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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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了。”阿蒙也感慨:“很多人都想拆散他們吧,但難啊。”
花火拿筷子狠狠地插排骨,吖的,她就不信她搞不垮那隻狒狒。不經意間,她觸到蘭妮的目光,蘭妮怯怯地對她笑笑,那微笑,竟然讓她有幾分恍惚。
“喂,花火,你是不是認識那個女生?”芳芳也注意到了蘭妮,問:“那個女生好像經常跟你走一起,長得蠻漂亮的嘛,我都不知道我們學校還有這樣的美女。”
她的口氣有點發酸,作為學校裡僅次於母狒狒的校花級美人,芳芳對憑空出現的競爭者自然特別在意。
花火不想為了蘭妮惹芳芳不高興,低著聲,不屑地道:“她啊,給我跑腿的,就只能幹一些洗衣服、擦鞋子、掃地的活。”
送羊入狼窩
“告訴你們啊,她是從農村來的,窮得要死,什麼像樣的衣服啊、生活用品啊都是我送給她的。別看她現在看起來有點模樣,身材幹巴巴的,唱歌跳舞化妝打扮都不會,就只能騙騙那些沒見過世面的男生。”
芳芳聽到這裡,心情總算舒坦了些,她可是才貌雙全的美人,能歌善舞多才多藝是全校出了名的,化妝打扮審美觀更是公認的強,她沒必要妒忌那個有幾分姿色的農村妞。
蘭妮看到花火和她的朋友們不時看向自己,討好地對她們笑笑,生怕惹她們不悅。
那小臉上的微笑還真是可愛啊,花火看在眼裡,暗想,猩猩和狒狒鬧矛盾,正是趁虛而入的好機會啊。火星旅行團解散的命運似乎不可避免,她必須加快行動的步伐了,不能再拖了。
“喂,我肚子餓了,幫我買一瓶礦泉水和蒂麗雪斯的朱古力蛋糕到網咖0號包廂,到時給錢你,限你十五分鐘內送到,否則後果自負。”說完以後,花火立刻關機,走回甜品店。
芳芳把一杯奶昔遞給她:“快喝,新出來的香草百合味,嚐嚐味道怎麼樣。”
芳芳雖然有點嬌氣,但沒什麼心機,對朋友也還大方,花火還算樂意跟她打交道。她呷了一口奶昔,問芳芳:“你今天晚上又不吃飯啦?”
芳芳一邊吃曲奇一邊道:“飯堂的飯太難吃了,吃不了。”
“你總是拿零食當正餐吃,還經常不按時吃飯,這對胃不好咯,要注意身體啊。”
女生都愛吃零售,但像芳芳這樣以零食為主還真是很少。她吃飯吃得好少,總是吃幾口飯、幾根青菜、幾塊肉就OK了,零食卻天天吃,什麼牛肉乾、餅乾、瓜子、巧克力一天都不能少,還喜歡吃燒烤、夜市,不愛喝水,超喜歡喝可樂、果汁。她們經常勸芳芳按時吃飯,多吃正餐,芳芳卻總是不放在心上。
送羊入狼窩
嘿,沒錯,她使了點壞心眼,騙小妮子到網咖0號包廂去。根據樸克告訴她的情報,毛毛蟲是隻大網蟲,喜歡網遊,0號包廂是他的御用座位,晚上一般都在那裡上網,她就是故意騙小妮子去的。
小綿羊入狼窩,會發生什麼事呢?
雖然按一般同性的目光,小妮子身材不夠S,不懂得撒嬌發哆,也不夠自信大方,但她柔弱、清純、青澀,還隱隱散發著原始的風情,男人好像都迷那種天生的女人味,越是強悍的男人越喜歡吧?尤其是毛毛蟲跟了母狒狒那麼久,難道就不會為新鮮的美人心動?她就賭這一把。
萬一失敗,就當鍛鍊小妮子嘍,作為現代女生,怎麼可以這麼膽小懦弱,要堅強、要勇敢、要獨立、要自信,就像她花火一樣!而且,她還大方地把她不用的半新手機送給小妮子,還幫她存了話費,那小妮子長那麼大還是第一次用手機捏,她比她老爹老孃對她還好,小妮子得感激她一輩子才行。
花火在甜品店裡享受美食的時候,蘭妮真的跑去買了礦泉水和蛋糕,小心翼翼地捧著往網咖奔去。
在她眼裡,蒂麗雪斯蛋糕店是非常高階的地方,她從來不敢進去,要不是花火,她讀完高中三年可能都沒有機會進去。而網咖,是個只會吞錢的地方,她更是從不敢去。因為花火,她終於知道蛋糕店和網咖是個怎麼樣的世界。
明明只是在校園這個封閉的小世界裡,她卻覺得花火為她開啟了一個通往全新世界的視窗,她覺得自己的生活似乎有點不一樣了。她既不安,也悄含期待。
網咖到了,有些混濁沉悶的空氣讓她感覺不太舒服,而一排排電腦前那些看起來不太……正經的男生讓她惶然,她想問0號包廂在哪裡,又不敢開口,只能怯怯地張望,然後拿蛋糕盒遮住臉,朝包廂那端走去,焦急地尋找花火。
送羊入狼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