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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和諧美好的畫面就因為這句遲來的驚呼碎成了渣渣,宋軼小身板一抖,小腳板一滑,不偏不倚掉進了浴池。
劉煜踹門進來時,看到的正是早上還在對自己強取豪奪要以身相許的傢伙,此刻卻跟那個前朝餘孽鴛鴦共浴……
☆、第二十三章 (修)
長留王很有風度地將跌進浴池的人撈出來,可也不知道是被撈的人太重,還是他本身太過羸弱,竟然連帶自己也被掙扎的宋軼拽了進去,好一會兒才艱難地冒出水面。
對,絕對是艱難的,因為宋軼感覺到長留王撈她的手在抖,他單薄而美好的懷抱都繃緊了硬沒把她拽出水面,幸好自己眼疾手快,掛住了他脖子,才沒讓自己被沐浴香湯嗆死,可這往人脖子上掛的舉動,卻生生讓他沒了頂,跟著嗆了兩口水。當然,如此不和諧美好的事,兩人幾乎同時達成共識徹底忽視。
所以,待出得水面,一個依然如嬌花碧月,另一個依然黑漆漆的看不出一絲異常。
看著這朵美豔嬌嫩的出水芙蓉,宋軼略感自責,“我會注意控制體重的。”
長留王卻看著她黑漆漆的臉和黑漆漆爪子嘖嘖稱奇,“這竟然是洗不掉的。”
宋軼掛在人胸口,一本正經答道:“需用特殊的藥汁才行。”
這哪裡是採花賊與嬌花的關係,分明是一對璧人,互相看對了眼,卻不知如何表達,氣氛顯得有點詭異嚴肅罷了。
曹沫被刺激得心臟都不好了,但轉頭看他家殿下,面上波瀾不興,連多餘的情緒也無,真正有泰山崩於頂面不改色的氣魄。
“這個賭局我輸了,豫王可以將李心嵐帶走。”
宋軼:“……”
長留王很貼心地解釋道:“豫王說李心嵐跟吳家命案有關,身為二王三恪,就這樣讓他把人帶走,我這個前朝餘孽也會感覺很沒面子的,所以,我們打了一個賭。豫王說今天必有采花賊來夜襲於我,只要他抓住這個採花賊,他要帶走沁園的任何東西都可以。”
宋軼:“……我,不是採花賊。”
“是與不是可不是你說了算的。”劉煜走過來,伸出大爪子,一把拎住了宋軼的衣服,如拎一隻落水小狗一樣將人拎出了浴池,看嘩啦啦地流水,還和順手地抖了抖。
宋軼:“……”
一行人出了院子,那廂李心嵐也被趙重陽押了過來,看到採花賊真身,滿臉的不可思議。
“真的是宋姑娘?”
曹沫早已經震驚完了,此刻他在思考另一個問題:“你說,殿下手不酸嗎?”
“手痠?”趙重陽看著劉煜提著宋軼的樣子,估量了一下宋軼的身量,若只是這個程度的話,手痠還不至於,不由得笑道:“你太小看殿下的威猛了。”別看他身材頎長,看不出一般武夫的魁梧粗壯,但脫掉衣服,那身結實勻稱的肌肉,是力與美的完美融合。別說一個宋軼了,再加一個隨便提在手中玩也是沒問題的。
曹沫冷幽幽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同僚,就算真的拎的是一隻小狗,也沒必要一直拎在手上吧?難到那手感很好?還是說怕一放手她又跑了。
身份都敗露了,能跑到哪裡去?
趙重陽將李心嵐押到劉煜面前交差,此刻李心嵐已經從宋軼的迷香中清醒過來,看得眼前光景,那口憋了很久的氣終於洩了。
“果然,還是等到這一天了……”
☆、第二十四章 結案
一個時辰後,所有人回到司隸臺,連宋軼都回漱玉齋洗漱了一翻。
李心嵐跪在堂下,劉煜高坐堂上,旁邊長留王這個前朝餘孽在悠閒地品茶,作為再幹淨都有嫌疑洗不掉的長留王頗有風度地來陪夜審。只要他在場,這次不管審出什麼結果,是否牽扯到前朝餘孽,別人也說不得二話。
“吳邕和吳於氏既然已經走了,我也沒什麼好繼續藏著掖著的。吳尚清是我殺的。吳家幾次三番追殺我母子倆,好不容易逃到沁園落下腳,本想著這是長留王的地界,其他人會有所忌憚而不會找上門來,我本也想就此安心地活下去。但是,救下我母子的杜秋娘卻死了,她是為我們而死的。我如何還能苟且偷生?”
“杜秋娘的事,你是如何知道的?”
“沁園那個管事的很喜歡買漱玉齋的畫本,不但買,閒來還喜歡跟人討論畫本中的事,聽過一次我就知道這本畫本對映的是什麼。
為了求證,當天我便拿了一枚玉簪去古月坊,慌稱是杜秋娘在多寶閣定的玉簪,送過來看她是否滿意。其實那玉簪是一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