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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報業和新聞出版實體有為期三個月的調整期,必須在三個月內重新進行登記,換髮新的營業執照。
例如,新法明文界定:所有報社、出版社、印刷廠均屬於文化經營性的新聞出版企業,必須符合市場準入原則,擁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享受新聞自由、從業自由的同時,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社會義務;
新聞出版企業必須擁有辦公場所、發行部門、印刷廠和完善的企業章程,新聞出版企業的獨立法人、新聞從業人員,必須在省一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新聞記者必須參加省政府新聞出版管理部門舉行的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方能領取全國統一的記者證。
《新聞出版法》的頒佈施行,意味著所有家庭作坊式的、遊離於政府管理之外的眾多報社將被淘汰,法人資格稽核登記、新聞記者重新考試換髮統一資格證、從業人員資料備案等等措施。徹底掐斷了**勢力的顛覆工具,那些長年依靠造謠欺騙、汙衊中傷才能得以生存的眾多小報,再也沒有了生存的空間。
《新聞出版法》之所以在參眾兩院和全國代表大會上引起巨大爭議,最終卻獲得百分之七十三的支援率透過立法,完全是因為該法案並沒有違背新聞自由的原則,反而對規範全國新聞出版市場、推動出版業的迅速發展和提高,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
用一句通俗的話來概括:只要你有錢投資新聞出版業。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印刷廠,擁有自己的從業人員,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之後你想罵政府、罵官員、罵仇家都沒有任何問題,前提是文責自負,如果被你罵的人是冤枉的。並據此向法院提出訴訟,你就得老老實實到法院應訴,出示證據為自己申辯,官司能不能打贏就看你的本事了。
令人遺憾的是,由於資產階級佔大多數的兩院意見不一,已在四川省全境實施了兩年的《勞工保障法》沒能透過,但允許該法案在南京行營管轄下的江南各省試行,於是,該法案變成了《勞工保障法試行草案》。
對此,蕭益民和民主黨高層並沒有太多的堅持。這一結果已經超過了他們的預期,根據該法案在四川省實施兩年的效果看,只要能在江南各省推廣實施,僅僅是由此而產生的重大效益和積極的政治影響,就是民主黨和蕭益民本人的巨大勝利。整個南中國的經濟發展必將把北中國遠遠地拋在身後,更不用談由此而有效緩解勞資關係、疏解社會矛盾、穩定社會秩序、增強政府公信力等等好處了。
另一個遺憾是,透過立法組建的國防部,因為遭到北洋各軍將領明裡暗裡的反對,還需要一年的準備方能實施,蕭益民倡導的“軍隊國家化”尚需要等待一年才能見到曙光。好在全**隊整編方案已經獲得透過,全**隊整編為六十個師的計劃有了強有力的法律基礎。
為此,蕭益民不惜減少南方軍隊的編制數量,換取整編方案得以透過,併成功地將全**隊統一在“中華民國國防軍”名下。
如此一來,名義上屬於中央軍政部直接統轄的南方軍隊,只能縮減為二十五個師,番號為“國防軍第三十六師——第六十師”軍一級編制變成了戰略單位,只會在戰爭期間才會設定,戰後自行取消。
但是總體來講,新的國防軍編制計劃就是個徒有其表的噱頭,只能糊弄一下普通國民,桀驁不馴的北洋將領根本就不會在自己的部隊真正落實,要不是段祺瑞和蕭益民死死抓住軍費這個錢袋子,恐怕把軍隊當做自己私產的北洋將領連國防軍名義下的新番號都懶得看上一眼,哪怕北洋各軍為了順利獲得軍費下撥勉強換上新番號,也不會真正按照規定重新編整自己的隊伍。
整編方案公佈之後,看起來似乎是蕭益民統領的南方軍隊吃了大虧,其實蕭益民巴不得吃這個虧,因為雲南的唐繼堯、廣西的陸榮廷、新疆的楊增新、東北的張作霖都沒有同意這一方案。
段祺瑞和蕭益民反覆商議之後,做出了一定的妥協,原則上同意以上各省自行編整,統一使用“邊防軍”這個屬於地方部隊的番號,非戰爭時期,邊防各軍的軍費自理。
蕭益民趁此機會,把西康、海南兩省也一股腦兒地塞了進去,得到好處的各位督軍明知其中貓膩,也不好意思駁了蕭益民的臉面,最後全都舉手透過,一時間皆大歡喜,蕭益民因此得以把縮減下來的八個師套上“邊防軍”的幌子,而且仍舊在心底裡打山東和陝西軍隊的主意,然後再設法將五個師套到已經成立的“海岸警備部隊”和“陸軍航空部隊”頭上去。
如此一來,蕭益民麾下的現有軍隊,不但不需要裁減,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