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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覺得這是十分甜蜜的事情,決定回去就找個道士做個法,將方婉之的後幾輩子都定下來,管他有用沒用。
方婉之窩在他的懷裡感受到某人的悶笑,也跟著想笑,又忍不住張牙舞爪的嗔道:“你是在得意嗎?我還沒有答應你!”
連喻低頭直接吻上她的唇,唇齒糾纏間溢位一聲嘆息。
“願不願意都是我的。”
他愛這個姑娘,從什麼時候開始愛的不記得了。只知道,她的一切對他來講都是這世間最珍貴的東西,珍貴到,他願意傾其所有去換她的笑顏。
連喻愛銀子,愛了二十七年,如今他卻願意將最愛的東西全部交給最愛的人。
摸了摸方婉之的腦袋,他道。
“阿桃,銀子多好,好到我長久的愛了那麼長時間。可是我愛賺銀子,卻又覺得它冰冷的沒有一絲人情味,我想,我大概是缺一個花它的人。如今我傾囊相授,都送給你,連同我自己,都給你。”
方婉之抬頭看著他的眉眼,心中似有千言要訴,只可惜還未待她感動完,就看見連喻挑著眉頭加了一句。
“你以後要少兇我一點,上次你送給我的菜刀…”
連喻的話還沒說完,就被方婉之狠狠剜了一眼。
朝中一干重臣歪著脖子翹腳看著,有些離的近的,甚至看見了二世祖被那女子拎了耳朵。然而拎了耳朵,還是甘之如飴。
那一日的秋晨熙色,許多人都見證了這對神神叨叨的小夫妻不算浪漫的愛情。那樣的畫面,其實沒有半分美感可言,但就是有一種紮紮實實的幸福。像是在最精緻的青花白瓷碗裡盛滿了大米飯,太過尋常,卻是一輩子都離不了的東西。
連喻跟方婉之和好,關係再次恢復到過往的膩歪,或者說,比過往還要膩歪。
皮皮因為去了劉恆山,所以無法知道那一場架後,這兩個東西粘糊成什麼樣子。不過看不見也好,看不見清淨。作為一個萬年沒有脫單的小爺們,親眼見證有情人終成眷屬真的不見得是什麼好事。尤其這眷屬的還是連喻跟方婉之。
而這其中,最受直接侵害的,大概就是窩在茅屋裡撒歡似的連吃了好幾頓肥肉的王守財了。
它的概念裡,當然是不懂什麼吵架和好的,唯一的喵生追求就是吃。吃飽了睡,睡醒了再由連喻抱到院子裡曬太陽。
然而前幾日連喻心情不好,它還特意在他腳邊歪著腦袋撒了回嬌。奈何身子太胖腦袋太重,讓盯著菜刀發怔的連喻以為腳面上掉了塊石頭,它就只能將自己團成一團,一路滾到了院外,仰著肚皮感嘆喵生。
再到後來,連屋都不肯進了,因為再滾回去實在費力氣,單是用兩隻前爪摟住食盆等著投餵。東西確實是沒少吃,但不知怎麼,又有點索然無味,因為沒有方婉之的嘮叨,沒有她拴著繩子拖著它往外頭走,莫名覺得很寂寞。
方婉之跟連喻手牽著手走進院子的時候,王守財正歪著腦袋百無聊賴的嚼著一塊肥肉。那肉真肥,五花三層的,王守財幾乎是沒怎麼嚼,隨便舔舔就往嘴裡吞。
方大姑娘看見了,臉色就是一凌,瞪著眼珠子走過去,發現它又胖了,兜頭蓋臉將連喻和王守財都罵了一通。然後憤憤都走到後廚不肯再給它吃。
小院裡還種著一小片迎風招展的小水蔥,嫩生生的。王守財依舊窩在長駐的樹下,連喻照舊歪在旁邊黃花梨的刻花小塌上,視線統一的看向在廚房忙碌的那個兇巴巴的身影。
小廚房的窗戶還開著,清冷的灶臺因為女主人的迴歸而再次騰起真真青煙。連喻看見方婉之圍著圍裙彈出半個身子問他。
“午膳吃什麼你等下用不用去衙門?”
挽著流雲鬢的發角還掛著點翠的流蘇簪子,在陽光下一晃一晃的,俏生生的好看。
連喻拄著下巴看著,覺得柴米油鹽這種東西天天都會吃,但是站在灶臺邊上的人回來了,那滋味就是與以往的不同。
他說:“今日不去衙門,我病了,等下支吾人走一趟就行了。”而後將王守財放到小塌上,明顯感覺木頭髮出一聲悶聲聲的哀嚎。
“菜色不拘什麼,隨便你做。”
方婉之瞅著連喻渾身上下都懶洋洋的,不由問了句。
“什麼病?”
連喻沒吭聲,抱著王守財轉了個身,嘴裡似在哼哼什麼小曲,大致是:有美一人,清揚婉兮,邂逅相遇,適我願兮。
哼哼出來之後,又覺得特別的矯情,就又不哼哼了,背對著方婉之說。
“沒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