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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不愛你!”元寶冷冷道。
“我不信。”宣名容篤定道,“你若不愛我,怎麼可能還一直戴著我送給你的東西?”
“我帶著你送的東西?”元寶不解地看了下自己從頭到腳,哪兒有他的東西。
宣名容把自己手抬起來,眼中出現了欣喜與笑意:“那天在我家的酒店裡,你站在我旁邊的時候,我看到你手上戴著的了。它明明已經停住不走了,你卻還戴著它,你敢說你真的一點也不愛我了嗎?你看,寶寶,我也沒有丟,所有有關於你的東西我全部都留著。”
元寶看著他腕上的黑色皮帶手錶,恍然大悟。原來他說的是那塊手錶,那的確是她答應他與他交往那天,他送給她的禮物。是一對,雖然不是特別貴的東西,但也不便宜,在當時也有一千多塊的。當時,她很寶貝那塊手錶的,每天洗手都要小心翼翼地拿下來放到一邊,洗手再戴上。可以說,它就是他們的定情信物。
然而,她要告訴他,她之所以從來不肯摘下手錶,是因為想要用它來掩住腕上的疤痕嗎?之所以壞了也沒有丟掉,是因為捨不得花錢買新的嗎?反正有手機有電腦,又不需要時間,浪費那個錢做什麼?
當然,在遇上安慕良以前,不排除她心底裡的確有那麼點兒小小的紀念意思,可是現在,那塊手錶……
那塊手錶哪兒去了?元寶想了下,才記得起來那天在安家,安爸爸送了她新手錶,舊的那一塊被安慕良隨手放進了口袋裡,至於它後來的結局,元寶還真的沒在意過。
都說初戀是最值得紀念的,能讓女人記一生一世。可是,她身邊那個男人啊,卻是以各種各樣的邪惡與搞怪方式將她一生都佔據,霸道地推擠掉了一切多餘。初戀?那是什麼東西?她都快忘得差不多了。
想起那個人,元寶臉上難免出現了羞澀與喜意。宣名容大喜,他以為是自己把手錶拿出來,讓她記起了他們曾經的美好。正要再說些甜言蜜語哄她,元寶卻在這時抬頭笑道:“我想你肯定眼花了,那塊手錶早被我兒子調皮拆得不成模樣,我媽掃地的時候,不知丟進哪個垃圾筒裡去了。”
她說著,抬起了自己的手,撈起袖子。
宣名容的笑眸接觸到她細嫩的腕間那一塊鑲滿了碎鑽寶石的精緻女表時,呃然靜止。
元寶放下手,平靜道:“這是我老公的爸爸送的,英文我不會念,據說中文叫愛彼。我還有一條項鍊叫無雲,是我老公的爺爺送的,太貴了我不敢隨便戴出來。還有我的婚戒,看看,我老公親手設計的,名字叫唯一。全世界獨一無二,它喻意弱水三千只取一瓢。
我老公家裡的人都很喜歡我,他們不會像你爸那樣瞧不起我,像你媽那樣不停地找我麻煩。我老公的妹妹是這世上最可愛的女孩,她率真坦城,美好到在我心裡這世上再不會有第二個。不像你的妹妹只會諷刺我嘲笑我,就因為我家裡窮,她說我給你倒馬桶都不配。
你自己說,這樣的天壤之別,我憑什麼要放棄那麼好的老公與家人,對你念念不忘?我現在過得很好,你可以死心了。”
“不,這不可能,我不可能看錯的。不可能……”宣名容大受打擊,面無人色。他無法回應元寶那些話,只能糾住手錶不放。那天他是真的看到她戴著他送的手錶了,所以雖然她沒有理他,但他還是激動而狂喜。
他以為,她之所以不理他,是因為她身邊有個男人,她不方便。怎麼,怎麼能相信?要怎麼才能接受?
☆、意外&禍降:被打,搶似搶劫不是搶劫
元寶知道自己很殘忍,但她並沒有心軟,因為只有一次性將他往死裡打壓下去了,他往後才不會再產生妄念跑來糾纏她,傷人傷己。
“你不肯放棄,並不是因為你有多愛我。你只是不甘心只是嫉妒,你愛的從來都不是我,而是你以為的一生一世,你愛的是你自以為是的痴情不改。假如今天,我沒有嫁到一個那麼好的老公,我的生活就像你跟你爸媽以為的那樣一窮二白,一踏糊塗,為了一日三餐辛苦地掙扎在社會最底層。你還會後悔放棄了我這樣一個出身低賤的女人嗎?醒醒吧,你沒那麼高尚。”
元寶說完這句話,忽然笑了。她笑著越過宣名容往他身後走去,大步向前,走到那站臺旁站著的男人面前,把手放進他抬起的掌心裡:“你怎麼下來了?”
“我在樓上看到你被蒼蠅騷擾了,所以過來客串蒼蠅拍。”安慕良笑著抬起她的手,在唇邊吻了下。
“去你的!”哪有這麼帥的蒼蠅拍?元寶臉上一紅,小小聲地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