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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兒子的優秀是看在他眼裡的,所謂三歲看百歲,或許有些偏頗。不過,孩子,尤其是聰明的孩子,長大以後,只要不太偏離正道,都會有一個不錯的人生。
曾一陽才半歲就會走路不要大人扶,一歲的時候就可以講一口官話,兩歲的時候,已經是古靈精怪,曾讓也往往著他了的道。但也對,曾讓是把曾一陽當成兩歲的孩子看,其中就犯了一個軍事上的大錯,不重視對手,明顯應該把曾一陽當怪大叔看嘛!
放下了手中的雞毛撣子,曾讓沒發現總是在房間裡亂竄的曾一陽,奇怪的說:“一陽呢?怎麼沒見他?”
“他啊!還睡著呢?昨天玩的太晚,就比你稍微早一點,這時候正是睡的香的時候。”陸靜嘴角揚起慈愛的笑容說。
曾讓皺眉說:“第一天上課就貪睡,哪裡是讀書的料。不行,你先把他叫起來,早上是讀書,背書的最佳時間。一日之計在於晨,怎麼可以貪於安逸?”
說完,也不看陸靜不捨的眼神,去準備給曾一陽用來寫字的筆和紙張。都是些很簡易的東西,家裡本就是書香門第,寫字,尤其是寫大字用的廢紙總不難找。報紙每天有賣,看後就扔掉很是可惜,用來練字再好不過,再給拿上一支筆尖有些禿的大羊毫,基本啟蒙用的書,東西是齊全了,可左等右等,就是不見當事人出來。
曾讓等的有些心緒不寧,煩躁的心情頓生,運著氣,邁著四方步,就往曾一陽的睡房去。
他進房間的後,看到的場景有些發愣,不是叫曾一陽起床嗎?當母親的竟然在逗睡的迷迷糊糊的兒子,拿著一根雞毛,在曾一陽的鼻尖晃來晃去。
“這是叫兒子起床嗎?”曾讓無力的想到。
曾一陽更不行了,被逗的又是哈氣,又是眯眼睛的,極其好玩。兩歲的孩子,小是小一點,在一般人家,孩子也不過能走能叫一些常見的人,反應也遲鈍,還嗜睡。到了三四歲,才是最好玩的時候,到時候,孩子也不會時不時摔倒,讓當父母的擔心不已,而且還是智力增長最快的時候,有些主見,可在大人眼中,這種帶著幼稚的主見更是可愛。
曾一陽不同於常人的是,他比一般的小孩子長的壯實一點,不知道的,以為是三四歲的孩子。加上他成年人的智力,和不諳世事的習性,更是讓當母親的陸靜喜愛。
這不,乘著他熟睡,手裡拿著剛從雞毛撣子上耗下來的雞毛,逗玩著她的寶貝兒子。畢竟是生過孩子,少婦的風韻,和少女的天真同時出現在了陸靜的身上,讓他心中不禁一熱,即便貧窮,還是富貴,有妻如此,當是不枉此生。
“嗯哼——”曾讓許是看不下去了,假裝咳嗽著。
陸靜紅著臉,白了曾讓一眼,低頭從曾讓的身邊走過,帶走一絲周邊的清風,同時留下了少婦獨有的幽香。曾讓胸口突覺一熱,有種要放下一天的瑣事,就想抱著老婆溫存,不管不顧的衝動。
可這時曾一陽醒了,看著有些喘粗氣的父親,驚訝的問:“爸爸,你一大早又去井邊提水了?”
“嗯。”曾讓隨口一答。
“可是缸裡的水昨天不是都提滿了嗎?難道今天可以洗澡嗎?”曾一陽眼睛一亮。很多時候,曾一陽都和同齡的孩子有著太多的不同,做父母的也會不時的進行比較。他不像其他的孩子,只喜歡玩水,而不愛洗澡。
即便有人喜歡洗澡,可是也得家裡有胰子,有錢買柴火燒熱水不是。於是,曾一陽只有在夏天的時候,才能每天洗澡,而春秋兩季,就少的可憐了,要是冬天想都不要想。主要是怕他的小身子骨凍著。
“你看看,現在幾時了,還不起床,一日之計在於晨,你不知道嗎?”曾讓說完轉身出門,忙活了一大早,現在已經是飢腸轆轆,最要緊就是祭一下自己的五臟廟。
說話間,曾一陽都穿戴完畢,走出自己的小屋。拿起了棕色的牙刷,好在曾讓是個新派人,家裡的用度都是按照城市裡來,這點花銷對於小城居民來說還是很大的。不少人都是一早上,嚼著一根樹枝,就當刷牙了。
要是讓曾一陽也拿根樹枝,當成口香糖一樣嚼,要不了三天,他就得把自己一口小白牙,都淘換光了不可。
不久之前,還看見過隔壁家的大爺,拿著一根柳樹枝,在嘴中淘換,然後又是一頓大嚼,看的他心驚膽戰的。好嗎?這個時代的人,原來比牲口都強,沒事嚼樹枝玩,一時間讓他心裡就存在了陰影。
好在是一老頭,要是以美貌女子,他想都不敢想,這種場景看多了,會不會讓他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