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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前就開始忙碌了,但不知道是不是運氣壞透了,還是太陽神沒有幫忙,總之直到成人禮快要舉行的最後一天,他都沒有獵到一頭哪怕是野山雞那樣的小動物。
為了不在成人禮上丟臉,雄風冒險鑽進了部落裡一向被劃為禁地的原始森林深處。
原始森林裡,濃蔭匝地,樹和灌木纏繞在一起生長,簡直把人下腳的空間都要絞殺了。但是由於長期沒有人類的擾攘,這裡的動物數量之多還是出乎雄風的意料,進來沒一會兒,他就射傷了一隻牝鹿。那隻牝鹿帶著他的箭,就往密林深處跑,雄風自然不會放過它,這是他成人禮上的榮耀。
牝鹿在前邊喘息著驚惶地往前跑,雄風的身體劃開低垂的枝葉,“嘩啦啦”地緊跟著,雄風光著的腳步掠過了溪谷,掠過了矮澗……也不知道追了多久,雄風一直追進了原始森林的腹地。
就在這片原始森林深處,他遇見了那個改變他一生命運的東西。
當時,雄風在穿過一片象屏障一樣聚在一起的樹叢之後,看到那白色的球體,雄風立即嚇傻了。
因為,那個比一座房子還要高的球體,忽然開裂,裡面走出了一個他這輩子都沒有見過的生物。接下來的畫面,他遺失了大部份記憶,只隱約記得自已被那個生物帶進球體內,在一個白白的房間裡昏迷了過去。有時,他間或地醒來,震撼已極地看到,自已的眼前,出現了自已的腳底板。他想要動動腳,卻發現腳底板並不聽話,後來他更是驚覺,原來自已的腦袋,已經和身體分家……
醒來之後,雄風發現自已正躺在部落邊緣的一塊空地上,身邊放著那頭被他射傷的牝鹿,不過這頭鹿現在已經死得硬邦邦了,而不遠處,部落裡傳來如今族人參加成人禮特有的鼓點聲。
好象昏迷了很久,但其實也不過是一天多。
雄風帶著那頭射傷的牝鹿,徑直走到了成人禮的儀式現場,自然受到了族人的一片歡呼鼓掌。
從那以後,雄風的腦子裡就始終記得那個生物對他說過的一段話。那段話,象一道神諭,一直刻在他腦子裡,他的腦海裡,反覆出現一個畫面……
而雄風也發現,自已的身體,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他的身體裡,好象蘊藏著無窮的能量,他的力氣也變大其大無比,甚至能空手扳倒一頭黑熊……
雄風的蠻力,讓他在部落裡成了一個眾人矚目的英雄,成了除了族長之外,說一不二的人物。
奧黑說得很對,如果不是有特殊的事情,雄風他們是不會出現在這裡的。和現代人不一樣,一直保持著自已生活節奏的雄風所在的原始部落,並未受到喪屍病毒的干擾。但對於喪屍病毒出現後的種種變化,雄風似乎又成竹在胸……
就在雄風發現自已的力量發生翻天覆地的可怕變化之後,那個白色的圓球又召喚他進去了一次,這一次,他帶出了2頭長著肉翼的馬,並且一種精心養在部落裡,直到這次出擊,雄風才發現,這些翼馬竟然不怕那些醜惡的喪屍,並且以喪屍為食。他對那圓球裡的生物,又多了幾分崇拜!
不過,雄風可不知道,還有個奧巴馬,居然也知道翼馬的這個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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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撲了個空
被這一隊印地安“游擊隊”擾亂了下趕路的時間,林沖和奧黑調整了下速度,以最快時速120公里在空曠無人的鄉村公路上向前衝刺。
奧瑪哈是美國內布拉斯加州最大的工商業城市,農業也很發達,是小麥、家畜的大集散地。食品加工有名,還有肉類加工、黃油、農機制造、鐵路裝備、電氣、石油加工、鉛鋅冶煉等工業。這原本是個繁榮的城市,但隨著末日危機的爆發,整個城市都陷入了沉寂,看來,就連曾經強大如斯、見誰不順眼就打誰的美國大佬也不例外。
一路行來,路上只遇見了兩次迎面駛來的載著民兵隊伍的皮卡車,並沒有遇見其它普通民眾組成的打獵隊。林沖和奧黑的二人隊伍引起了他們的注意,但由於戴著護具,他們只看到奧黑黝黑的面板,並沒有看到林沖的真面目,倒也沒有刻意阻攔。估計他們心裡也知道,在這末世裡,敢二人結隊上路的,肯定不是普通人。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趕路,在電動速滑車駛入一個空曠的美國典型居民社群後,奧黑指著在半山上的一棟老房子,對林沖說:
“這就是你要找的巴神的家了。”
“這麼舊?”雖然見過圖片,也知道巴神出了名的節儉,他是全球數一數二富翁,打個噴嚏都能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