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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節其實不屬於大堰的傳統節日,正式說將起來,只能算是一個頗有民族特色的地方風俗。
大堰十二年的時候,雁南一帶鬧饑荒,許多驅車族人都北上了,其中就有一部分逃到了萬籟村。
後來聖上撥了銀子,抑制住了災情,驅車族人卻在這處遠山環繞,林風悽悽的地方住出了感情。許多驅車族的小夥子都娶了村裡的姑娘,也就安安心心的安營紮寨在這裡住下了。
萬籟村算不上富饒,談不上貧瘠,老百姓面朝黃土背朝天,都活的挺自在。民風也因著住在這裡的驅車族人多了許多少數民族的豪爽,春花節便是驅車族人的一個延續了許多年得傳統。
驅車族人愛花,尤愛春花,不拘什麼品種。只覺得這種花朵於冬去之後開放,意喻生機盎然,滿滿生機,是象徵新生的存在。
他們欣賞這樣的堅韌,因此,每逢三月的最後一日,都會召集族人和全村老少將春花擺出來,唱大戲,品美酒,花團錦簇好不熱鬧。
方婉之穿著一身倜儻的長袍,頭束玉冠的出現在連喻跟前的時候,這貨還在拿著銅鏡孤芳自賞著自己的容貌。
他覺得自己好看死了,整個大堰只有他這麼一個美男子。乍一見到長得花瓣似地一個小哥兒進門,不由愣了愣神。
他將手上的小銅鏡往床邊一放,端詳了一會兒,得出一個結論。
“還是沒有我好看。”
方大姑娘聽後撲哧一聲就笑了。
“誰要跟你比了,我又不是男人。”
她只是覺得男裝行動方便些才換了這身出來。
連喻未置可否的點了點頭,彎著身子將他的寶貝兒子王守財抱到懷裡,笨拙的想要在頭頂上給綁出一朵蝴蝶結應應節氣。
期間,王守財死命掙扎數次,貓爪子也亮出來嚇唬了他幾回,都沒能阻擋連喻的好興致。
至於結果嘛。
方婉之搖著扇子嘖嘖兩聲,手藝實在不怎麼樣,好端端的一隻貓,被他捆的跟戰場負了傷的將士似的,還是身受重傷的那種。
王守財顯然也非常不喜歡連喻的手藝,爪子一撓就給拽下來了。他再要伸手,它就上爪子開始拍了。
連大人自來自命不凡,自己要漂亮,帶出去的貓自然也要漂亮,眼見著對方這麼不肯配合,頗有些氣餒,唉聲嘆氣的拿著條粉紅色的小帶子發呆。
方婉之說:“它就是看你寵它才欺負你的,你往旁邊讓讓,我來綁。”
連閣老對於這種言論十分嗤之以鼻,覺得方婉之是在看輕他的能力。但是這凶神惡煞的婆娘單是往王守財跟前一走,那貨就老實了。
看著順順利利在兒子頭上綁了朵小花的方婉之,連喻不得不承認,這世上的規矩當真是一物降一物的,母老虎是貓的祖宗,王守財怕她絕對是有道理的。
☆、第十九章 所謂氣質
連喻和方婉之出門的時候,大街上已經佔滿了熙攘的人群,穿著少數民族服飾的驅車族人甚是漂亮,他們組成了一個花隊在不大的街道上載歌載舞,寬大的裙襬是這春天裡開出的最豔麗獨絕的花。
連喻沒有遮面,玉塵奉宛剛換了地界,他倒是不擔心讓誰認出來,只是王守財非要坐在他肩膀上,貓臉還挺大,尾巴在他脖子上圍了一圈,豔陽高照的春日裡,就像活生生圍了一隻毛皮領子。偏生連閣老還要走一貫的清雅高冷路線,對誰也沒個笑容,目不斜視的精緻,讓他看上去有點像一個好看的神經病。
方大姑娘則不同了,她鮮少有這樣的機會能夠出來,難得能夠湊上這樣的熱鬧,對著誰都是笑眉笑眼的。她本來也是個美人胚子,再加上隨和的笑容,儼然就是一個溫溫潤潤的少年公子,很快引來了一群小姑娘的追捧。
少數民族家的姑娘不跟上京的閨秀傳統,有膽大的姑娘,甚至伸手拉了方婉之跟著花隊一同跳舞。至於連喻,她們多半隻是遠觀,不太敢上前搭訕,不是因為不好看,實在是因為太好看了,反倒讓她們不太敢去褻瀆他。
而不被褻瀆的連閣老表示,心情很糟糕。
同樣都是出來逛的,一個受到熱情歡迎,一個遭受冷對,連喻一直覺得氣兒不順著。偏生方婉之又一個人玩兒的開心,壓根就沒有要顧忌他的意思。
極目四望,他還看到了混在人群中跟姑娘跳舞的皮皮,身上穿著的還是那晚提過來的石青色常服,圓圓的眼睛,疏朗的眉毛,不算特別的帥氣,挺拔健壯的身形讓很多姑娘都臉紅了,而且他今天,沒有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