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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是很寂寞的。”
“為什麼會想到去當老師?”我轉話題。
“為了你。”他直言不諱,嚇我一跳。
“我可受不起。”我內心誠惶誠恐。
“我說真話你又不信。”他無奈,“只有你知道我的秘密,所以我害怕你。”
“說笑。”
“不。我查根究底,才發現,我害怕你不是因為你知道的秘密,而是,我喜歡你。”他說著那麼認真,我也好希望自己能夠相信。
“你沒有理由會喜歡我。”我低頭,不敢看他。
“才不。你是一個熱烈的女子。”他的聲音異常溫柔。
我詫異,我是一個熱烈的女子?怎麼他這樣看待我。我一直覺得我是個倒黴的,顛三倒四的神經病。想法與常人有異,有點憤世嫉俗,偶爾傷感,但悲傷不能纏著我太久。我是個神經大條的樂天派。然而,從他口中,我聽出尊重的味道。
我不知道說什麼好,臉已經發燙。低著頭,瞥到自己小小的雙手。想起面前這個男人,曾對我妹妹見死不救,我內心的溫暖一下子熄滅下去。
“我要去睡了。”我淡淡地說出這句話,趕緊離開。
這一道坎,我還沒有跨過去。儘管他幫我找回了媽媽,儘管他給了我一個可以繼續生存的身體。但如果要我選擇,我寧可犧牲自己,也不要失去秦歡。
第九十二章 十一旅行
入秋,一日比一日冷。最新的時裝早就送到我房間,是由媽媽差人置辦。我跟荷花,人手一份,並沒有偏袒。我們時常約好穿同一套衣服上學或者外出玩樂。加上兩人都面板雪白,眼睛又大又亮,乍一看都會以為我們是孿生姐妹。
荷花雖然在我面前放得開一點,到了外人面前依然一副羞澀的樣子。這性子根深蒂固十年,是很難改觀。
荷花學習很努力,而我在老師眼中卻一直心不在焉,可每次測試又穩拿第一。所以,人人都覺得我深不可測,甚至連荷花都覺得我太過神奇,明明從沒見我捧著書學習過,卻每次都高分在手。
他們都以為我是天才,之前的成績不佳只是我的才能沒有被挖掘出來,而現在突然爆發。我想,這世上的天才也許都似我這樣,擁有一個早已老去的靈魂。但這個秘密不能眾所周知,所以就有了那些神秘的天才。
我依然波瀾不驚地寫我的小說,大都是真情實感,但都用了化名。每個人在生活中都有原型,但又不太一樣。畢竟是小說,絕不可能寫得跟生活中的一摸一樣。
荷花是我第一個忠實讀者,她會誇我奇思妙想。很多地方她看不懂,就會驚歎:“天,秦歡你怎麼懂得這麼多字?”我訕笑,“書多看了點而已。”從那以後,荷花一直都很佩服我,也跟著我一起看書籍,我看的大都是名著。一本《復活》花費我個把個月,太厚一本,足可以當磚頭打退壞蛋。荷花深覺痛苦,她根本看不懂,並且對一連串的外國名一點也不感冒,只覺得頭疼。
“或許你的才能不在這方面。”我安慰她。
她低頭想一想,才說:“我特別想跳舞。”
“咦,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
“看到電視上許多明星能歌善舞,很是羨慕。”
我打量她一眼,“你確實適合做個明星。”
既然週末在家的日子這樣無聊,不如去學個一技之長。趁年紀小,時間還多,儘量去完成自己的夢想才對。
於是我晚飯期間就跟秦楓提了提。他現在成了一家之主,在爸爸的公司混得風生水起。而爸媽又忙得焦頭爛額。早晨,我們還未起床他們就已經趕去公司。晚上,我們入睡之後他們才回到家裡。真是,彷彿親人間想要見面都需預約。
秦楓很快就給我們找到一個合適的少年宮,荷花學舞蹈,我學鋼琴。以前一直嫌自己手指粗短,現在想著從小練習鋼琴,長大後手指一定修長好看吧?
應文智依然是我們的美術老師,我一直不知道他畫畫原來那麼棒。並且他好像很喜歡畫畫,閒暇時常常拿著畫冊在操場上寫生——我在體育課時看到。
他適應這個人間適應的不錯,以前那樣令人不安的一面竟然再也沒有出現過。
在他作畫期間,總有漂亮的女老師會上前搭訕,真叫我心裡不舒服。不過,我知道他跟她們不會有任何曖昧。因為知道他秘密的人,就只有我一個。我跟他一起才是長久之計,才是天作之合。我已經胡言亂語,一顆心早就飛去他那裡。只是還小,身量還小,並且此刻他是我的老師,現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