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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臺新機器的電路板是由伯勒爾·史密斯設計的。伯勒爾身材矮小,是個自學成才的電腦迷,他先是在蘋果公司的服務部門工作,後來才有人發現了這個電腦奇才。他屬於那種相當古怪、異乎尋常的人,一般正統的電腦設計師對他都不屑一顧。由於他行事詭秘、善於挑釁,而且還相當自負,因此沃茲也沒重用過他,只是有時忙不過來,才請他幫忙。史密斯有著超強的記憶力,他能牢牢地記住電路板設計中的複雜而零亂的資料,並且很久都不會忘記,這一點很像沃茲。這種能力看起來就像變魔術一樣,不過它也是搞數字化設計所需要的最基本要素。
拉斯金召集的電腦設計人員有很多是像伯勒爾這樣的,而伯勒爾只是其中比較典型的一個。他們這些入都是電腦設計界的無名之輩,但在他們的內心卻有著火一般的激情,他們這樣的天才是大部分公司都無法容忍的,而就是這一部分無名小卒才使得蘋果電腦創造了一個又一個輝煌。在1979年年末到1980年,這些設計者一直在蘋果公司默默無聞地奮鬥,他們先是從工程實驗室裡挑選可用的元件,然後進行設計組裝,有時要通宵達旦地工作,就是這一群人使得蘋果電腦取得了讓人不可恩議的發展速度。
然而,在那一年的很長時間裡,麥金託什機的設計有時能得到公司的支援,有時也會遇到重重困難。在這種情況下,拉斯金的設計夢想也是跟著時而破滅,時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