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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書上教我的,無論結果好壞,我聽之,更任之。
離瞬他不會傷害我的,但願如此。
跟他相識了差不多四年,這些日子裡,我們從來不提以前不熟悉時發生的事,更不提相識的原因。
或許不應該提,又或許那是我們之間的傷痕,提多了會破壞我們的關係。我覺得很可笑,因為我認識的人,對我特別重要的兩個人,他不僅認識,而且還跟其中一個特別好。我們相識的原因便是提以前不熟悉時發生的事,那是我認識生命中第二個很好的對我真的好的朋友的時候發生的事。
那第二個朋友叫常伊凌,確切地說,是她讓我認識了離瞬、白盎、離恆,還有刑影。但也許是因為林孌,我才認識離瞬,但更確切地說,我很早便認識了離瞬,還有林或。
我認識的人,跟離瞬總有關係。
離瞬家是開與酒有關的地方的,比如酒店、酒館、酒吧,包括舞廳等娛樂場所。他爸爸喜歡酒的味道,喜歡欣賞,但從不喝,除了心情不好之外。他媽媽喜歡各種氣氛,喜歡花紅酒綠的各種燈光與音樂。他說他們也是因為愛好相投而結合的。而他與妹妹卻在熱鬧中呆慣了,呆到特別依戀安靜與沉謐。
認識他是在當初我上學的那個學校後面的草坪上,天有點暗,好像要下雨。
他像在等人,又像一個人,他穿得很漂亮很乾淨,一到草坪上就把腳踏車放倒在地上,躺在草上,旁邊放著個包。
每天我都不敢早回家,因為林孌很早就會回家。如果我比她早回家,那她會千方百計的設計我的腳踏車,還會一路下埋伏。
我不敢騎車了,因為壞太多次,壞到我找不到理由跟爸爸媽媽解釋。
下午放學,我通常坐末班車——十九點的末班車。林孌若是跟我耗著,過了點,我就走回家。
那一天,林孌跟我耗了很久,直到十八點四十五分才離開。我只能繞近道,繞過她,因為她很慢地走在我的必經之路。近道並不好走,一到晚上,很安靜。
看到有人在,我確實很高興;可是看到很多人,很多向我逼近的人,我不是很鎮定。
一共來到我面前的有五個人。以前跟林孌在學校門口碰到過,他們是找林孌的,說是老朋友。他們是出了名的“打架王”,都是些學壞了的子弟,棄了學,把他們自己打扮得酷酷的,專搞破壞、幹壞事。
他們的髮型髮色都一樣,黃得很傲。
“舞狼”是他們的名字。
跟他們算是認識,因為他們中的老大去年跳海自殺了,只有新來的一個很沉默的不認識。
“怎麼是她?”
“以前老大喜歡的人……”
“怎麼辦?”
“你們以前老大喜歡的人,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