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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面對這樣一個沉穩但不孤僻,親和但不親密,多金但不炫富的帥小哥,很多少女忍不住芳心暗許——那可是韋恩家的老爺,身價都可以買下整個哥譚市!
也許這時候你們就想問了,殷音保密工作做得很好,在校就算碰到布魯斯也裝作不認識,那些女的對布魯斯芳心暗許又關她鳥事?你們倒是說對了,本來是不關殷音什麼事,屁大點事都沒有。但是,但是!如果布魯斯沒有在每年的二月十四號,只給她一個人送玫瑰花的話,她就不可能這麼忙了!
還美其名曰“互利共贏”呢,什麼不僅可以幫他擋美女勾引,還可以幫她擋爛桃花,而且隨意打發性的一朵紅玫瑰可以為自己每年情人節省下不少錢……你個億萬富翁鑽石王老五還敢不敢再摳門一點?!
布魯斯的理由很牽強,不過他說得很理所應當,於是殷音懶得多想,她信了,她本來就是一個怕麻煩的死宅。然後她又儘量平靜地過著自己的生活,直到跟他一起出國留學,“碰巧”上了同一所大學。
那時候快畢業了,成堆的畢業論文忙得殷音焦頭爛額。她並不是真正的天才,來普林斯頓唸書除了自身提起應試教育培養出的能力外,很大一部分靠的是布魯斯。她不想靠他太多,所以一直沒讓他幫助她學習上的事。
還好她的搭檔是一個靠得住的人。那人叫盧瑟,長得不怎麼帥,但是笑起來很吸引人,而且為人隨和挺和殷音口味。所以合作一段時間後,他向她表白時,殷音沒想太多,稍微思索片刻就答應交往看看。
殷音覺得,自己都快成年了(忽略內心年齡)還沒談個男朋友,如果說出去,絕對會被這些個開放的外國人笑話沒有社交能力。而且,她也該是時候為自己的將來考慮,總不能一直呆在布魯斯家裡吧,就算再怎麼把他當哥哥他也不可能成為自己的兄長,他總是要結婚的,到時候一直懶著不走多尷尬。
從他們正式交往的那天起,布魯斯就變得很奇怪,變得更加沉默寡言,甚至睡覺前都不會給她發個簡訊說聲晚安了。哎世界上所有的哥哥都一樣,一發現自家妹紙另有所愛就感覺被拋棄累不愛,殷音表示她理解布魯斯。
↑於是妹紙你真保證你理解他?
這種“陌生人”模式持續了很長時間,一直到布魯斯和殷音共同收到了阿福發來的郵件——法院又要開始審理當年殺害布魯斯父母的兇手了。
雖然殷音正在和盧瑟交往,但是並沒有到如膠似漆的地步,或者說,當初殷音就是秉著無所謂的態度點頭同意的,所以現在分開也沒有什麼不捨。她直接跟他說了一聲家裡有事就飛回了哥譚,可惜的是,就算在飛機上坐在一起,在阿福開來的黑色阿斯頓馬丁上坐在一起,布魯斯依舊什麼話都沒跟殷音說。
殷音不由得覺得哭笑不得,任性的布魯斯鬧起彆扭還真難消停。不過想到今天日子的特殊性,殷音沒有和他開玩笑或者調侃他,只是用手肘碰了碰他的手臂:“嘿,別那麼死氣沉沉的,布魯斯。殺了人沒那麼容易放出來。”
“嗯……”布魯斯撐著腦袋悶悶地回了一句。
“誒,這麼冷淡,還在為我沒和你說一聲就毀了你擋美女勾引的計劃而生氣呢?”殷音看向窗外,幾年不見總覺得哥譚變得……更加腐敗了呢。“真可怕,我都不敢告訴你我們分手了啊。”
“嗯……嗯?”布魯斯總算有了反應,他的腦袋從手上抬起來,有些驚訝地看著殷音。
“怎麼?很驚訝?其實當初我同意也只是想看看戀愛是怎樣的,要知道我可從來沒談過戀愛,不過現在看來也不怎麼樣。”殷音聳了聳肩,然後探身對阿福道,“我們就在這下吧,這人少。”
阿福停了車,聽了剛才殷音和布魯斯的對話他就立刻明白了布魯斯老爺一路上放低氣壓的另一個原因是什麼。他面帶笑意地從後視鏡裡看了布魯斯一眼,果然,他的臉色好多了——“那是那個只知道學習的白痴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做戀愛。”布魯斯說道,下了車。
臉色變得也太快了吧……殷音無奈地聳聳肩,回頭正好看見阿福那飽含深意的笑容,一股寒意湧上心頭,她一哆嗦,立刻頭也不回地走進法院——上帝啊阿福明明看起來很和藹為毛看見他那笑容她會覺得很恐怖呢?
法院,說是法院,其實是最腐敗的地方。殷音在哥譚生活了將近十年,她早就知道這個城市已經不復從前的繁華,再加上從那些閒聊的蝙蝠嘴裡聽來的人種種腐敗訊息,殷音早就知道法院裡幾乎沒有一個人是清白的,或許除了那位正在和布魯斯打招呼的美女?貌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