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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子又變得炙手可熱起來,某種意義上講,甚至連南渡之前他們都沒有現在這樣風光。但是,趙抗在此前的風暴中已經將大部分只知清談誤國卻無實幹之才的酸腐文人清洗得差不多了,在加上改革後更加精簡合理的官制與簡明而更有效力的律法,全新的大宋官府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廉潔和高效。而由於皇帝掌握了情報部,官員想在皇帝面前牛氣就得自身也行得正才行,要不然皇帝隨便拿點罪證出來,他就完了。至於官吏普遍清廉,以致皇帝被完全架空,這根本就是天方夜譚,哪個朝代曾經做到過?而如果真的能夠做到,就算皇帝沒了實權,那也是值得的,幾千年以來中國人不正是期盼這一天嗎?
大宋皇帝在新制度下雖然掌握了軍權和情報權,但按照常理來判斷,這兩大權力若沒有財權相配合,是根本無法有效運作的。而趙抗偏偏將財權完全交給了戶部,皇帝都沒有直接干預的權力,得透過宰相經手才行,這一度令那些文官以為趙抗腦子進了水,突然犯傻了,但很快他們就發現趙抗非但沒傻,反而比他們想象的更加聰明。因為趙抗在律法中對“瀆職”的定義里加了一條千年以來被長期忽略的概念,那就是“時間因素”
趙抗對各類差使所需時間作出了規定,這當然是因為他從幾年前開始就派人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取證。其實趙抗還算厚道,他做制定的標準是以趙國官吏的平均工作速度為依據的,然而趙國是新興國家,官吏的工作效率本來就高,而大宋的那些老爺們可就有得苦了。如果他們集體罷工也沒關係,那樣的話趙國出身的官吏肯定鼓掌歡迎,他們瞅著那些位置早就眼熱了。如果沒有在期限內完成差使,而又找不到有力(為了防止日後官吏找藉口的水平越來越高,以至於該規定形同虛設,趙抗直接說明了幾種可用的理由,比如地震之類的不可抗力,如果官吏找其他理由一概罪加一等,寧可產生些許冤案,也決不開這個口子,決堤容易搶險難哪!)的理由,那麼該官吏將被認為“瀆職”。“瀆職”是很嚴重的罪行,最低限度也會被免去官職,搞不好還得吃官司,如果是重要差使“瀆職”的話砍頭也說不定,這樣一來那些老爺官吏們想偷懶的話可得有壯士斷腕的決心才行
如果是固定標準,那麼總有一天會變得不再符合實際,而且新出現的差使就會成為律法的漏洞,所以趙抗採用了浮動評定標準。也就是說,每個官吏完成差使的時間和結果都會記錄在案,然後統計下來,取中等水平附近的某個資料作為一段時間的標準。這樣一來,以後大宋官吏的工作效率將會慢慢地穩步提高,而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越來越人浮於事,以致國家最後積重難返,便有可能跳出皇朝更替的週期律了。
第五百四十四章 勤勞有罪嗎
這種思路的產生說起來真是令人詫異,趙抗在治理趙國期間曾經發現,除了日本高麗(他們出現排華行為,只有到了後來日本崛起之後才有,那是因為當時的中國一窮二白,才遭到歧視,與南洋土著對華人的敵意不同)等東方國家以外,絕大部分國家的百姓都對漢人移民存在著意識上的抵制和敵意,這令趙抗十分疑惑。經過長時間的調查研究,原因終於被趙抗找出來了,但是他實在是無法相信,又追加了大量調查,才不得不承認那是事實,不禁有些哭笑不得。原來,出現這樣的民族矛盾,其最初的誘因竟然是漢人太勤勞了
因為勤勞,所以遭到嫉恨,這聽起來真是令人發笑,但這卻是不爭的事實。趙抗經過苦思,終於找到了其中的邏輯,釋然的同時也感到一陣淡淡的悲哀,看來過分勤勞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以南洋土著為例,他們懶惰成風,但是因為幾乎沒有例外,所以老闆也只能將就著用,畢竟賺多少也是賺。但是漢人移民來到當地之後,情況立刻就不同了,他們每人能做幾個土著的活,要的工錢還高不了多少,這樣一來只要僱主不是白痴都會優先僱傭漢人移民,這樣一來便搶佔了當地土著的工作崗位,但因為漢人移民數量有限,情況本來不該有那麼嚴重,榜樣效應與勞動力供求關係的變化,才是他們敵視漢人移民的根本原因
由於漢人移民的出現,當地土著要麼就要拼命工作,要麼就只能乞討或者等死,像以前那種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日子是再也過不了了,而他們的收入卻沒有明顯的提高,因為漢人不但遠比他們勤勞,而且更能忍受不公,這使得老闆可以變本加厲地壓低他們的工錢,那些當地土著怎麼可能不怨恨?這一矛盾不但出現在老闆與僱工的關係上,即使到國家層面上一樣存在,人民越是能夠勤奮工作並忍耐不公,統治者便可以越發刻薄地魚肉人民。也就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