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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膛起伏,她覺得自己的呼吸變得有點粗重。
“對了,晚上想去哪裡吃?”經紀人一邊開車一邊問。
“隨便。”寧寧這個時候哪還有心思吃飯,她深呼吸兩下,開始逐字逐句的看帖子裡的內容。
帖子裡轉載了一個採訪稿。
採訪物件風華正茂,意氣風發,正是年輕時候的陳導。
“《戲院魅影》的成功,在於一起殺人案。”他在記者面前直言不諱道,“要是沒有這起殺人案,沒多少人會來看我的電影。”
一部基本全是新面孔的片子,靠什麼來吸引觀眾的注意力呢?靠一條死訊。
1987年,《戲院魅影》開拍前夕,扮演富家小姐的交際花被人殺害了。
“電影播放的時候,坐在下面的觀眾分兩種。”陳觀潮說,“一種是來看電影的,還一種是來看殺人犯的。”
就在交際花死後不久,社會上突然起了許多風言風語,大報小報上都能看到“蘭花戲院”“戲院魅影”“兇手”的字眼,一些花邊小報為了提高銷量,更是毫無底線的杜撰出殺人案的前因後果,但不知道是心有靈犀,還是收了好處,不約而同的,他們筆下的兇手都是同一個人——聞小姐。
“聞小姐是誰?是一個新人女演員。”陳觀潮說,“她是一個很努力,也很有才華的女演員,她為了能演好魅影,有很長一段時間一直睡在棺材裡,不碰熱飯,不碰冷水,甚至不跟人接觸……我很喜歡她這點。”
他說喜歡她,卻從未幫她澄清事實,直到《戲院魅影》上映以後,他才向向公眾說出真相,告訴大家,兇手不是她,她也不過是個受害者,甚至為了救人,已經跟兇手同歸於盡了。而在此之前,社會上一直充斥著各種各樣的流言蜚語,小報上依然稱呼聞小姐為真兇。
“不不不,那些小報的行為都是自發的,不是我花錢讓他們寫的。”面對記者的質疑,陳觀潮笑著回答,“我只是保持沉默而已,這不犯法吧?當然,為了補償她,我已經安頓好了她留下來的小孩,相信看在孩子的份上,她在天之靈一定會原諒我的。”
追求藝術,追求電影,追求市場,為此他可以不擇手段,哪怕犧牲一個死者的名譽。
這種人值得原諒嗎?帖子下面的回覆分為兩派,一派覺得情有可原,另一派卻覺得他滅絕人性,兩派吵著吵著,突然跳出來一條評論:“咦?照片最右邊那個,是不是寧玉人?”
寧寧楞了一下,回到開頭的老照片,然後驚訝的發現,年輕時候的媽媽真的在照片裡。
不僅她,其他網友也很驚訝,有人發評:“靠,我女神也參與了這部電影?她演了啥?我咋沒看見?”
網友們一陣深扒,扒到最後,發現寧玉人真的在劇組呆過,而且不是小角色,她是魅影的第二候補!在聞小姐出事以後,理應由她來擔演魅影,為什麼最後換成了白容?為什麼她無聲無息的離開了劇組?為什麼從這部電影開始,天生的導演跟天生的女演員形容陌路?
有太多真相埋藏在了時間的廢墟中。
有太多的事情似是而非!
寧寧忽然關掉帖子,開始搜尋《戲院魅影》的片源,新聞可以造假,照片可以造假,可是電影本身無法造假!
片源找到了,她按下播放鍵!
片頭曲響起,李博月斜了她一眼:“看幾遍了,還看?”
寧寧沒會他的話,她的眼睛死死盯著螢幕。為了研究魅影這個角色,這部片子她已經來來回回看了不下十遍了,所以她可以很肯定的說,她看過的那部,跟現在這部根本不是一個片子!
“……真的改變了。”她喃喃一聲,忽然轉頭對李博月說:“能換個時間嗎?”
李博月疑惑道:“恩?”
“我剛剛想起來,我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沒做。”寧寧說,“咱們改天再一起吃飯,可以嗎?”
李博月答應了,他本想送她回家的,但被寧寧拒絕了,她說:“就在前面放我下吧,我自己打車回去。”
但是上了計程車以後,她沒有回家,而是深吸一口氣,對司機報出一個地址:“胭脂路三十五號,謝謝。”
胭脂路三十五號,人生電影院門口。
伴隨著一聲剎車聲,靠在牆上假寐的守門人緩緩睜開眼睛,看著面前的手機,然後順著手機看向對面的寧寧。
寧寧舉著手機站在他面前,盯著他:“都是真的,對不對?”
手機里正在播放《戲院魅影》,寧寧故意把進度條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