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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丫頭!”

月明樓心痛地伸手攬緊蘭溪的肩頭,“別說這樣的傻話。其實你這樣,我高興還來不及。你知道不知道,我有多擔心你還像七年前一樣,為了尹若而藏著自己的感情,什麼都不在我面前表現出來,只是一個人藏起來偷偷地難過。”

“我寧願你像今晚這樣跟我發脾氣,不開心了就扔鞋子來砸我,讓我清楚看見你的情緒。所以你今晚一點都不跌份兒,你做得非常好,就正是——我心中的那朵蒲公英,是我想要的姑娘!”

“真的?”蘭溪破涕,睜著還含著淚光的大眼睛,水汪汪地望著他。

“當然了!”

兩人相擁坐在車上,頭頂明月,四目相望。月明樓輕輕用額頭抵了抵蘭溪的頭,“誒,要不我給你唱個歌兒吧?就算我賠禮道歉,哄你不哭了,行不行?”

蘭溪就想起在“月如眉”的那個晚上,他也是說要給她唱曲兒,結果荒腔走板唱起的那段崑曲,卻疼得她不敢呼吸。於是蘭溪堅決搖頭,“我不要聽你唱曲兒,我聽不懂!”

“我不唱曲兒。”月明樓眼角眉梢都掛滿了笑,“我給你唱流行歌曲,還不行?”

“唱什麼啊?”

月明樓促狹地笑,“……唱《看我七十二遍》,怎麼樣?”

“蔡依林那個?”蘭溪狐疑地瞅他,“幹嘛好模樣地要唱這個?”

他但笑不答,一雙鳳眼卻飛過片片桃花。

蘭溪就忽地明白了,著惱地揮拳砸他——他要唱的不是《看我七十二變》,他要唱的是《看他七十二遍》才是!

媽的,在瑞典他說要做她七十二個小時,雖然他沒人家種/馬的能耐,不過他也真的是在酒店的房間裡整整纏了她七十二個小時,做不動了就躺著聊天,後來還一起上網打遊戲……

蘭溪紅了臉,卻也裝著不懂為什麼,翹著唇角指著他,“行,你要真心給我唱的話,那就得學著人家蔡依林,邊唱邊舞才行!”

“啊?你不會吧……”他驚訝狀,將手指頭都塞進兩邊嘴丫子裡去,瞪大了眼睛做無辜狀望她。

“隨便你。反正你要是不載歌載舞,那我就不原諒你!”蘭溪繃起小臉兒來,倍兒認真,還指了指大馬路,“就在馬路上哦,不然我可不稀罕看!”

這個晚上,夜未央,所有巧合路過這條僻靜馬路的車子都有幸目睹了一場美男豔/秀。不寬的馬路,那男子眼神妖冶,將馬路中間的單黃線當做了走貓步的路線,扭胯甩肩,邊走邊唱:

“美麗極限,愛漂亮沒有終點,追求完美的境界,人不愛美天誅地滅……女大要十八變,看我七十二變。”俊美的男子,滿身的陰柔與妖魅,看得人只覺是夜色裡一隻不辨雌雄的妖精。

而那個盤腿坐在跑車頂上,頭頂著滿天星光的女子,儘管眉眼不算極美,身段也稱不上嫵媚,甚至還像個男孩子一般撫掌大笑前仰後合……

他們合在一起,卻看起來這樣和/諧完美。

天地縱大,路過的人也有不少,他卻彷彿只為她一個人表演;而她也彷彿第一次,相信自己是這個天地間唯一的中心。

一曲歌舞罷,蘭溪從車頂上跳下來,踩著機關蓋便直接投入他的懷抱。月明樓笑著將她抱緊。兩人都不想讓對方看見,自己的眼中已經含了淚。

月明樓恍惚不記得自己之前是否真的難過地掉過眼淚;而蘭溪則是終於能夠擦乾之前獨自喝悶酒的眼淚,換成這一刻的歡笑。

如果眼淚真的有魔法,能讓眼淚一分鐘從悲傷變成快樂的原因,也許從來都只有一個——是因為那個“愛”字,原本那個字在繁體寫法的時候,核心的便是一個“心”啊。

——相愛的人用了心,那麼即便也曾哭泣,那眼淚也會由悲傷變作歡喜

3、為了握住你的手,我願放手所有

翌日上班,蘭溪是從未有過的倉惶。

昨晚上月明樓送她回家,為了避免她老媽發現而發飆,於是她堅持讓他在小巷口就放下她。她的酒早醒了,就是走路還有點踩在棉花上的感覺,於是她索性踮著腳尖走路。

小時候特羨慕那些學舞蹈的小姑娘,一隻一隻都像是美麗的白天鵝,就那麼翹著腳尖八字腳地走路,走得那麼好看;可是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沒有適合學舞蹈的相貌和氣質,更沒那個耐心。她爹曾經一語中的,說如果要讓她學舞蹈,還不如讓她跟著他學砍人呢,她的氣質更適合這個還差不多。

她爹的話糙理不糙,真不能指望著李逵去拈著繡花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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