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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就讓媽媽來教你吧!”目的達成,小茉一臉燦爛的點點頭。
之後媽媽一有空就教數數,教生字。前世小茉學習成績還可以,只是不用功,學校的老師經常誇她聰明,就是太馬虎,以至於就這麼渾渾噩噩的上來一所三流的大學。但是如今可以重來那就不同了,她一定要抓住這次機會,做一個成功的人。不過現階段鑑於年齡還小,不可太鋒芒畢露。在這次的學習過程中,居然還發現自己有過目不忘的本領。雖然前世已經學過,而且這些小學生的文章也簡單,但過了十幾年,已經全部忘記了。如今看一遍後,盡然就能全部背出來,怎叫她不高興,這或許就是重生的好處吧。
蘇母也很開心,因為她發現女兒很聰明,是個小天才,很多東西一講就懂。於是就把這個發現告訴了蘇爸,蘇爸一聽,更為開心,女兒從小就是自己的福星,一出生就給家裡帶來了好運。別的小孩經常哭鬧,她卻很乖。你累了,她還會給你揉揉肩。“爸爸爸爸”的那叫的一個甜。都說女兒是爸爸的貼身小棉襖,此言一點不假,所以他從來不會羨慕那些有男娃的家庭,因為他覺得自己的女娃比別的男娃好一百倍。
好吧,在蘇爸的認知裡,自己的女兒是最好的。於是兩人一合計,就讓蘇媽辭職,專心在家裡培養小孩。而那一年,她已經3歲了,自認為不露鋒芒的學完了一年級的知識,還考了雙百,當然據卷子是蘇媽向學校要的,具體怎麼要來的就不得而知了。
7歲的陳小朋友開始上小學一年級了,他現在的任務是每天把老師講過的知識再複述一遍給小茉聽。小茉覺得自己具悲劇,一年級知識學了兩遍還不夠,還要學第三遍,簡直辱沒其天才的名聲。好吧,那“天才”是她自封的。
小茉個人吧不是很想出名,自封“天才”自娛自樂是可以,但真讓別人認同了,到時就會被當成猴子參觀。畢竟是重生人士,到也不會像古代那誰誰誰幼時作詩一舉成名後被其父拉去展覽導致後來再無發展。但是時刻被人注視參觀那真不是一件好事,做什麼事情都覺得別人在看似的,為了不太出挑,她決定暫緩學習時間,打算學才藝。
小茉考慮過了,可以先學毛筆和古箏。毛筆可以讓隔壁的陳爺爺教,古箏的話本來是想向堂姐學的,但鑑於堂姐的年齡及技術的不過硬性,她決定還是磨磨爸爸媽媽,去鎮上的青少年宮學習。
青少年宮是那裡最早期的培訓中心,算是現在各類培訓中心的始祖,裡面分為藝術類和文化課類輔導,小茉參加的就是藝術類輔導。
第一卷 恰同學年少 第四章 說服爸媽
一大清早,媽媽就帶小茉坐車去鎮上。
那會兒,農村裡都拼命追求吃飽飯,家境好一點的就吃好一點的,像花錢給孩子上藝術科真的是想都沒想過,能讓你上學就沒事偷著樂了。所以爸爸媽媽願意花錢讓去學古箏她是很感激的,當然這跟家境好轉密不可分的。
在老師那邊交完錢後就可以正式上課了,不過還是商量了一下上課時間。小茉是打算一三五七去上古箏課,畢竟以前沒學過,所以要多花時間學,二四六在家跟著陳爺爺學毛筆字。寫毛筆字畢竟還有點經驗,到不用整天整天的學,下午還可以抽點時間學二年級的知識,免得爸爸媽媽感到不踏實。
安排好以後,小茉就開始了比較有規律的生活。這樣的日子其實很有意思,倘若在學毛筆字的時候陳小朋友不在身邊嘰嘰喳喳那就更完美了。
“茉茉,你的字真好看。”陳小朋友此時站在小茉旁邊,看著寫的字,十分羨慕的說。
又來了,小茉無奈的翻翻白眼,第108次的回答:“風風哥哥,你那麼聰明,你要是學的話肯定比我寫的比我好看。”
“嘿嘿嘿,金剛(他現在班裡的同學)約我去捉麻雀,我先走了啊。”話一說完,生怕被陳爺爺拉著學毛筆字蹬蹬蹬地逃走了。
想那會兒小茉告訴陳爺爺想和他學毛筆字的時候,陳爺爺本打算讓陳小朋友也學的,但是他那會兒剛認識新同學,玩心正重,而學毛筆字最需要的就是靜心。之後,她在練習的時候,他會過來在旁邊嘰裡呱啦講幾句,最後又以上述問答結束。
就這樣學了一年,古箏入門了,之後修行靠自身了,小茉就不打算再去上課了,畢竟學這種課還是很花錢的。毛筆字也寫的有模有樣,陳爺爺建議她現在還不要專注於學某一字型,讓其多多臨摹不同字型。接下來堅持每天臨摹一篇,讓陳爺爺指點。
小茉學藝術類的東西沒想過要去拿獎什麼的,只是為了培養自己的氣質,到也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