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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北佬孫。北佬孫接過東西,一樣一樣看了起來。
摺扇雖然古樸,也題有字畫,不過摺扇一講究品相,二要看是誰題字,蓋印。上面題字人普普通通,不知是哪個秀才或者鄉紳,加上這品相,梅花撲寒,也不過普通字畫,值不了幾個錢。
北佬孫放下摺扇,就把玉簫接了過來。這玉簫做工精細,是用整塊崑崙玉雕琢而成,渾身上下,通體白淨,沒有一絲雜色。那玉工也是巧奪天工,精雕細琢,不知花上了多少功夫,才雕琢好這跟簫。崑崙玉屬於軟玉,產量極少而整塊大塊玉石又是少之又少。不說是在前朝,就是在當下,這支玉簫也得價值連城。
北佬孫小心翼翼,看來看去,生怕哪裡把這玉簫磕著碰著了。看了兩遍後,連連道好,卻沒報出具體的價格。
只見他停了下來,看著兩人,說道:“這幾件寶貝,你們是怎麼弄到手的?”
第5章 摸金校尉
張如鐵腳底踩住了劉東,接過話道:“這是在我們從墓裡面挖到的寶貝!”
北佬孫聽到眼前的青年如此回答道,心裡不禁咯噔一下。這改革開放才沒幾年,小夥子在大街上多看兩眼姑娘都會被定義成流氓。而眼前這小夥子竟然泰然自若的說出是從墓裡面挖出的寶貝,真不簡單。
盜墓,算是個古老行當了。自夏商周開始,有了私有制,有了墓葬,就開始有了盜墓。盜墓可謂是一個伴隨著王朝更迭和時代進步而進步的,夏商周,春秋秦漢時期,盜墓向來是流寇豪強之間明目張膽的勾當。所謂,小為劫財,大為取道。什麼意思呢,說的就是,偷一點小東西,那是謀財,要偷了大東西,做出了大動作來,那是推翻****王陵,是伸張正義的舉動。
到了秦末漢初,為穩定天下,安定民心,從劉邦進咸陽時開始的約法三章,到後來開國丞相制定漢律開始,整個盜墓行為才開始變得偷偷摸摸起來。在整個漢代,凡事有抓到盜墓的,輕則發配充軍,重則斬首牽連家族。
直到東漢勢弱,大權旁落,三足鼎立的三國開始時,曹操統轄北方,連年與孫吳,蜀漢交戰,軍費接濟不上,下面謀士提出建議,設立專門的盜墓組織。曹操採納了意見,設立了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等軍銜,從不參戰,只管盜墓取財,貼補軍用。
發丘中郎將和摸金校尉以《易經》為宗旨,觀風水,定穴位,辨氣象。盜墓正式成為了伴隨我國曆史程序的一個偏門,常言所說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這裡面,就有摸金倒鬥這一行當。
發丘中郎將和摸金校尉後來又繼續細分下來。發丘中郎將以一枚盜墓官印為庇護,上面寫著:天官賜福,百無禁忌。在掘開陵墓,進入地宮以後,遇到屍蟲或大粽子的時候,開上官印,輔以神符,就能逢凶化吉,趨吉避凶。
摸金校尉,盜墓則更為講究,在盜墓行當裡,屬於最精明的一支。他們一般都戴著穿山甲爪子做成的護身符,這不止是一個護身符,還是一個身份的象徵。凡是摸金校尉,在掘開墓道以後,都要在墓室地宮東南角方位,放置一支蠟燭。然後才開棺摸金。
明清之前的古墓,死者講究要把最值錢的家當帶在身上,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都是口中含珠,身上覆蓋這金玉,胸前有護心玉,手中抓著玉如意,甚至有更至極的,****裡都要塞上寶石。
摸金校尉下手摸名器,講究不破壞遺骸,從頭到腳輕鬆摸金。先用探陰爪輕輕勾起死者,然後去履摸金,將整個身子與遺憾直面,直勾勾盯著死屍臉部位置。一隻手託著屍首,一隻手摸金,輕手輕腳,從頭頂摸到腳底,最後必須給死者留下一兩樣寶物。如果,東南角蠟燭突然熄滅,就必須停下,把盜得的寶貝還回去,然後,重新再把蠟燭點上,如果往復三次,依然如此,那麼,這墓裡的東西,就不能再動了。
蠟燭連續熄滅三次以後,就只能按照原路返回了。這倒也有一定的科學依據,墓室裡空氣流通不暢,蠟燭不亮說明這裡氧氣稀薄,人也不能久留。有捨命不捨財的墓主,不能硬碰硬搶他的東西了。
北方倒鬥名著《十六字陰陽風水秘術》裡講:發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嶺尋龍訣;人點燭,鬼吹燈,堪輿倒鬥覓星峰;水銀斑,養冥器,龍樓寶殿去無數;窖沉棺,青銅槨,八字不硬莫靠前;豎葬坑,匣子墳,搬山卸嶺繞著走;
……
北佬孫不斷上下打量著兩人,一邊想著盜墓的行當,心中一條妙計已湧上心頭:對,何不讓他倆去盜墓,我來給他們倒手。
想到這裡,北佬孫從保險箱裡取出整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