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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等糧草到達?”他原本是打算隨著糧隊一起抵達的,但是覺得此次與羅士信合作,跟主帥打好關係併力破敵,也就先行一步趕上來了,不想直接得到進兵任命。
此時大唐為羅士信這路大軍運來的糧草還未抵達,朔方儲存的糧草應當不多。這深入突厥腹地,不先鞏固後勤這是什麼打法?
“等糧草到來,哪裡還來得及?要打便快,軍貴神速!”羅士信斬釘截鐵的說道。
薛萬均深知羅士信用兵之能,見他如此決絕,亦無二話,肅然點頭。
薛萬均也見識到了邊兵的近況,羅士信出戰的命令下達,早已枕戈待旦的三萬邊兵在短短的時間內便已經準備就緒,隨時隨地便能出發。
效率軍紀軍容,不能與以往同日而語。
“這?”薛萬均震撼的只說了一個字就說不出話來,過了許久,方才感慨道:“邊兵疲弱,人所共知,大將軍短短年餘間,讓邊兵脫胎換骨,這練兵之能,當真了不起。薛某佩服……”
“哈哈!”羅士信自豪的笑道:“原來我不敢說,但今時今日我卻能說一句我兵可用。”
這不是驕傲自大,而是對於自己成績的認可。將近兩年的努力,並不是徒勞的,這些兵就是他的成績也是他自豪的根由。
羅士信一聲令下,高呼道:“分配戰馬,出發!”
他這命令一下,薛萬均方才察覺,羅士信麾下的兵卒每一個兵都能分到一匹軍馬,其中部分騎兵奢侈的一人兩到三騎,想起羅士信在坐鎮慶州、朔方時候的作為,還以為傳言誇張,如今方知傳言不虛。
短短半日,他竟驚歎連連。
便在羅士信大軍駛入朔北草原的時候,一騎隨後而來。
“叔父,叔父!”
羅士信拉著了韁繩,回頭一看,來人肩上扛著一併大斧,相貌跟程咬金有八分相似,身高八尺,豹頭環眼有幾分猛張飛的架勢。
羅士信扯了扯嘴角,叫了一聲:“處默,你怎麼來了。”
來人正是程咬金的長子程處默,程咬金這貨是個禽獸,十五歲就禍害了他的前夫人地方縣令的女兒十四歲的孫氏,並且生下了程處默。
也就是說程處默的年紀比羅士信還要大一兩歲,但是以相交輩分來算。
程處默卻要叫他叫叔父!
古人很重視禮節,程處默儘管不願,也不得不叫,卻也不得不叫。所以他見到羅士信往往都是繞著走,躲起來的。老程家的兒子,心高氣傲,怎麼能叫比自己小的人做叔父?
如今他卻叫的這般歡樂,一定有古怪。
羅士信心中不由的打了一個咯噔。(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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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向羅藝求助
程咬金這個人,羅士信是在瞭解不過了。
大智若愚,扮豬吃老虎,用這兩個字來形容他是在貼切不過了。
大道理小道理他都明白,都清楚,但就是一副啥也不知道的樣子,日子過得極其滋潤。尤其是在識人的目光上,看的尤為準確,而且不論在誰的麾下都能混的極好。早年因盜賊蜂起,他組織了一支數百人的武裝,護衛鄉里。但發現李密意圖圖謀他的鄉村,果斷的投效了李密,以保鄉里安全,受到李密的重用,還成為了內軍驃騎之一。後來李密敗給了王世充,程咬金又得到了王世充的重用。只是他一眼就瞧出了王世充不堪大用,唆使秦瓊投奔了李唐。
在李唐遇到了真正的明主李世民,程咬金也認準了他,死心塌地的幹。為了李世民甚至不惜冒著抗旨不遵的大不為,也要保護他安危。
其餘說程咬金愚忠,倒不如說他眼光毒辣,看準了李世民是成大事的人,值得追隨一生。
事實亦是如此,程咬金的能力或許比不上很多人,但是在李世民心中最值得他信任的幾個人中,必定有老程的名字。
程處默作為程咬金的長子,跟他老子是一個德行。也許會遜色一點,但也就是大狐狸跟小狐狸的差別,都是屬狐狸的。
羅士信看著帶著幾分“憨厚”笑容的程處默道:“你怎麼來這裡了?”
程處默從懷中掏出了一封信,道:“叔父。這是我老子給你的信。”
羅士信伸手接過來信,拆開細瞧,字跡確實是程咬金的。程咬金是名副其實的軍四代。自幼就得到良好的教育,一手字寫的極為漂亮,遠不是羅士信能夠相比的。
不過字好看,也不意味著文采好。
程咬金信中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