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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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雖然官倉中有糧,也無人敢決定放賑。顏希深七十多歲的老母何太夫人在官署中聽到饑民的啼哭之聲,詢問署中人員為什麼不放糧。署員說,放糧乃是國家大政,必須等顏道員回來後奏請上級批准才行。否則擅動倉谷,處罰極嚴。不但要丟官,還需要補賠。
何老太太聞聽,勃然大怒,說:“此何時也!猶拘泥於常法乎?況德州距離省城甚遠,如果等我兒子回來,再經詳奏核覆,那麼數十萬災民都將成餓殍矣!你們無須憂慮,馬上開倉放賑,以解倒懸。如果將來朝廷怪罪下來,一切由我兒子承擔。如果要賠償,我願盡吾家所有,查封以抵償。”
在老太太的力爭下,倉庫管理人員終於開啟了糧倉,數十萬饑民得以全活。
訊息傳到省府,山東巡撫非常震驚。他們以擅動倉谷,蔑視國家體制,加以舉報。皇帝得知此事憤然批道:“有這樣的賢良母親和好官,為國為民,權宜通變,巡撫不但不舉薦,還要彈劾,怎麼能鼓勵那些為國考慮者!”皇帝降旨,已動用的倉谷,准許作為正項開銷,無須賠補,並且特別賜給顏母三品封誥。從此,皇帝對顏希深母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顏氏也因此仕途通暢,一路飛黃騰達,很快高升到督撫之高位。(謝驥《論“顏氏文化”的三大亮點》)
正如同對顏氏母子的特殊處理一樣,凡事斤斤計較、察察為明的皇帝,獨獨對賑災中的跑冒滴漏“難得糊塗”。發生災害時,他寧肯地方官報得嚴重一點、誇張一點,因而發生冒賑、濫賑之弊也不追究。他最怕的就是他們賑災不力,因此他多次說“辦賑理宜寧濫勿遺”。對於那些捨不得花錢救災的地方官,乾隆深惡痛絕。乾隆十七年(1752年),山西部分地區受災,巡撫阿思哈捨不得動用國庫銀兩,就勸富戶出錢救災。皇帝十分生氣,說:“此奏實在卑鄙錯謬之至,朕實駭聞。”不久就罷了他的官。
考察乾隆歷年救災,確實是認真從事,不惜鉅款。乾隆七年(1742年)皖北大水,災民達二百二十萬。乾隆特批當時國家全年財政收入的十分之一,即白銀二百九十萬兩、糧食二百二十萬石救濟。乾隆十八年(1753年)左右,戶部把乾隆即位以來用於救災的錢和前兩任皇帝做了對比。報告說:“雍正十三年之間,江南賑災款項,共用了一百四十三萬兩,已經很多。而乾隆元年到十八年,就已經用了二千四百八十餘萬,糧食也是二千多萬石。”負責漕運的官員也提醒皇帝:“康熙年間共截過漕糧二百四十萬石用來救災,雍正年間也不過二百九十萬石。可是乾隆元年到二十年,就已經高達一千三百二十多萬石。”事事號稱法祖的乾隆看到這個數字也很吃驚,說:“朕遇到偏災,即有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懷,不能自已。也想不到竟然動用了這麼多漕糧。”(《清高宗實錄》)吃驚雖然吃驚,但是慷慨仍然慷慨。乾隆五十年(1785年)的全國性災荒,乾隆手忙腳亂,晝夜不息,批示各地,或令截留漕料,或令開放穀倉,或令發給銀兩,或令減價平糶,或令興工代賑。皇帝說:“朕廑念民依,如傷在報。”這一年用來賑災的銀兩,高達一千四百萬,佔國家全年財政總收入的三分之一還多。
雖然乾隆年間的救災也無法避免人治社會中常見的侵吞乾沒,層層盤剝,但是縱向比較中國歷史,仍然可以肯定地說,乾隆是傳統社會中採取救災措施最為得力的統治者。
清代皇帝一直以明朝為他們的前車之鑑,而明王朝給他們的最大教訓是“水可載舟,亦可覆舟”。誰都知道,清朝得以入關,是撿了個大便宜,明王朝實際上是被飢餓的農民顛覆的。而顛覆的直接原因,就是對農民剝削過重。萬曆年間加派三餉,每年從農民身上多搜刮一千多萬兩白銀,剜肉補瘡,動搖了大明帝國的根基。所以,清代皇帝經常講,明不是亡於崇禎,而是亡於萬曆。
熟讀歷史的乾隆知道,飢餓的農民是國家最危險的敵人,而溫飽了的農民則是皇權最堅定的支持者。為了江山萬代,乾隆必須減輕對農民的剝削,使絕大多數老百姓有飯吃。這是國家政治的重中之重。
統治者的自我剋制,在乾隆身上表現得比較明顯。乾隆一朝鼓勵農民開墾荒地不遺餘力,但是出發點卻僅僅是為了百姓生計,而不是為國家增加稅收。乾隆皇帝在即位之初,就在《大清律例》中增加了新的一條:“各省官員不得再重新丈量農民土地,也不得強令農民向官府彙報自己開墾的荒地。”這其實就是宣佈,農民新開墾出來的土地,永遠不用給國家交稅。乾隆年間,由於皇帝鼓勵墾荒,全國耕地已經超過了十億畝。但是乾隆年間的國家稅收,始終只按七億多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