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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說了那不是損了自身的利益,與全天下的男人為敵嗎。
采薇見他們這會子個個都縮起脖子當起了縮頭烏龜,不由冷笑道:“錢尚書,你主管戶部,自然應當比他們更加曉得這男女人數一旦失衡的後果。你們口口聲聲男人娶不到媳婦便無法為國家繁衍子民,可是沒有女人,如何生養後代?你讓適婚男子多出來四百餘萬無婦可娶,已然是你的失職,眼下你可有將功贖罪之策?”
戶部尚書見這位皇后又點了他的名,心中鬱悶不已,想了半天方道:“回稟娘娘,這男多女少的弊端,老臣如何不知,也曾用過各種法子不許百姓溺女,可都收效甚微。先前娘娘代掌朝政的時候不也連發三道禁令,嚴禁民間百姓溺女嗎?可這皇權不下縣,縣鄉村鎮仍是宗族家法管著的,咱們管不到的那許多村縣鄉鎮,仍是溺女成風。這要增加全國女子的人口,只怕仍得從長計議,再想些法子激勵百姓願意生養女兒才好。”
“不知何法可讓百姓願意生養女兒?”
錢尚書擦擦額上的汗,“這時人不願生女,一是養不起,二是還要賠嫁妝,如今國庫豐足,不如頒下一道政令,但凡生女兒者,由國家每月撥米糧養之,待出嫁之時再由國家給上幾兩銀子的嫁妝,如此想來百姓生了女兒當不會再溺死了。”
采薇笑道:“這法子瞧上去倒是不錯,可是一旦真要施行下去,呵呵,那可就難說的很了。這再好的政令,一旦一層層的下去,越到底下就越是面目全非,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們如何保證分給女兒的口糧不會被重男輕女的父母拿來全給了兒子,你們又如何保證那些明明沒有女兒,或是女兒已然溺死、餓死的人家給小吏們塞些錢財便也假充有女,堂而皇之的去領那補貼口糧?”
“這法子真要施行下去,只怕於改善溺女之風並無多大益處,只會加重國庫開支,損公肥私,肥了好些國之蛀蟲。畢竟每月撥給一個女娃兒的口糧如何能同一個男子能從宗族裡分到的田產財物相比。是以真要切實有效的改變溺女之風,這些細枝末節處的獎懲都是沒用的,得先從根本上改變國人這種重男輕女的陋俗。”
“而要改變這種陋俗,就得賦予女子同男子一樣的權益地位。第一,女兒同她們的兄弟一樣,均是父精母血所誕,自當同兒子一樣也可頂門立戶,繼承宗祧,傳承香火,位列族譜,即使嫁人,仍為其父母守孝三年。其子女亦可隨同母姓,此例北秦時有之,謂之女戶,今可重行此例。其二、女子當同男子享有一樣的繼承權,凡宗族分田產時,女子當同男丁一樣可分其田。女子繼承的田產家業及其嫁妝均為其私產,即使嫁人,亦與其夫家無干,只傳其子女或仍還其父母,若夫家侵佔,按奪產罪論處。其三,許女子和男人一樣可走出家門讀書識字、做工經商、從軍從政,且年滿二十方可婚配,未滿二十,父母官府一概不可逼迫其嫁人。”
“只要能做到這三條,不出十年,百姓們便會覺得生男生女都一樣,不再心心念唸的要生兒子,那些女嬰們也不用一出孃胎就重入輪迴。只有如此,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男多女少,無婦可娶的曠男危機,諸卿以為如何?”
底下的群臣頓時就炸了鍋,禮部尚書頭一個不樂意,抖著鬍子大聲道:“娘娘,這男尊女卑,乃是幾千年傳下來的祖宗家法,如何能不尊古訓,竟讓位卑者同尊者平起平坐,甚至來搶男人的飯碗,這,這簡直就是不守禮法,不尊古制!”
采薇坐得久了,腰有些酸,索性站起來道:“你既然同我講古,那咱們就好好說道說道,近幾千年來固然是男尊女卑,可是再往上頭走,五千年前呢?史書上可是有載,上古之時為均為母系氏族,時人只知有母,不知有父,族中一應大事均由女子決斷,實行母系繼承製,男子們或走婚,或嫁給女子為妻,從婦居,其子女均隨其母姓。這也是為何這姓氏中的姓字是女字旁,而不是男字旁。至今在雲南的摩梭族人還是過著這種男不婚、女不嫁、結合自願、離散自由,重女不輕男的母系氏族走婚制。合族其樂融融,從不曾有過這種男多女少的光棍危機。不如——”
那禮部尚書心中亂跳,生怕周皇后再說出什麼向摩梭人學習的昏話來,也顧不得什麼禮儀,截斷她話頭道:“娘娘此言差矣,之所以後來由母系變為父系,正因這男尊女卑才是真正的天道”。
“天道?”采薇反問道:“何為天道?‘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這才是天道。至於什麼‘男尊女卑’不過是後來你們男人為了一已私利定下來的人道罷了,也好意思往自已臉上貼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