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溜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沉重的田賦負擔,大多轉嫁到小戶,自耕農和貧農的身上,其中情偽弊端,令人十分驚訝。
而且這種不公平還會造成土地兼併,以蘇南之地來看,這裡的縉紳大戶,憑藉其勢力,“短交”糧賦,其缺額“自必取償於鄉曲之淳良小戶,而為牽長補短之計”。而小戶窮民不堪壓削,往往詭寄糧名於大戶名下,久之,其有限田產,便為大戶所併吞侵奪。
其他苛捐雜稅的廢除卻是西殿均貧富的又一舉措,清代的賦稅,自康熙年間攤丁入畝之後,田賦只包括田糧和地丁兩項。而蘇南、江浙田糧之漕運京師者,謂之“漕糧”。漕糧轉運數千裡,運費皆出自納糧戶,於是“浮收”成為地方貪官汙吏的慣例。又每年徵收漕糧,往往折錢交納,謂之“折色”。但無論漕糧折色或地丁銀折錢交納,摺合之時,莫不高出當地銀價倍蓰,謂之“勒折”。浮收勒折,自清初已然,太平天國起義前夕,達到了民不堪命的程度。苛捐雜稅的名目、方法亦甚多:大斛量入,此其一;藉口成色不足,“七折八扣”,此其二;“淋尖踢斛”,此其三;斛外拋灑,此其四;水腳有費,驗米有費,灰印有費,篩米有費,此其五;此外,糧米入倉,又有倉廒費,廒門費;漕糧起解,又加起運費,上下“漕規”費,……。名目繁多,花樣百出。真所謂“此中勾稽之數,雖神仙不可測識!”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