找你算賬嘍,然後再來找他?
“沒有預約,不過我有急事要找他。”
“不好意思,沒有預約,您不能立刻見他。”
“好。”我起身,走到她面前,打了個響指,玻璃杯立刻無聲無息地穿孔,清水流得滿桌都是。她嚇得不敢出聲。
“告訴我,他在哪裡?”
她指了指走廊。高階商務樓的機構太複雜,一個動作哪裡能指明道路。我煩勞她帶路。她遲疑。我就誇她的戒指漂亮,嚇得她立刻捂住手指,戰戰兢兢地帶路。
來到會議室門口,我示意她開門。她又猶豫。我又朝她的戒指看了一眼,不料不管用。她哭喪著臉:“如果我把你帶進去,從明天起我就別想到這裡上班了。”
這麼苛刻?我心說。看那肖莫聲一臉猥瑣,沒想到對員工居然如此嚴厲。出於同情,我讓她閃到一邊,親自推開門。會議室裡有六個穿著黑色西服的人,正在低聲商量著什麼。那一瞬間,我敏銳的聽覺使我清晰地聽到兩個字:“白粉。”
對我這個不速之客,他們怒目而視。我轉而對引路小姐怒目而視。靠!敢耍我!這六個人裡哪有肖莫聲?!
沒等我發作,屋裡的六個人一起朝我撲來,居然人手一杆五四式。臥槽!闖了賊窩了!
“不許動!”我和那幫人異口同聲。區別是,他們六支手槍對著我,而我岔開十根手指對著他們。
“把手放下!”他們叫喊。
“都給我坐下。”我輕聲說。六個人看了一眼手中化為粉末的槍,乖乖地坐回到會議桌前。
“你,過來。”
前臺小姐苦著臉搖頭。我沒那個耐性,一把拖過來,往那六個人面前一按。她當場嚇哭了:“肖總,對不起啊!這位先生一定要找您,我實在攔不住啊!”
六個人當中的一個胖子滿頭冒汗:“沒你的事,出去。”
這個人是肖莫聲?開什麼玩笑。我突然明白過來,我被耍了。這個是真的肖莫聲,而僱我挖牆的那個瘦子,不過是把這個肖總的名片給了我而已,是個冒牌貨。至於他是如果得到這個肖總的名片,鬼知道,或許是路上撿的都有可能。
我罵個“靠”,轉身就往外走,迎面有兩個保安朝我跑來。再仔細一看,那不是保安,是警察。
誰?誰報警?應該不會。前臺小姐沒機會報警。她帶我進來的時候也沒有表現得多異常。說不定那兩個警察是來抓會議室裡的那些人的。他們剛才不是在討論白粉的事嗎?對,一定不是因我而來的。
現實中的警察絕不會像電視裡那樣大喊一聲“不許動”。他們一聲不吭,衝上來就是擒拿動作,直取我的手腕。疼痛讓我清醒——老子現在是通緝犯啊!走在街上就會被人舉報的。當時我並沒有想更多。其實,大家想想,就憑那個模糊的夜景影像,如果不是熟悉的人,誰看得清那是我啊?顯然是有人等著我出現,然後向警方報案的。
疼痛也讓我爆發力大增,左手紅光大盛,抹過警察的胳膊,一層皮就抹沒了,痛得他大聲慘叫,嚇到了另一個。我趁機擺脫兩人的糾纏,沿著走廊飛奔。
又有一組警察攔住了去路,我張口吐出火球,用碎裂之力的手法投了出去,炸得他們灰頭土臉,捂著臉打滾。然後用劉翔的跨欄動作,從他們身上越過,撲入電梯。
電梯裡的白領們衣冠楚楚,看到我滿頭大汗衝進來,紛紛往邊上躲避。有個好事的,估計認出我來了,突然從我背後卡住我的脖子,搞得我萬分苦悶。說實話,如今敢於見義勇為的人已經不多了,我一抬腳後跟,十分敬佩地對著他褲襠裡蹬了一腳,然後轉頭誠懇地道歉:“對不起”。
電梯門開啟,沒新意,跟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