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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長長的話成功的把秦浩宇給說懵了,他在那不知道想著什麼,傻了一樣。
反倒是沈昱站起身叫住了林琳道:“林小姐還未成年吧!我看這事應該與你家長商量一下,也許你的父母會有不同意見呢!”
林琳真想不結賬直接逃單了,靠,怎麼世上竟有這種人,是說她年齡小說話不算數剛剛都在放屁嗎?
她林琳,一口唾沫一口釘,說不拍就不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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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老媽威武霸氣!
更新時間2014…1…29 11:09:50 字數:3026
咬牙刷卡把三人的帳都結了,林琳走出了這家讓她渾身不得勁的高檔咖啡館。
來到路邊,林琳沉默了半晌,最終還是一招手叫來一輛計程車後,開口說道:“去花鳥魚市場!”
計程車開的並不快,的哥也不是健談的性子。於是林琳在這靜謐狹小的車廂中更鬱悶了,好半天才從背後的畫袋裡掏出一面巴掌大小圓鏡,照著自己的臉看了半天后,恨恨的捏了捏最近因為吃了太多好東西而長出來的肉肉。
‘哼!不就是嬰兒肥還沒消麼?我就小了嫩了怎麼地?再怎麼小,我的事自己也能做主!別小瞧人!’林琳捏捏自己的臉捏捏自己的手,看了半天把鏡子收好後,就把目光望向了車窗外。
沒多久,花鳥魚市場到了。林琳早就是這裡的常客了,她就跟很多女孩子似的,十分喜歡小動物。上一世她就養過狗(都是淚)養過貓(自己跑了)養過倉鼠(死掉了)養過兔子(被爺爺燉了)還養了一隻小烏龜(失蹤後再找到只剩個殼了)。
至於金魚兒,還是小時候家裡養過,只是怎麼伺候都不生小魚,等搬家後就不知道哪裡去了。
這段日子林琳空閒下來,就又起了養狗的心思。在上一世她小時候家裡養過獅子狗,是很小很小時媽媽在路邊撿回的流浪狗。可是那狗估計是因為太老了就被主人丟了,在家裡的細心伺候下,也只養了三年就老死了。
後來家裡搬上了樓,就沒再養狗了。一來樓上養狗並不方便,哪像住平房時,狗狗可以在院子裡自由的跑啊玩的,場地大得很。可住樓後,房子總共就那麼丁點大,感覺地方小了都不夠狗狗跑了似的。
又有那隻悉心養的狗狗老死了,也讓一家人短時間沒緩過來。偶爾林琳上學臨出門時還會叫一聲狗狗的名字,林老媽上班時還要頻頻回頭看呢——就因為那隻狗狗最喜歡在她們出門時跑著叫著送出去,不送出半個小區都不知道回家。
那真的是隻好狗,沒了十分可惜。
之後林琳上高中上大學,就都沒養狗的時間和地點了。直到大學租房後,她才買了只哈士奇幼犬回去養。可她養狗沒經驗,不敢多喂,因為賣狗的人和獸醫都說狗狗吃少了不怕,吃多了卻容易腸胃受不了。
害她把狗狗養的瘦瘦的,可平時又十分精神好動,一直以為沒什麼問題。加上當時又不知道打育苗之類的常識,畢竟小時候養那隻獅子狗時什麼針都沒打,狗狗還是健健康康的直到老死呢。
哪知道城市裡的狗狗這麼脆弱,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外面玩時染了什麼病,養了不過兩個月就死了。
林琳大哭了一場,偷偷帶著狗狗去了附近景色最好的一個公園,做賊似的挖了個坑把狗狗埋了。
後來男朋友為了哄她又買了只小串串,也不知道他是沒當回事隨便買的,還是為了省錢買了只最差的。總之送來了林琳就打算好好養了,雖然實在看不出這隻狗狗是個什麼品種。可惜,狗狗在家還沒待過夜呢,就上吐下拉,連夜送去寵物醫院,人家醫生都不給治了。
說是這狗狗就是賣的時候被人打了針,強壓著病體保證它暫時精神罷了。等藥效一過,該怎樣還怎樣。醫生還說這狗狗不是細小就是犬瘟,治好最少得上千,而它只是幾十塊錢的串串狗,給它治病那是得不償失,還不如花治病的錢再買一隻呢。
可它畢竟是隻小生命啊,又被送給了她,是她的責任了。林琳最終還是決定治了,錢總能賺,一個生命沒了卻是真沒了。
可惜想的再好,這隻狗狗也沒治好。它實在太小了,獸醫說還不到一個月大,病的也太嚴重了,已經不吃不喝了。
這隻狗狗死掉後,林琳把它葬在了小哈旁邊,然後再也不輕易提養狗的事了。可她骨子裡就有根倔筋,察覺到自己的不足後,那段時間乾脆就泡在愛狗網上,把養狗狗的常識吃了個透。從如何購買挑選,一直到生育或結紮,全都吃到肚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