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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道在不知不覺中拐了一個小彎兒,少年卻沒有注意到,他走過小彎兒後,坑外人的視線便再看不到他。
黑暗在火光前一步步退卻,少年對前方的未知毫不畏懼,一步一步堅定沉穩的前進,突然!前方的黑暗中光影一閃!一張青紫恐怖的臉赫然出現在他眼前不到一尺的地方!
那是一副純青色的臉頰,眼眶邊一圈、眼角和嘴角卻是淡紫色,嘴唇則是深紫色,眼神絕對不是活人,凌厲中帶著瘋狂的殘忍,面板在火光中反射著青冷的金屬光澤,頭頂是不知多長的紫色長髮,髮間塞著不知多少碎草葉和泥土,亂糟糟的披在腦後,而且,沒有呼吸!
殭屍!少年渾身一硬,瞳孔猛縮,嘴角卻詭異的掛上一絲笑容,毫不猶豫的拔出右腰間的匕首,狠狠向眼前殭屍的腰腹部扎去!
“叮——!”少年半邊身子一震一酸,頓時麻木,虎口裂開,這一匕首根本就是紮在不知多厚的鐵板上!完全彈開。少年急退,流血的手仍然死死的抓著匕首。
“走不了了!”李弼開心的笑著,爪如閃電,一把抓住了少年的脖子!往自己懷裡一拉,張嘴向少年臉上噴了一口氣,那少年頓時昏迷。
李弼抱住癱倒的少年,神情歡快,“孩子,別埋怨命運不公!說不定因為我,你就能名留青史呢?來,作我白天的衣裳吧!”
李弼雙手從後捂住少年後腦的玉枕**和頭頂的百匯**,和少年用前額貼在一起,凝練活潑的“我識”分出七條綵帶般的觸角,從少年的七竅侵入,在少年的腦海中匯合,將少年的陽魄和陰魂分隔,死死圍住少年毫無防備的“我識”,吞噬、消融!
人的魂魄分為陰魂和陽魄兩部分,陰魂就是“我識”,主管“我”的概念,主管一個人的性格、**等等,而陽魄則是在陽世間記憶的集合。一般來說,人死後需要停靈數日,讓陽魄陰魂散盡,陰魂沒有了陽魄,就沒有了記憶,沒有了愛恨情仇,也就不會變鬼害人,而像李弼、慕容恪這樣,死後很快的、甚至死前就進入藏氣陰**埋葬,陰魂陽魄在氣**之內散不出去,而氣**中又極陰,於是陰魂“我識”便吞噬掉了陽魄,擁有了記憶,成為有意識、有生存目的和生存動力的鬼魂、殭屍。
人鬼殊途乃是天地規則,有魂有魄才可稱為陰陽平衡,白天的陽氣和夜晚的陰氣都不會對魂魄產生傷害,但若缺了其中一個,那便失了平衡,比方李弼,只有陰魂,全無陽魄,因此白日的陽氣和陽光便是他的剋星!
日月、星辰全都是這規則的維護者,偶爾出現殭屍、厲鬼這等突破了規則的意外產物,那麼無論它多麼的強大,也必將受到更大的限制。對於李弼這種老鬼來說,“我識”早已經定型,純淨的陰魂中不可能再產生新的陽魄,在陽光下生活成為不可能實現的夢想。
然而,大千世界中,還有一句古話,所謂“車到山前必有路”,又所謂“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李弼對未知的強烈**讓他產生了一種大膽的想法!
蒙皮!
說白了,就是拿陽人的皮當衣服穿,再把人的陽魄用自己凝練的“我識”擠壓成空心的球,套在“我識”外邊,雖說實在殘忍了一點兒,可也是沒辦法的事,誰讓這少年好奇心那麼強呢?
這個辦法有很大的缺陷,一是這一層人皮過不了多久就會發臭,二是失去了陰魂的陽魄會在短短几天內迅速消散。也就是說,李弼需要各三差五不停的去“捕獵”人類——作一個殭屍該作的事……
李弼的雙手化作一團虛影,“操作”著,鮮血淋漓撒下,悄無聲息的滲入泥土。
一刻鐘過去了,雍希顥等少年掙扎著爬起來,少主人的“軍令”可嚴得狠,小哥幾個誰都不敢不聽,況且他心裡有點兒奇怪,少主人都下坑道一刻鐘了,怎麼還沒有動靜?雍希顥知道那坑道有多長,十五個少年用刀劍拼命挖一天又能挖多長?不過是斜下幾丈的深度,而且裡面什麼都沒有,只是泥土沙石而已,最多幾條蚯蚓和地剌牯,有什麼可看的?
雍希顥站起來,用火摺子點上一根火把走到坑邊,其他少年也聚了過來,正當他要跳下去的時候,讓他擔心的少主人施施然走了出來。
感覺有些不一樣,卻又說不清哪點不同,火光下,似乎少主人的臉色青白一些,眼神中也少了一些冷傲,多了幾分……很熱烈的感情,另外,大概是因為一天的騎獵,少主人的袍子上沾有點點血跡,還散發著一股子腐臭的味道……
“奇怪,還真是沒有東西,雍希顥,我們回城!”少主人淡淡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