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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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坦尼斯和拉赫洛,很快就能徹底消滅他們,將拜拉席恩篡奪者的腦袋用槍挑著,掛到君臨的城門上。
夜霧逐漸蒸發,舊鎮的景緻在他周圍顯現出來,彷彿逐漸成像的幽靈。佩特沒見過君臨,但他知道那是座毫無章法的土木城市,到處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頂和木製小屋。舊鎮由石頭建成,大街小道都鋪著鵝卵石,連最簡陋的小巷也不例外,而這座城市最美麗的時刻就是黎明。蜜酒河以西,宮殿般的公會大廳排列於岸。上游,學城的圓頂和塔樓聳立在河的兩側,夾雜於房舍間的石橋連線兩岸。下游,繁星聖堂的黑色大理石牆壁和拱窗下,簇擁著主教們的住宅,彷彿孩童聚集在年邁貴婦的腳邊。
遠處,蜜酒河越變越寬,最終注入低語灣,參天塔就位於河口處,其頂端的烽火襯托著拂曉的天空,耀眼奪目。該塔坐落在征戰島的斷崖峭壁上,灑下的影子猶如利劍切割了城區,凡是在舊鎮土生土長的人都可以憑藉影子長短分辨一天的時刻。有人甚至聲稱,站在高塔頂端,可以一直看到長城—或許這就是雷頓大人十多年不曾下塔的原因,或許他喜歡在雲端裡統治自己的城市。
一輛屠夫的拖車沿堤道隆隆經過佩特身邊,五隻小豬在車上哀嚎。才躲開拖車,又有個女人從頭上的窗戶潑下一馬桶汙穢,他堪堪避過。等我當上城堡裡的學士,就會有馬的,他邊想邊在石頭上絆了一跤。別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頸鍊,又怎能高坐於領主桌邊,怎會有白馬可騎?他只能聽著烏鴉的聒噪度日,每天搓洗沃格雷夫博士內褲上的糞漬罷了。
他正單膝跪地,試圖擦去袍子上的汙泥,一個聲音說:“早上好,佩特。”
鍊金術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趕緊站起來。“第三天……你說你會去‘羽筆酒樽’。”
“你跟朋友們在一起,我還是別打擾你們這次聚會了。”鍊金術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色兜帽旅行斗篷,太陽剛好爬上他身後的屋頂,很難看清兜帽底下的臉。“你決定改變自己的命運了嗎?”
他非逼我說出來不可?“我做了小偷。”
“是的。”
整件事最困難的部分,就是四肢貼地,把保險箱拖出沃格雷夫博士的床底。箱子很結實,鑲有鐵箍,但鎖壞了。葛蒙學士懷疑是佩特乾的好事,事實並非如此,沃格雷夫丟失鑰匙之後自己砸開了鎖。
在裡面,佩特找到一袋銀鹿,一束絲帶綁著的黃頭髮,一幅容貌酷似沃格雷夫的女人肖像(甚至連小鬍子都相似),一隻騎士用的龍蝦狀鋼甲護手。沃格雷夫宣稱這隻護手屬於某位王子,卻想不起究竟是誰了。佩特晃動護手,鑰匙便掉出來,落在地上。
撿起它,我就成了小偷,他記得自己當時的想法。鑰匙由黑鐵製成,古老而沉重;它能開啟學城裡每一扇門,只有博士才擁有。別的博士都將鑰匙隨身攜帶,或藏在安全的地方—是啊,反正沃格雷夫把他的鑰匙藏起來了,沒人找得到。佩特抓起鑰匙,向門口走去,半路又折回來取走了銀幣。反正都是小偷了,不管偷多偷少。“佩特,”一隻白鴉叫喚著他的名字,“佩特,佩特,佩特。”
“你把金龍帶來了嗎?”他問鍊金術士。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把金龍拿出來,我先看看再說。”佩特不想上當。
“河邊不太方便。跟我來。”
他沒時間細想,沒時間掂量輕重。鍊金術士越走越遠,佩特只能跟上去,否則就會永遠失去蘿希和那枚金龍幣。他一邊走,一邊將手伸進袖子,摸到那把鑰匙,此刻它安安全全地躺在他親手縫製的內袋裡。學士的長袍該當縫滿口袋,他打孩提時代就知道。
他加快腳步才能趕上鍊金術士寬闊的步伐。他們走進一條小巷,轉了一個彎,穿過臭名昭著的黑市,沿著拾荒者衚衕前進。最後,那人轉進另一條小巷,比先前的更窄。“夠了吧,”佩特說,“附近沒人。就在這兒做交易。”
“隨你便。”
“我要我的金龍。”
“給你。”硬幣出現了。鍊金術士用指關節翻滾它,就像蘿希安排他倆會面時那樣。金龍翻動,黃金在晨曦中閃爍,彷彿為鍊金術士的手指鍍上一層金光。
佩特一把抓過金幣。它在手掌中感覺暖暖的,他模仿別人,放到嘴邊咬了咬—他見過別人這樣做,不過說實話,他並不曉得金子是什麼味道,只是不想讓自己看起來像個傻瓜。
“鑰匙呢?”鍊金術士禮貌地問。
不知怎地,佩特突然猶豫起來。“你想偷書嗎?”地窖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