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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外船進港手續辦理之權、海關緝私之權也被外國領事所竊取。領事報關制實行的結果,使得走私貿易,特別是鴉片走私,“像一棵綠色月桂般地欣欣向榮起來”,不法外商“毫不躊躇地抓住每一個機會。不是把關稅逃避得一乾二淨,就是用假報單或和解辦法。千萬百計繳納少於協定稅則所規定的數額。
雖然這個時候還沒有出現像清朝海關總稅務司赫德這樣損害中國海關利益的人和事。但蕭雲貴也知道滿清上海海關在執行的是一個什麼樣的糊塗規定,嘉慶四年,清廷戶部規定的海關稅額為粵海關85。5萬兩,閩海關11。3萬兩,浙海關3。9萬兩,江海關(即上海海關)4。2萬兩。這一數額是依據各海關官員的申報而制定。大概只相當於徵課總額的十分之四,而通常清政府能收到十分之一就很不錯了,當中絕大部分都被滿清地方官員貪墨。這個集團,下至巡役、關吏、兵丁。上至海關官員、監督、府縣、督撫及其親友、屬僚,甚至朝中官員,他們利用清朝關榷的制度性缺陷,和各國勾結在一起,虛報船單貨物,偷稅漏稅,為自己開闢利源。
現在這個**的最大集團被太平軍一到而空,蕭雲貴正好可以重新整頓海關,建立太平軍自己的海關機構。對於報關權是一定要收回來的,哪有自己國家收取關稅的時候,讓別國商人到別國領事那裡報關的咄咄怪事?
蕭雲貴召集錢江、朱昌琳、魏鶴林以及上海王利賓推薦的十餘名華人買辦,共同商議制定《太平天國上海海關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