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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你幹嘛呢,弟弟這麼冷的天給你帶吃的過來,你還不高興嗎?”
“哥,你放心,這雞不是楚家給的錢買的,是我以前存下的錢買的,原本打算去買些東西咱姐弟可以一起團年,沒料到……哥,你放心了,我秋雨不是數典忘祖的人,雖然現在姓楚,但我也不會忘記自己是顧家的骨血。”
夏雨長嘆了一聲,接過弟弟一直伸手舉著的雞腿,放進嘴裡,卻始終食之無味,不,有一種味道,苦澀的味道。
秋雨和兄姐聊了會兒天,才起身準備回去他現在的家,臨走時,欲言又止,但終究還是沒有說出口,只是很落寞的消失在了門後。
“夏雨,以後別這樣了,這樣做,會讓秋雨很為難的。”
春雨靠在廚房門框邊上,眼神幽幽的看著弟弟消失的方向,嘴裡吐出很無力也很無奈的話語。
夏雨點頭,滅了火,收拾了東西,拉著姐姐的手腕將她送進房間,在門口站了好一陣,才轉身回了自己房間去。
第一卷 第二十六章 這便是相認的信物
初一到初十都是歇業的時間,悅來客棧當然也不例外。在南京城中顧家姐弟並無親戚朋友,也就不存在給誰去拜年的問題。直到初五那天,楚家夫婦來找春雨,帶給她一個震驚的訊息。
“春雨,不是叔叔嬸子故意要這樣做,實在是……你也知道,我和你叔在外面闖蕩了幾十年了,人年紀一大總想著落葉歸根,加之你嬸子身體又不好,所以我打算過了元宵就帶著你嬸子和你弟妹離開南京城,回家鄉去做點小生意。兩個孩子你放心,我老兩口絕不會虧了他們,再說回了家鄉有你大伯看著,你也不用擔心他們會受委屈不是。”
春雨雙手藏在桌下緊緊拽著衣襬,一張小臉煞白煞白的。她是曾跟夏雨說過要離開這家客棧,但也是不想讓大家見面尷尬而已,跟何況她並非是要離開南京城,就算弟妹們想見面了,也隨時能見到,可現在這樣,難不成自己還要帶著秋雨跟回去?人家會怎麼想,會不會以為她是想巴著楚家夫婦過活?一想到這裡,春雨的心就疼得厲害,莫不是這事還是做錯了,真要分開時間長了,弟弟妹妹還能記得有她這麼個姐姐嗎,還能記得他們其實是顧家的骨血嗎?
“其實年前我就和你大伯商量過了,他也贊同,一直沒跟你們說是因為不想讓你們這個年過得不開心。”楚掌櫃小心翼翼的看了春雨一眼,見其還是那般慘淡的模樣,心裡也不忍,可是他有他的想法,既然收了秋雨冬雨兩個做自己兒女,就不能讓他們時刻唸叨著還是顧家的孩子,因此上,和兩個大的分開,才是明智的選擇。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已經不是春雨姐弟倆反對就能成的,秋雨和冬雨成了楚家的孩子,只有楚家夫婦一句話,他們就得聽,想來那天年夜秋雨的欲言又止,怕就是想提起這件事吧。
元宵燈會,四姐弟最後一次聚到了一起,明日一別後,想要再聚就難了。春雨的心智畢竟成熟許多,對於楚家夫婦的那點心思也清楚明白得很,只不過這個朝代裡,女子的地位本就低下,很多事情都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的。
天色微暗,家家戶戶亮起了燈籠,河邊更是掛滿各式各樣的花燈。春雨揣了一荷包的散碎銀子,打算領著弟妹去過最後一個團圓的元宵節。
冬雨還小,懂不了那些離愁別緒,有糖人玩,有餅子點心吃便是最幸福不過的了,往日裡姐姐總是很精細的計算著每一分每一厘,她也算聽話,從不鬧著要吃稀奇的玩意,可今日春雨不再限制他們,只要在能力之內,都儘量的滿足他們的要求。
“姐,姐,我要那個小兔子花燈好不好,那個好漂亮,還可以照路呢。”
冬雨嬌憨的一手拉著春雨衣襬,一手指著小販手中的粉紅兔子花燈,眼神中充滿了喜愛和渴望。
春雨愛憐的摸摸妹妹腦袋,很乾脆的掏錢遞給小販,沒曾想,旁邊伸出一隻手來,直接取走了小販手上的燈。
“這是我們先要買的。”冬雨生氣了,看著唯一一個粉紅色的小兔子燈被人搶了,眼睛霎時蓄了一泡晶瑩的水汽。
“這是我先拿到的。”搶燈的是一個半大男孩,估計也就七八歲的樣子,穿戴甚為華貴,看得出是大戶人家的少爺。只是,一個小男孩子,竟然喜歡小女孩心怡的粉紅色,這不得不讓春雨有些囧了。
“這位少爺,小販那兒還有其他顏色的小兔子燈,這個粉紅色的,能否請您割愛?”
春雨秉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好聲好氣的跟那小男孩商量,可沒料那小男孩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