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發現大量武器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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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直說。如果只是吃吃喝喝,我是真沒那麼多時間,我這公司也是比較忙的。”
“那我就直說了。我們公司還想請袁總幫忙再寫幾首歌。”
“寫歌不是不行,但必須答應我幾個條件才行。”
“您說。”
“第一、我所有創作的歌曲版權全部歸我本人,而召家電影只有首次版本的播放權和使用權。第二、沒有獲得我允許,歌曲不得進行翻唱和改編。召家電影想要再次使用我的歌曲進行錄製,那麼必須獲得我的二次授權。第三、我的歌曲不得用於本電影以外的任何商業活動,如果要進行商業活動必須獲得我的授權。這就是我的條件。”
“袁總,您這種條件有點太苛刻了吧!我們是花錢向您買作品,如果什麼權利都歸您,那我們還花錢幹什麼。”
“你們不用花錢,我可以免費提供給你們作品,只是作品的版權歸我。”
“您真不要錢?”
“不要錢!你拍電影為了賺取票房,我寫歌是為了增加歌曲影響力,咱們是各取所需。只是權利要劃分的更加明確一些,總體就是音樂影響力歸我,票房歸你,我一分錢都不要。”
召一富是一個只顧眼前利益的人,對他來說,只要袁楓不動他的票房,那麼也不是不能接受的。要知道眼下的召家電影,還沒有大規模進軍商業領域,所以這部分利益他也不在乎。
“那好吧!那我和公司的高層商量一下,咱們以後再聯絡。”
“沒問題。”
袁楓之所以向召一富提出這個要求,當然也是有他的理由。雖然電影產業相當賺錢,但問題是袁楓對這個產業瞭解的不多,以前的他很少看電影,最多就是知道一個名字,具體裡面講什麼內容,他也不是很清楚。
相反音樂領域,袁楓知道的就比較多了,很多經典歌曲,不管是中文的,英文的他都聽過,所以他是肯定不能放過音樂這棵搖錢樹的。
其實在袁楓的記憶中,音樂甚至可以說比電影更賺錢,當然所謂賺錢更多並不是比規模,而是韌性。
在未來不管多大規模的電影公司都有倒臺的一天。因為人對電影是有審美疲勞的,哪怕電影拍的再好看,重複或者反覆看同樣一部片子的情況也是比較少見的。但音樂就不一樣了,哪怕是老歌也可以重複聽反覆聽,甚至隔一段時間回來再聽。這也是為什麼那些大音樂公司很少倒閉,甚至有的公司最後一年能輕輕鬆鬆賺上百億米金的原因所在。
袁楓計劃打造一個超級音樂公司,手握大量的歌曲版權,改編權,再創作權,甚至他還可以插手音樂商業領域開發,相信未來絕對是一棵搖錢樹。不過眼下他還不著急,主要是眼下的歌曲錄製裝置,還很原始和落後,所以眼下還是以增加知名度和影響力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