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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一次偶然間拉狄克告訴他:“之所以會多,首要的原因就是官多。一個部委一個正部長之下陪四五個副部長,為了不讓副部長閒置在那裡,就必須給他們找點事兒做,一個星期,每個副部長主持一次會議,就差不多能佔掉了一大半時間,讓大部長再講講話,批示一下,日子不就過去了。”
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試想一下,如果官少一點,會議會不會也少一點呢?想一想也是可笑,一個常務副部長主持日常工作,另外幾個副部長各管一攤子,什麼文化、衛生、紀律、後勤,再算上七七八八的正常工作,可不是要可勁的開會麼。實際上如果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兒那還算好的,拉狄克還告訴他,有些副部長的職權是高度重合,你能管我能管他也能管,所以這個事兒就必須你我他都簽字畫押才能幹。碰上幾個副部長不對付的時候,那真心是樂子大了,扯皮就夠打幾個月的嘴炮的。
所以到最後,官越來越多,可事情卻也越來越難辦,而有些部門為了讓事情變得好辦,想出的辦法就是發明更多的官去協調或者調解。結果呢?自然是事情變得更加的複雜和難辦,需要開的會也越來越多。
就像李曉峰曾經對托洛茨基講過的:“一個和尚挑水吃,兩個和尚抬水吃,三個和尚就沒水吃了。咱們的部委就是和尚太多,所以事情才愈發的難辦,官僚主義才會橫行。”
讓托洛茨基記憶猶新的是,李曉峰還補充道:“更糟糕的,事情沒有辦好,我們還不能處罰這些和尚,一個是因為他們會踢皮球,都把責任往外推。第二原因就是法不責眾,這麼多頭頭目目,總不能一口氣給他們全開了吧?”
想到這兒,托洛茨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