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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卻說,我不要同居。
我笑道,不同居可怎麼辦。
他輕描淡寫,說,結婚唄。
我看他一眼,不再說話。
還是結婚好,來得保守,也來得溫暖。
麥麗素(3)
結婚吧結婚吧。仍然可以繼續幻想童年時忍痛放棄的小提琴。和一個陌生人結婚,和一個手指修長而白皙的陌生人締結某種長遠的關係(請原諒我如此惡俗的市儈情結吧)。這種願望過於強烈,幾乎使我哽咽難言。我有過無數次這種即興的想頭,比方說以前我想和我愛的人在農村的平房裡做白水煮麵,再比方說後來我想在昏暗的燈光下形變為任性、恣意地舞蹈和悲傷著的唱歌女子。然而我終於只是在臉上敷了薄薄的粉,矜持地端坐在陌生人的對面,在咖啡沒有完全變涼之前,款款舉杯。
於是,午夜十二時,看樓人開始吆喝,關門了——和往常一樣,提著裙子急匆匆地衝進宿舍樓。長長的裙襬還沒放下,就聽到大門在身後轟然合上。我自始至終耿耿於懷的充滿物質和慾望的世界,最終又關在了外面。而樓道的燈早已熄滅。
成 默(1)
我承認不該這麼早就開始懷念他們,因為他們都還年輕。
——題記
夜裡兩點我突然想起了成默——我的吉他師傅。我已經很久沒有想起他了。五年前我認識的成默穿白衣藍褲,自稱南京人。而現在我突然想起,他也許不是南京人,而成默也很有可能不是他真實的名字。
我認識他因為他是我朋友的男友,當然還因為他是一個吉他手(在還沒有開始上大學之前,我以為等到可以戀愛的時候,我一定會和一個吉他手墮入愛河的)。後來他告訴我說其實一開始他並不喜歡我或者是根本就沒有在意我。也難怪,任何一個男子都不會注意一個多少有些普通有些乖張的女孩,更何況我還是一個在別人熱戀的時候很討嫌的不識趣的小尾巴,我渾然不覺地和他們一起四處閒逛,一起做飯,一起在冬天生爐子,擠在一張床上睡覺。後來他在黃莊的一個地下室的琴行裡看店,沒有工資,只是住在地下室裡,每天兩頓油水很少的飯而已。而我便時常逃課去他的店裡,學琴,唱歌,寫作業。他帶著我聽那些打口的帶子:Led Zeppelin,Nirvana,Rolling Stone,等等。那時為了給飯卡加錢我還站在海淀圖書城賣打口帶。我記得我是賣口帶的惟一的女孩子。我和他們一起站在冬天的風裡,頭髮凌亂,臉色蒼白,一聽到警察來了就玩命地跑。
漸漸地我跟著他一起在酒吧裡乾唱歌的活(如果你回想起幾年前酒吧裡一個既不好看唱歌也不好聽的女孩,那一定是我)。每寫完一首歌,我都會彈著琴唱給他聽——他是惟一的聽眾。當時我並沒有想到這為我以後成為一個樂隊的主唱埋下了不可或缺的伏筆。他說,你唱歌不好聽,真的不好聽,不過,他停頓了一下說,我挺喜歡的。於是我就知道了自己唱歌並不好聽,我唱了很多年還是不好聽,聲音極其單薄,沒有人覺得它動聽。稱讚我的畢竟只是零星的幾個人,而且包括一些老外,我一貫認為老外是沒有什麼文化的,所以私下裡覺得這些評價不見得可靠,然而它對於我那點可憐的虛榮心卻也足夠了。
時間比水還淡,就這麼說過去就過去了。他一直就這麼好脾氣地容忍我去打擾他平靜的生活。他僅僅斥責過我一次,覺得我不該和那些在琴行轉悠的輕浮的男孩子說太多的話。漸漸地我發現,他是這個城市裡惟一一個用在酒吧幹活的錢給我買兩塊錢的麥麗素的人,而我則是惟一一個用微薄的學生補助給他買兩塊錢退燒藥的人。我們都孤獨而平行地生活,對方只是一種若有若無、可有可無的慰藉。
記得我不去那個地下室的時候,另一個女孩會來。她是另一所學校的,大二或者大三。她也是一個南方女孩,成默說她很像我,眼睛很大,只是要比我黑一點。但是我覺得她比我要好看,也外向一些。她在成默面前總是喜歡唱歌或者跳舞——我不會跳舞。成默消失一年後她突然來找我。我穿著白色的連衣裙站在屋外晾衣服。我們在路邊坐了一個下午,她一句也沒有提到過成默。夜晚即將來臨的時候她執意要走。後來她再沒有來過。過了很久,我突然明白她為什麼來找我。她可能喜歡上了成默,而她以為我是成默最親近的人。我突然想到這一點是因為我想起她的名字裡有一個“慧”,而我知道但凡我們那個地方叫做“慧”的女孩子都異常固執,並且有些話她們會永遠不說。她們在這個時代很有可能要用很長的時間才學會使用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