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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意義。進入會所挾持葉大少的有兩人、外面開車一人,這一夥人至少在三人以上。”
“看樣子,再這樣下去只能等交贖金的時候了。”凌霄倚在葉霖身上,雙手環抱在胸前、若有所思,“從電話來看,這人狂妄自大、心狠手辣,而且近乎偏執,我懷疑就算他失手被擒也不會招出藏人質的地點。他的同夥久等他不回來,必然知道事敗,難保不會殺人滅口後各自逃竄。”
凌霄和張承各自一番話都是合情合理,說完後卻聽得所有人神色越發凝重——很多時候,越是簡單幹脆的方式、做的事情越少,就越不容易露出破綻和資訊。
凌霄卻忽然間扯開了話題:“你說,這人十年前因為強…奸…罪入獄?”
張承下意識應了一聲,就見凌霄輕輕嘖了一聲:“那你說,要是到時候我一個人去交贖金,他會不會把我帶上?畢竟——拋屍荒野暴露的風險不小,還不如帶回自己熟悉的地方、埋起來也安全順手一點。”
“凌霄!”葉霖幾乎是帶著幾分呵斥的意味截住了她的話頭,“你別忘了,他們有槍!”
凌霄的武力值,葉霖是清楚的、當然也是始終都深信不疑的。可這一次不一樣啊——對方有槍,是凌霄從前沒有真切體會過的熱…兵…器。
“我知道。”凌霄抬眼,鳳眼飛揚:“那又如何?有槍了不起嗎?除非五十米外向我開槍、一槍斃命,否則就是有槍又能奈我如何?”
□□子彈是厲害,可也得有機會開槍才行。一旦靠近五十米內她自有防備,來人能不能扣下扳機還得兩說呢!而至於五十米外——普通人的準頭,談何一槍斃命?
葉霖一噎,剛要說話,張承卻是一下子反應了過來、第一次疾聲開口:“你要幹什麼?”
“他們撕票還打電話通知人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