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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縣令第八十二章沒錢了
鄭子文和盧敏剛出來,就看到了幾個累的滿頭大汗的丫鬟,他頓時愣了一下。
“喲,怎麼累成這樣了,還有這些東西是怎麼回事?”
冬兒擦了擦額頭的汗水,然後笑了起來。
“爺,這些都是劉縣丞送來的東西,說是給大人的年貨,我就幫大人收下了。”
鄭子文頓時點了點頭。
“嗯,我知道了,你待會拿上……嗯,拿上五貫錢吧,送到縣衙交給劉縣丞,告訴他這是我的一些心意,讓他拿去分給小劉村的鄉親們,讓他們過個好年。”
“是!”
“對了,曹二狗那小子去哪了,我一早起來就沒看到他。”
聽到鄭子文的話,冬兒再次笑了起來。
“爺,曹二狗一大早的就陪著三夫人上太原府去了,都走了快一個時辰了。”
鄭子文頓時就納悶了,這鄭麗琬突然跑去太原府做什麼?
想了一下也沒想出什麼名堂,乾脆再次朝著冬兒擺了擺手。
“算了,不管他們了,你還是快把錢送過去吧,記得親手交到劉縣丞的手裡。”
“是,老爺。”
鄭子文的小院和縣衙也只有一牆之隔,冬兒很快就把錢送到了劉縣丞的手裡,但劉縣丞拿到錢之後,卻犯了難。
做官,最重要的就是要學會揣摩上意,劉縣丞做了二十年的官自然知道這一點,所以他才會犯難。
鄭子文給了他五貫錢,讓他拿去給小劉村的村民們過個好年,這些錢他自然是不敢截留的,但這並不代表就沒問題了。
首先如果把這筆錢拿去分給那些村民,每家分多少就是一個大問題。
這錢明擺著是鄭子文為了回報他早上送去的年貨才給的,如果他平均分配了,那麼送了厚禮的自然也不樂意。
試想一下,送了母雞的和送了雞蛋的一個待遇,人家能樂意嗎?
但如果他拿去按之前別人送禮的價值來分,分的少的自然不樂意,鬧到鄭子文那,別的不說,自己一個辦事不力的評價是少不了的。
劉縣丞急的都快把自己的鬍子給揪掉了。
剛好就在這個時候,門口傳來了一陣喧鬧聲,只見兩個人牽著一頭豬吵吵嚷嚷的進來了。
“小人見過劉大人,大人啊,這頭豬是小人家裡喂大的,可這人非說是他的。”
對方也毫不示弱。
“大人明鑑,這豬確實是小民的,只因半年前走丟了,這豬耳朵上的印子就是證明,小人同村的鄉親們都能作證。”
劉縣丞頓時嘆了口氣,又是這種雞毛蒜皮的事。
不過好在他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了,頓時問道:“這豬走失時有多大?”
後者立刻回答道:“大約五十斤。”
劉縣丞又問之前的人。
“現在此豬又有幾斤?”
牽著豬的那人立刻答道:“兩百二十多斤。”
劉縣丞頓時捻了捻鬍鬚,然後點了點頭道:“失物原本當物歸原主,不過念在你將其養大實屬不易,不如拿去賣掉,所得錢財一人一半吧,如何?”
兩人相互看了看,最終還是點了點頭,然後一齊朝劉縣丞鞠躬行禮。
“多謝大人!”
看著兩人牽著豬離開了,劉縣丞忽然想到了什麼,頓時眼睛一亮。
“對了,還有這個法子,我怎麼沒想到呢!”
劉縣丞頓時發現自己鑽了牛角尖,既然剛才那兩人可以把豬賣了分錢,那為什麼自己不能用這錢買些豬來吃肉呢?
大唐中層階級都不吃豬肉,稱其為“髒豚”,所以豬肉並不貴,一隻三百斤的大豬也用不了一貫錢。
劉縣丞已經想好了,用這五貫錢可以買上六七頭大豬來,過年的時候殺了,既不賣也不分,就讓全村的村民來吃,能吃多少是個人的事,誰也挑不出毛病。
小劉村有二三十戶人家,老老少少加起來也不到兩百人,六七頭豬管夠了,這也算滿足了鄭子文下達的“給鄉親們過個好年”的要求。
想到了就做,晚上劉縣丞回了家之後,立刻就讓自己的兒子劉進去辦這件事。
豬肉的價格雖賤,但並不代表它的數量就多,劉進也是跑了幾個村才湊齊的這七頭豬。
很快,雲嵐縣的幾個村都知道小劉村的劉進一口氣買了七頭豬,準備過年的時候殺了讓全村的人白吃白喝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