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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剛剛明明說……”
“我說的是“幾乎”!”她死不認帳,“要是我真的因為你哭了,你還能活到現在?”
他看著她,向來兇悍的眼神轉柔,“……哪,對不起。”
“沒什麼對不起的。”她低頭承認,“如果沒有那件事,我不會承認自己對你的感情早就超過了朋友。而且即使是在那天以後,我也花了將近七年的時間,才終於看清自己的心情。套句疇哥最喜歡說的話:人生,沒有多走的路。”
“又是我哥!”他不是滋味地嘀咕:“你還真是喜歡他。”
“田野,你夠了吧?”她看向他,“老是吃疇哥的醋。他是你哥!”
“要不是他是我哥,你以為我會忍到現在?”他倔強地說:“早就蓋他布袋。”
“田野!”
他沉下臉,不說話,伸手拉過她牽著的單車。
“做什麼?”
“我現在是你的男朋友了吧?”他怒聲說:“幫你牽個腳踏車,是男朋友可以做的事吧?還是你覺得這樣也不行?”
瞥過他忿忿的表情,她忍不住笑,悄悄拉近兩人的距離,就這樣挽著他的手臂往前走。
他沒有作聲,目光筆直望著前方,假裝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陽剛的臉燒得更紅了。
“嗯,奉先……”
“……奉先?”她抬高眉,“我剛剛是不是聽錯了?”
“沒錯!”他兇巴巴,一副不高興被抓小辮子的模樣,“我等了十幾年,終於當上你的男朋友,難道沒有資格叫你的名字嗎?”
“我只是覺得,就第一次而言,你叫得很順口而已。”
“當然很順口!你不知道我練習了多久。”他咕噥道。何況,這不是第一次,早在很多年以前,在她沒有注意的時候,他就已經這樣叫過她了。
她低頭微笑。
這個,就叫做幸福。連這樣普通的細碎口角,都能讓她感覺到無比的溫暖。
“你真的……喜歡我?”
這個男人,平常一副兇悍粗線條的模樣,到這種時候,卻一點安全感都沒有。她嘆氣。“田野。”
“幹嘛?”
她微微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拉下他的頭,素淨的唇移向他的臉頰,輕輕擦過那兩片冰涼的薄唇。
陡然遭到襲擊的男人楞在原地,完全失去反應能力。
糾纏十幾年的思念,兩人第一次的親吻。
放開他的嘴唇,她凝視著那雙精悍的眼睛,認真地說:“我喜歡疇哥,那是我的初戀,七年的初戀。可是,田野,從我作了那個便當,到臺南去的那一天開始,我心裡沒有放過其他的人。到今天,早就超過了七年的時間。我自認,已經對你很公平了。”說到這裡,她的聲音轉冷:“你要是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