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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大房,把趙秀說的怨憤沖天後就跟她保證。
只要她能把張桃花解決了,不再對付大房; 他就徹底離開王憐兒,那對外室子女也不會認; 連族裡對她的處罰,他都會想辦法解除掉; 面對這個保證,揹負著族裡、外室、錢光宗馬上要當主簿了三座大山的壓力下。
趙秀壯起膽子,拿著菜刀偷溜進沒養狗的張家,準備威脅張桃花,卻沒想到張桃花屋裡不知怎麼有隻猴子在,在她威脅張桃花時抓向她的臉,令她手裡的菜刀被張桃花反搶了過去; 並趁猴子糾纏她的時候。
跟那天被誣陷一樣; 突然聞到一股酒香後暈了過去; 再醒來後她被張桃花捆綁住,塞住了嘴,然後不停折磨羞辱,邊念著自己曾經怎麼欺負她、奴役她、羞辱她,邊每念一聲給她一刀,把她全身用菜刀劃得都是血痕。
她的雙腿更是都被割爛了,她卻因為被堵住嘴不能呼救痛嚎出聲,如此直至她的雙腿徹底被砍斷,她以為自己死定了的時候,外面忽然燃起大火,一直沒睡的張桃花第一個逃了出去,她為了求生,忍著身體傷痛,滾進火焰中。
等身上繩索燒斷立刻往外爬,這才得救,卻沒想到回到安心的家中才知道,去威脅張桃花、起火都是枕邊人為了和賤人名正言順、天長地久的算計,又說出王憐兒本是青樓賤籍,被錢光宗贖身後養在外面。
還不知什麼時候辦了婚貼,生了一兒一女,因此她還要告錢光宗停妻再娶,與賤籍女通婚等罪,然後在縣令、師爺的追問下,把怎麼潛入張家,怎麼昏迷、怎麼被折磨、斷腿,火場出來後怎麼傷好的那麼快,還只有腿傷的經過說了個清楚……
如此趙秀說完後,再來縣城路上已經做好決定的張大河也把錢光宗告了,作為苦主的他把自己房子被燒,為了趙秀的傷賠償錢家銀子,母親慘死,女兒重傷等事都訴說了一遍,要告錢光宗縱火殺人傷人,十惡不赦之罪。
等問到張桃花時,張桃花則辯解為沒有捆綁折磨趙秀,屋裡也沒有猴子,只是反抗時不小心反傷到了趙秀,後來因為傷人後外面就起了大火,來不及救人就逃出去闢火了,所以不是為了平日瑣碎事報復趙秀。
錢光宗更加無恥,兩名原告所說樁樁件件都不承認,先是辯解趙秀拿刀出去脅迫他人和起火時他在家裡,直到起火後聽到人聲沸騰,才出去查怎麼回事,見是著火了忙回家通知家人,家裡人擔心他手腳無力,滅火時出問題。
讓他在家看家,其他人去參與滅火,張家老婆子死時他也在家中,休棄趙秀是父母不想養個殘廢做的主,他為了孝道自然不能忤逆父母,王憐兒那他為其贖身沒錯,但沒有通婚,只是買來服侍他的,他當初單身在外教書,起居多有不便。
才買了個人服侍自己,所生兩個孩子也沒有記入族譜,入籍等,樁樁件件說得有理有據,還稱此事家裡人都可作證,他的父母錢八畝、唐桂花就在堂外聽審,這時當然喊出聲,說錢光宗說的都是事實。
最後作為證人的張蘭青竟出面說趙秀和她爹所說都是事實,她當初睡在張桃花臨屋,因腳步聲驚醒,以為進了小賊,拿著燒火棍跟過去後卻看到妹妹屋子裡多了一隻猴子……
如此講述完血粼粼的案發經過後,又說她嚇壞了,完全沒想到妹妹竟然如此殘忍惡毒,怕極了她,匆忙從屋子裡逃離,卻正好在夜色中看到錢光宗拿著水桶往他家房子上潑了什麼,隨後房子和柴火垛被他用火摺子點燃。
沒想到錢光宗敢這麼做的她,經過張桃花、錢光宗兩人前後驚嚇,怕的全身發軟,勉強用各種聲響驚醒了奶奶、父親逃離火場後,就嚇得躲在雞窩裡不敢出聲,很害怕她說出真相的話,也會跟趙秀一樣被張桃花傷害。
沒想到當日午前,她躲在雞窩裡想以後該怎麼辦?怎麼才能逃離張桃花身邊的時候,雞窩頂棚忽然被撩開,然後錢光宗拿著一根手腕粗的棍子直接毆打她的頭部,她當時眼中全是血的昏了過去,再醒來已經……
聽到她作證的話,縣令又跟追問趙秀似得,追問了一遍她事發經過,她的傷在哪裡,怎麼沒有疤痕等,然後結果都沒判,就宣佈天色不早,很多證據都沒找齊,或許還有其他證人,因此決定擇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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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事情經過後,錢耀祖痛苦的抓抓頭髮:“趙秀、錢光宗倆人可能扯謊,蘭青那孩子從小到大就是個好孩子,絕不可能在這事上誣賴親妹妹,所以儘管縣太爺沒判,但我想恐怕趙秀所說她做的那些都是真的。”
“為什麼?就為了平日那點瑣事,她就能做出這麼狠辣的事,那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