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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她身邊多了一個他問我是否還是一個人,我說我早預料到了,但我還是孑然一人。
我沒有失落感,也沒有大喜大悲。那種朦朦朧朧的時代已經過去,那種朦朧的感覺早就消失了。我不知道暗戀算不算是初戀,有人說算因為它是戀愛的一形式它有戀愛的那種感覺,有人說不算理由是戀愛必須要兩個人以上才能構成。算與不算總之它就是讓人難忘,因為當你有一件事壓在心裡卻無法讓對方知道時,你就會一直惦記著這件事。
周平男是除郭豔秀另外一個給我寫過回信的老同學,她是一個性格活潑開朗的女孩。我把我珍藏了多年一直捨不得送給別人的優美詩句抄給了她,是因為我把她當朋友。結果她誤解了我的意思,她用一種輕蔑的語氣問我,那些詩句是你自己寫的嗎?如果是那你最好留著送給你未來的女友吧!信的最後列出了一些讓我望而卻步的條件,她說現代人要想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立於不敗之地必須“三會”,即會說話(外語)、會走路(開車)、會寫字(精通電腦),這些你都會嗎?
我無言以對,準備再回她一封信卻無從下筆。她的誤解我不用多解釋,再解釋就是我的錯了。至於她提出的“三會”這也無可厚非,因為各大報紙雜誌上刊登的徵婚啟示就是把有房有車有資產放在首要位置的。難道婚姻和愛情也要完全建立在金錢的基礎之上嗎?在某些人眼裡,愛情就是一場等價交換,男方金錢的數量和女方的漂亮程度應該相當,愛情就是一場有目的性的陰謀。
她所說的“三會”對我來說永遠是個莫大的恥辱,不禁為我那印著卡通畫的信紙和信封感到惋惜,為我的學生時代感到不值,為我那太著重物質而輕視感情的朋友們難過,為我自己難過。那些偉大的友誼哪裡去了呢?轉念一想,她也許是對我的鞭策和激將,於是心裡才稍稍平衡。
我就這麼一封一封地收藏著別人的信,直至信紙發黃被蟲蛀也捨不得扔掉。可是誰又會知道我寫給別人的那些信又會落得個什麼下場呢?
這僅僅是一部小插曲而已。
這些已經漸漸久遠的往事在我的生命歷程中也僅僅是一部小小的插曲。
離別是為了更好地相聚
離別是為了更好是相聚
又是一個雨天,我還是照樣給劉偉送傘。送完傘心裡就偷著樂,但樂極往往生悲。
第二天早上遲遲不見劉偉來上班。這不是劉偉的一慣作風啊!她一向就是一個工作積極;,深受領導和同事喜歡的女孩子,況且她對我說過她從來不睡懶覺的啊!我隱隱約約感覺到情況有異。
我在焦急地等待著,七點二十分、七點二十五分、七點二十九分、七點半劉偉始終還是沒有出現。
等待著的時間是難熬的,在等待的時間裡胡思亂想是痛苦的。下班的鈴聲終於敲響了,我沒有去吃飯,我跑到劉偉每天下班的必經之路等著她,但是我最終還是沒能見到她。
見不到劉偉吃不吃飯對我來說已不重要,難道劉偉也不回家吃飯了嗎?我心裡正想著,忽然劉偉的同伴潘學敏向我走了過來。潘學敏是劉偉的朋友兼同鄉,她們形影不離同吃同住同上班,同事們總開玩笑地說劉偉要是沒在潘學敏身邊準是和我在一起了。其實劉偉和我只是每天晚上十點至十一點準時在雁蕩西路散一個小時步,其餘的二十三個小時都是和學敏在一起的。但是今天劉偉並沒有回家,只有學敏一個人。
學敏拿著我的傘和一封信交給我說:“這是你的傘和劉偉交給你的信,你以後就別在這條路上等劉偉了,原因你也別多問一切都在信裡面,拆開看看吧!”
我拿著那封信不敢拆開不忍拆開,因為我能猜到裡面寫了些什麼。我仔細搜尋著劉偉還給我的那把傘裡有沒有隱藏著某些秘密或者暗示,比如說在雨傘的某個角落寫上“我愛你”之類的字。可是沒有,一切如舊,甚至我懷疑她是淋著雨回去的根本沒有動用我的傘。
那是劉偉給我的第一封信,我還是把它拆開了,上面寫滿了讓我心碎的話:真貴,謝謝你的傘為我遮擋了風雨,謝謝你一直以來對我的關心和像對待小妹一樣地愛護我,謝謝你寫了那麼多的信陪我度過了這段空虛的打工歲月。我永遠不會忘記你對我的情義,但是我只能把它深藏在心底。
你知道我今天為什麼一直躲著你嗎?我是怕看到你憂鬱的眼睛和失落的表情。你以後別再天一下雨就為我送傘,也不用在我回家的路上等我了,我承受不起。我說過我們是不可能在一起的,長痛不如短痛,我們不要越陷越深,放棄也是一種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