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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比漢人落後不少,適當地扶持是必要的,但卻不是你們所說的那種方法。”
趙抗提出了按地區來進行政策傾斜的方針,這樣一來既支援了那些生活困窘、文化落後的那部分非漢人族群,又避免令其產生受歧視的屈辱感。而且這樣一來,就無需對那些居住在臺灣等發達地區的異族人進行沒有必要的補貼,而趙抗同時將其中的佼佼者作為榜樣大肆宣傳,沒過幾年,趙國的少數民族就紛紛以取消優待和政策傾斜為榮,而趙國的民族矛盾也得到了進一步地緩解。
有幾個大臣(有漢人也有其他民族)還提出,鑑於趙國境內語言眾多,其中有些民族語言的語法與漢語差別極大,學起漢字來很不方便,不如為其設計一套適用的文字,以利於發展他們的文化教育事業。
趙抗聽到後立刻氣不打一處來,這文字語言是產生民族認同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人家沒有文字不是正好方便漢人同化嗎?你卻還要不斷提醒他“你有自己的語言文字!你不是漢人!”,這不是愚蠢是什麼?沒過多久,趙抗就尋了些由頭將那幾個蠢貨調到整理資料的崗位去,這個位置對那些書呆子算是比較適合吧。已經去過多個國家的趙抗心裡很明白,對於多民族國家來說,主體民族人口越多、實力越強,民族數量越少,國家政權就越穩定,民族矛盾就越小。
除此之外,趙抗當初在玄武宮時就意識到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民族聚居可以有效地對抗同化。於是,趙抗在要求漢人移民外國必須扎堆居住的同時,卻嚴禁境內的其他民族以超過村級的規模聚居,在城市裡更是連某族一條街都不允許出現。這一政策雖然有些不近人情,卻從根本上遏制了大規模民族仇殺的可能,因為漢人是天下最能包容的民族,除非是五胡亂華時那種被逼急了的情況,是絕不會主動挑釁的。而且這個政策也有利於民族同化,二十年後趙國的漢人比例甚至超過了本土,其效果可見一斑。
要執行這樣嚴格的政策規定,原來那種各地充分自治的鬆散管理模式肯定是不適用了,所以趙抗不得不壓下個人的厭惡,推出了趙國的第一份戶籍制度。儘管地方自治仍被保留,居民自由遷徙的權利也是一樣,但是現在每個國民家庭都必須領一份戶籍證明,不然搬到異地就將被作為逃奴處理。雖然這一制度部分妨礙了居民的個人自由,但卻大大提高了地方官府的管理效率,並從根本上增加了商人(農民往往不願離開自己的土地,這種情況很少見。)逃稅(以前他們只要搬家就行了,特別是那些有錢的,反正各地都有住宅,逃起稅來忒方便)的難度,使得趙國財政收入大增。
說起來,趙國當初確定財政收入主要取自於商業,有很大的偶然性。但是現在趙抗卻深切地體會到這一政策的妙處,當財政壓力增大不得不盤剝商人的時候,首當其衝的商人必然會想辦法將損失轉嫁到農民和手工業者身上,看上去似乎和通常的政策並無差別。可事實上,這樣一來,工農的怨恨便從真正的罪魁禍首官府轉移到了商人身上,他們只會罵“jian商”而不會罵“苛政”。商人本身力量有限,只要沒有工農的支援是翻不了天的,而只要不出現民變將已有的社會矛盾進一步激化,再大的難關國家也能撐過去,千年帝國自然也不再是夢想
第四百四十二章 思 潮
隨著商業的迅速發展,人與人之間的利害衝突日益加劇,各種糾紛也不斷增加。在這種情況下,農耕社會(純粹的農耕社會中民風極其淳樸,犯罪率非常低,從劉邦約法三章便能穩定關中這件事就看得出來,而商業社會就不同了,這可能就是為什麼海洋法系往往比大陸法系更健全的原因之一。)中由地方官吏代管執法的方式已經變得不切實際,所以趙抗採納當初陸仁留下的意見,在各級地方增設法官一職。各地法官接到起訴後,有權對同級地方官吏進行審查,這樣他們不但要負責查案、斷案,還部分起到了監督地方官吏的作用。由於他們的出現,趙國大批職責不明確的官吏被迫下崗,財政負擔並未明顯增加。說起來這也是新建國家的好處,砸掉這麼多官員的飯碗都只要趙抗一句話,要是在南宋想這麼搞,就算皇帝也得下臺。
陸仁相對來說更加推崇海洋法系的模式,可是由於沒專門學過法律的他也不知道細節,所以趙抗最後還是選擇了以條文法為主、判例法為輔的策略。更成熟的法律體系還是等到多年以後,從西方已經快失傳裡的古希臘、古羅馬法律中獲得啟發後,才被制定出來,從而奠定了趙國的根基。
總體上來講,趙國當之無愧是當今世上最自由開放的國度,從女官的出現就可以看得出來。隨著基本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