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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利!
至少在去年進京的時候,他從未想過一切會如此的順利。
當然,除了一件事制憲。
制憲會議已經召開兩個星期了,可是會議卻沒有取得什麼進展。
直到現在,憲法依然在對草案選擇上進行著討論,李子誠的心下不禁一嘆,最初之所以強調製憲代表的律師身份,是因為相比於其它人,那些律師至少熟知妥協精神,制憲會議從來都都是一個爭論、辯論、最終妥協各方利益的過程。
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想要放鬆一下的時候,李子誠的腦海中再一次浮現出那一句話來。
“在權衡中進行理性選擇……”
憲法既然是一套規則集,那麼,所謂制憲會議的實質就是在規則之間進行選擇。換言之,制憲會議是一個對諸多憲法方案和憲法規則進行比較、權衡、選擇的過程,對於國人而言,在他們的心中,有著各種各樣的憲法方案。
在5月29日,於城外的財部部新樓上舉行的制憲會議上,隨著會議規則的最終確定。先是丁佛言首先提出了《天壇方案》。該方案實際上根據天壇憲法草案為基礎製造定的符合規則的憲法草案。從5月29日起,制憲會議一直對該方案進行討論,並於6月13日形成了一個全體委員會報告。隨後,李慶芳等人又提出《約法方案》。那個方案是以袁氏約法為基礎,加入了“憲法”的調料“製成”。
而這兩個方案爭論不已經時,江蘇省代表方面則提出了《江蘇方案》,其著眼點是確立共和體制和國民權力的維護,同時是尋求建立一個統一的全國政府,確保全國政府的權力相對集中,只給各省保留一定的自治權。以實現國家的統一。
然而,就在這時,雲南省代表則6月17日的會議上,提出了一個與《江蘇方案》針鋒相對的《雲南方案》,該方案凸顯各省的獨立性,要求把主權留給各省,實質是力圖建立一個鬆散的邦聯結構。
會議至此,一個不可迴避的問題開始出現:在諸多憲法方案中。究竟選擇哪個方案?無論是《天壇方案》亦或是《約法方案》最終都在種種質疑中透過討論被放棄,這兩個“倉促而成”的方案,有著太多的不足。
最終。《江蘇方案》和《雲南方案》成討論的主流,實際上,這兩個方案就是中央與地方的角逐,是要一箇中央集權政府,還是在一個鬆散聯邦政府的選擇,當然,兩個選擇之中,都不同程度的強調了對民權的維護。
7月19日,這是相當關鍵的一天。《江蘇方案》的起草人從8個方面對《雲南方案》提出了尖銳而詳細的質疑,其基本觀點是。對外,該方案不能防止各省違反國際法和各項條約,勢必使各省陷入戰爭的巨大災難;對內,該方案既不能避免各省蠶食中央的權威,也無法阻止彼此之間侵蝕對方的權利,從而不能保障各省內部的有效治理和社會安寧。他們明確否定《江蘇方案》。相反他確信,《江蘇方案》的主要只是國會席位分配,只要這個問題解決了,其他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
隨著他們有理有據的質疑和否決,根據代表的提議和表決,會議決定推遲討論《雲南方案》的條,同時對《江蘇方案》是否比《雲南方案》更為可取、值得繼續討論的問題進行了表決。但是表決結果卻是出人意料的,直到現在,表決結果仍然是不容樂觀,地方與中央的角逐……
“總之,擺在我們面前的出路,無非兩個極端,要麼,35個省徹底分開,要麼,完美結合。若徹底分開,35個省將成為35個獨立的國家,各服從自己的法律,不是國法。若完美結合,35個省將成為一個完整的共和國內的組成部分,服從一部共同的法律。”
想著自己在立憲會議上的講話,他們能明白麵對這些艱難而關鍵的選擇,那些參加制憲會議的代表們所需要作出了理性而正確的,而更為重要的是,在某種意義上,他們是知道,自己所需要樹立了在比較、權衡中對立憲方案進行理性選擇的同時,會為這個國家樹立一個典範。
教會這個國家的人學會妥協、學會現代政治的精髓……
就在這時,門被敲開了,端著茶走了進來,她看著皺眉凝思的李子誠,卻是心下一嘆,她知道,他在困擾著什麼,現在,全都在看著由其主持的制憲會議,而現在,每天制憲會議卻只開兩三個小時,每一次都是無果而終,如果不是因為制憲會議的會場被封閉,代表們被限定在財政部新區內部不得外出,外人也不得進入,只怕……
“謝謝!”
看著為自己倒滿一杯咖啡,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