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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節窄,有的人手心厚實,有些人手背青筋突起,有些人手很秀氣,有些人手很渾厚,每個不一樣的人都有不一樣的手,最後我找到了我認為最好看的手,又細又長,指尖微微上翹,尤其是小手指很長,還很白,長在一個同樣好看的男生的身上,那就是秦悟。可以說我是先喜歡上了他的手,然後喜歡上了他這個人。
第5節:霸道情人(5)
喜歡上他的時候我就曾經想過,那麼漂亮的手,如果握一下會是什麼感覺呢?因為暮秋的手也很好看,除了比秦悟的手看起來小些,單薄一些外,也屬於手中上品,所以還拿過她的手當作秦悟的手握了握,可能是因為我們兩個總是在一起,手也沒少拉,所以感覺不出來什麼特別的地方,此後這樣的想法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就是那個一直想碰觸一下秦悟的手的想法。並且是很強烈的想法。
我就開始實行我的“握手”計劃,可是到現在都沒有成功。
除了喜歡他的手以外,我還喜歡他的樣子。不可否認的說,我是一個超級花痴,帥哥對我來說比水蜜桃果汁還有誘惑力。對於我這樣愛喝水蜜桃飲料,一天要喝上三瓶以上水蜜桃的人來說他就和水蜜桃一樣不可或缺。
秦悟就是個外表很漂亮的人,不僅僅是帥,而且有著乾淨的臉龐和一雙又大又攝魂的眼睛,比女人的眼睛都漂亮,簡直可以當個女孩來看了。
而且,我竟然在一個晚上的時候不經意的碰見過他,要說那次相遇真是讓我永生難忘。
我去表姐家獨自回來。雖然很晚,但是我一點都不怕,為什麼呢?因為我認為我這樣的女孩走在路上就算是個採花大盜都應該當作沒看見吧。所以我自己從來都不怕走夜路,並且我爸媽也一點都不擔心我,有時會想到底他們是太放心我呢,還是太不把我當回事。
那天我走在路上,大約是十一點多一點的時候,我還一路哼著小曲,因為當時路上行人太少,可以說除了我和不時路過的車以外就沒有人了,所以我就很自然的哼著曲兒,路燈也不是很亮,我的心情非常不錯。然後在我很得意的享受這自認為“迷人”的夜晚時,剛要轉彎就看到有四個人在打架,哦!不!是有一個人在打其他三個人。呵呵,我的神經開始緊張,我緊張的是,那個打其他三個人的人會不會看我走過去順帶連我也一起打了,據說殺人殺紅眼時都不分敵我的亂殺,打人的時候應該也一樣吧。
第6節:霸道情人(6)
但是我還是得走過去啊,因為這是到我家的必經之路啊!後來我就壯著膽子走過去,還不時的看看他們的戰果如何,我可是第一次看到真正的打架呢!感覺很激動。連手都有點抖。
當我終於走到他們打架的地方時,我就迅速的抬起頭看了一眼那個“一個人單挑三個人的選手”,這一看不要緊,我看到的是個超級帥的大帥哥,比秦悟還帥,除了能用妖豔來形容就沒有別的詞了。我當時就傻了,本來對帥哥就花痴的我,這回連免疫力都降至零了。我的大腦在那個時候沒有思考,我的全身都彷彿沒有了知覺,只有一雙眼睛“釘”在那個人的臉上,全身能夠動用的細胞悉數聚集到眼睛上,我要能多看一眼這個人就多看一眼。
但是當我看著他的時候他停下了動作,並且也看著我,在我沒有緩過神來的時候,他和我說:“別把剛才看到的事和任何人說——莫麗。”我當時因為他太帥而移不開的眼睛睜的更大——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我如遭雷擊。等等,這聲音好耳熟啊!我的耳朵也開始恢復工作了,可是這聲音真的很熟悉,是那種我很喜歡聽的聲音。哦!想起來了,是秦悟的聲音。不過他怎麼有和秦悟一樣的聲音呢?在我又疑惑起來的同時,他竟然向我走來了。近了,近了,我的心臟也開始工作了,然後,我又聽到他說:“聽到了嗎?”我在喉嚨恢復工作的時候發出了聲音“恩!”。終於走到我的身邊的那個人,能夠清楚的映進我的眼睛裡了,我更加吃驚了,那個人真的是秦悟,但是竟然是經過了化妝和精心打扮的秦悟。
真是想不到男生化起妝來,也有這麼大的變化啊!本來稍長的頭髮現在微微卷起,眉毛也經過修理,變得細長,濃黑。左耳上帶著兩個耳環,以前因為他的頭髮擋著耳朵沒發現他有耳洞,現在頭髮都梳到耳後,臉更加突出,眼睛那麼閃亮,鼻子堅挺,嘴巴紅潤,簡直就是個萬人迷,不,是億人迷。更讓我眼睛移不開的是他當時的表情,嘴角微微上翹,眼睛裡帶著狂野,身上散發出來一種動物般的氣質,就像一匹狼,在經過搏殺後取得領導權時驕傲裡帶著兇狠的樣子。
第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