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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這裡居然是小城?在我看來,這裡實在是太大了,也太複雜,有好幾次,我都差點因為過於投入欣賞風景而迷路。這種情況,也讓我對這款遊戲的評價更高——也許,這一款遊戲,真的能夠改變我吧!
來來往往的陌生人群,不斷穿插在我身邊,這些人之中,有NPC,也有玩家,有男性,也有女性,有剛滿18歲的年輕人,也有60歲的老人。雖然他們有著不同,但是,他們的目的都是一樣的,那便是盡情享受這款近乎於完美的網路遊戲!
教堂,旅館,武器店等等標誌性建築物,這座城市全都應有盡有,同時,不止是那些必要的建築物,就是那些居民住房,也都可以進入——這裡的一切,都充滿了真實感!亦充滿了奇幻感!
不知逛了多久,我在不知不覺中重新回到了剛剛出生時的那個廣場。不過,回到這裡,並不代表我把這座城市的每一個地方都走過了——我敢肯定,城市裡還有很多地方,我都沒有去過!
太大了,也太精細了!
這時的我,對於製作這款遊戲的那兩家大公司實在是配合得五體投地——我敢肯定,這款網路遊戲,已完全超越了現今其他網路遊戲所擁有的水準,至少在建築和景物的製作上,《蒼穹》已完全超越了其他網路遊戲!
第四章 是幸還是不幸?
幾個小時後,我終於將新人城中90%的地方都走過了,同時,我也在閒逛的時候從服裝店老闆那接了個一級新手的任務,那就是從初級怪利爪獸的身上打到20張皮。
從一般常識來看,這件任務應該不難,所以,我並沒有太在意,在逛完大街之後,才悠閒地走出城。
利爪獸是最基本的1級新手怪,屬於被動型,單體行動的個體怪獸,速度中等,個頭大概有1米高,外形和袋鼠差不多,不過,它卻擁有著不同於袋鼠的利爪——它的兩隻爪子上各有三根尖銳的爪指,大概有5厘米長,被抓到的話,就會造成對新人來說比較重的傷害。當然,只要玩家能巧妙運動自身優勢的話,也能在無傷情況下殺掉它。
在我出城之後,我才發現自己是多麼地天真,那收集20張利爪獸皮的任務,根本就是艱鉅到無法估量的任務——在城外,玩家的數量可以用蝗蟲出籠來形容了,一般情況下,只要有一隻利爪獸重新整理出來,就會有N位玩家衝過去砍,或者用魔法攻擊。讓那些可憐的利爪獸甚至連太陽都沒有見到就上天堂了。
那無數的新人玩家,在我眼中簡直就是一隻只餓瘋的螞蟻一樣,以風捲纏雲的速度將那些可憐的小怪們給吃光光了……
我能夠在這麼玩家手下取下20張皮嗎?不,我現在所擔心的,是我到底能不能殺掉一隻怪了!因為,從當前的情況來看,只要我的動作稍微慢一點,就連怪的毛都碰不到。
實在沒辦法,我只繼續前行,想到前方去找一塊稍微‘清淨’一點的疆土。然而,結果便是那種地方根本就不存在——一直走到了利爪怪的最後重新整理地點,我都無法找到這種地方,因為,新人玩家實在太多了……
鬱悶,真的很鬱悶。玩網路遊戲,我最怕的就是這種事了。如果可以的話,我還真想過幾個星期,等新人少了一點之後再來玩。
“哎~~~”無奈地嘆了口氣,我走到了城外的一塊岩石前,並坐在上面無聊地看著周圍那些正在砍怪的玩家,玩弄著手中的匕首。
我此時所在的地方,正處於東城門外,在我身後,是一條深長的壕溝——這條壕溝雖然只有20幾米寬,但它卻很長,也深不見底,從上往下看,只能看到無盡的黑暗。
雖然玩家可以跳到這條壕溝裡,但是,由於遊戲裡的人物從高處墮下是會摔死的,因此,沒有新人玩家會願意成為《蒼穹》第一號摔死的人,也沒有新人玩家想去挑戰自己的心臟承受能力。所以,沒有任何人會從這裡跳下去,去看看壕溝的底部到底有什麼東西。
不知過了多久,也不知我用手中的匕首割掉了多少小草後。一名拿著一根新人木仗,穿著新人法師衣褲,大概有1米75左右,樣子還稱得上帥氣,年齡大概在25歲上下的男子走到了我身前,問道:“請問你在這裡幹什麼呢?”
“割草。”我看也沒看那傢伙一眼。
“扼……”男子顯然沒有料想到我會這樣回答,也沒有想到我會這麼冷淡,所以不禁愣了下,男子露出乾笑,又道:“哈哈,是嗎……那請問一下,你願意和我組隊嗎?我也是新人,想和其他人組隊一起打,如果可以的話……”
“沒興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