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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作者寫書不易,尤其冬天到來,老衲工地上真的沒有空調,每日晚間碼字手都凍腫了,請諸君支援正版,鋼筋在此跪謝了。。。。
整整二百匹馬,每匹馬的顏色大小几乎是一模一樣,乍一看像是一個模子裡面澆築出來的,所以,破虜在給馬匹打造盔甲的時候,都是按照統一的大小定製。
馬甲覆蓋在馬的身上,將戰馬嚴嚴實實的包裹起來,只留下眼睛和馬蹄露在外面。而每匹馬上面的兵士,則包裹的更加嚴實,就連眼睛鼻子都給封閉起來了。
當然了,他們頭上戴的可都是朱常淵從現代社會中運送過去的武警防暴頭盔。
至於武器,人人手中一柄粗大的狼牙棒,倒不是因為狼牙棒更美觀雄壯,而是因為此次出征不同尋常。
一般的刀劍,即便是再好,殺了十個人的時候肯定也卷口卷的不能看了,但是鐵棒不存在這個問題,上面的狼牙釘齒都有一公分來粗細、每根狼牙的長度不超過三公分,整個鐵棒上面從上到下數十個這樣的釘齒。
這種棒子,一下子敲在人的身上,別說是毫無防備,就是身上穿了一層鐵甲盔甲也要脫一層皮。要知道這棒子本身的重量就超過二十斤,再加上這些士兵力大無窮,戰場上廝殺的時候一棒子一個根本不費事。
“兄弟們!”朱常淵打馬在最前頭,走到一處山坳地方突然停了下來,對後面的隊伍說道:“山路難行,所有人四隊變成一隊,聽我號令,緊跟著我。”
“記住,此次剿匪志在雞犬不留,諸位兄弟只管殺戮報仇,餘事莫問。”朱常淵輕輕縱開馬韁,又拿出大喇叭高聲說道:“我給兄弟們的這些馬匹。每一匹都價值數萬金,個個飛馳如閃電,我前面走,你們放開馬韁追來。一路上先熟悉下馬性,戰場上也好駕馭。”
“駕!”朱常淵放開馬匹,在山路上飛馳起來。
當然了,為了照顧後面的兵士,他也不敢將馬速萬全放開。只保持著大約每小時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向前。
後面的兵士放開馬韁,都被這馬的速度驚呆了,雖然也能駕馭,可山路上太過顛簸,馬匹走的快人也受不了。
特別是那些對於馬性不是很熟計程車兵。
如此行走了半個多小時,士兵對於馬匹都逐漸適應,和馬的節奏也配合的非常好,如此一來再無顛簸之感,只覺得兩邊山峰飛速後退,飛馬竟如順流行船一般。好不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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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帥的府中,孫可望急速跑進書房,口中氣喘吁吁的說道:“義、義父,朱,朱常淵出兵了,出兵了。”
“什麼出兵了?”張獻忠一皺眉頭,若是不瞭解自己這義子的脾氣,聽他這話還以為朱常淵阻止人過來打自己了呢。
“是,是,孫小鳳孫猴子。”說話間將一封密信送到張獻忠的手上。喘了幾口氣以後說話也順暢多了,道:“朱常淵,僅僅率領二百重甲騎兵挺進房縣,去剿孫猴子了。”
“什麼?”張獻忠一拍桌子站起來。伸手接過孫可望遞過來的密信展開一看,幾秒鐘自後,緊皺的眉毛緩緩舒展,以至於喜笑顏開。
“好啊,好啊。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二百人去剿滅孫猴子。”張獻忠將密信拿起來放在燃燒的燭火上燒掉。眯著眼狠狠的說道:“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是你給了我張獻忠機會,不能怪本帥了。”
“可望!”
“孩兒在。”
“速速清點一千人馬,不不不,你等下。”張獻忠稍微一猶豫,然後目中露出兇狠之光,道:“兩千,你去點兩千人馬,不,兩千騎兵,今晚連夜過去。”
“過去?”孫可望雖然知道張獻忠讓他去哪裡,可是搞不明白張獻忠讓他去幹啥,幫助朱常淵打土匪?還是幫助土匪?
“對。”張獻忠微微一下,道:“此去房縣,只有沿著馬欄河峽谷逆流而上,兩岸皆是夾谷大山沒有別的路程可走。”
“一旦朱常淵進入這個峽谷,你就率軍尾隨其後,但不要被其發現,等他與孫小鳳拼個你死我活的時候,上去一把剷除這個禍根,也好讓本帥睡個安慰覺。”
“遵命,義父!”孫可望臉上也露出了微笑,不得不說張獻忠這個計謀確實是高,到時候不管是孫小鳳勝了朱常淵,還是朱常淵剿滅了孫小鳳,勝者必定元氣大傷。
“若是孫猴子贏了,朱常淵必死,你就不必再行進攻,到時候對外只需道咱們去救援,沒來得及而已。若是朱常淵勝了,你務必撲上去,我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張獻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