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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活。小孩子被野獸叼走的事情,在她們村子裡不是新聞,而是現實。
但是回到屋內看電紙書?傻子才會這麼做吧?
這時,她突然覺得這本電紙書很燙手,要是被別人看到怎麼辦?可她身上又沒有可以藏東西的地方?就連衣服,她現在都不是穿,而是掛。可以說是掛……衣不蔽體是最好的形容詞。幸好,她現在年紀小,要是年紀大點,她可就要羞死了。
“阿君,天晚了。進屋裡來!你拿著一塊石頭在那裡做什麼?”錢汝君的孃親的聲音傳了過來,她終究不是一個十足狠心的婦人,不願意讓女兒被野獸叼走。畢竟,被水沖走,可以眼不見為淨,成為野獸嘴下亡魂,她還要親眼前到屍骨殘肉,畢竟是她的骨肉,她還是有這點慈悲心。
“哦!好,孃親。”錢汝君應了一聲,挪動腳步向破舊矮小的屋子走去。屋子是黃土夯成,有一半在地下,即使如此,屋子也只有一間,可以說除了上大小號,都在屋子裡解決。在這種情況下,想擁有個人空間,是奢侈的行為。錢汝君順著小女孩的記憶,來到屬於她的小窩躺了下去。
錢汝君的孃親,知道女兒在外面摘了一些野草吃。看到女兒去吃一些野草,也沒有表示太多的關心,只是心裡想著,若是那些野草吃不死人,可以摘回來補充兒子和丈夫的伙食。生命的延續才是他們家的一等大事,為了這等大事,犠牲女兒,甚至她本身,都是她必須接受的。
當然,她還能生育,此時她存在的珍貴性,並不輸給她兒子。
大漢朝的夜晚來得特別早,很快地屋子裡響起鼾聲。
錢汝君悄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