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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我們寫日記,都是記錄一些發生在自己身上亦或者是有關於自己的事物,所以我們幾乎都會用第一人稱來記載著這些事,但梁紅不同,她在寫下這篇日記的時候,幾乎每一篇都是用著第三人稱的視角去記載,這讓我有些吃驚。
而更加吃驚的還在後頭,從09年開始到今年年頭,她在這日記本里面記載著不下幾百個同樣的名字,吳斌……從這本日記之中我發現。她曾經和吳斌交往過,而且她在日記本上也寫到過,自己懷孕了,孩子是吳斌的。
“這個叫做吳斌的男人,你見到過麼?”我將日記本慢慢的合上。抬頭看著BILL問道。
BILL點了點頭,說:“有一次我和梁紅在市中心的咖啡店喝咖啡,碰到過一個叫做吳斌的先生,梁紅說他們兩個是老朋友,所以就坐下來聊了一下。但看他們兩個人的關係非常親暱,那位先生還告訴我,他叫吳斌,如果在嘉市有什麼困難的話,可以找他。”
“哦?那次之後。你有沒有見到過他?”我摸了摸自己的手指,輕聲問道。
“沒有了,在我記憶裡面,這個男人非常溫雅,話也不多。在喝咖啡的時候,他更多的是看著我妻子,雖然我知道他們不可能有什麼關係,但還是覺得不爽快,所以回去之後就告訴我的妻子讓她不要再和這個叫做吳斌的男人往來。可是,那天晚上因為他,我和梁紅大吵了一架,甚至她還提出要和我離婚,所以後來,我也沒有多說什麼了……”BILL的臉色瞬間變得蒼白了起來,這種被帶了綠鋼盔怎麼都甩不掉的心情……我和李銘雨一眼就能夠看得出來。
聽到這句話,不笑了,溫雅?會借那麼多錢,還賴賬的,能夠溫雅的到哪裡去?
我緩緩地站了起來,在這房間裡面掃視了一圈,隨後拿起床頭的一張BILL和梁紅的合照,轉身說道:“這張合照……梁紅笑的很開心啊?”
BILL微微一愣,說道:“嗯,這張照片是我們在洛杉磯照的,她告訴我,她很喜歡洛杉磯,拍這張照片的時候,她還是剛剛到洛杉磯呢。”
我雙眼一眯,順手就將這張照片又放回了原處,轉身對著BILL說道:“那今天就這樣吧,打擾了BILL先生,希望我們下一次的見面,將會是在法庭之上。指認兇手的時候。”
BILL連忙跟我握了握手,情緒激動的說道:“嗯嗯嗯,謝謝您了,警官先生,您真是一個好人。”
我笑了笑,拍著BILL的肩膀說道:“我不是一個好人,但我也不是一個壞人,只要他犯了法,我就會抓他,這是食物鏈。而兇惡的罪犯,就是這一條食物鏈最底端的生物,他們躲在陰暗的角落,不敢拿著自己最真實的臉孔世人,這才是最可悲的,BILL先生,如果您有什麼訊息,請聯絡我,我叫葉澤,是您妻子這個案件的負責人。”
他點了點頭,笑臉迎人的從門口將我們兩人送出。
我帶著李銘雨回到了停在小區門口的越野車之上,馬上說道:“調查一下這個叫做BILL的男人,他有問題。”
李銘雨聽罷,非常不解的問道:“問題?有什麼問題?”
我看了他一眼,從口袋裡面拿出一顆口香糖直接就丟到了嘴巴里面。一邊嚼著,一邊說道:“你沒有發現麼,我們走進BILL家門的時候,他是以什麼方式接待我們的?”
李銘雨雙眼一眯,回想道:“他先是開門。然後整個人側站在門邊,直到我們進去了之後,他才關上門,我直到了……門後有什麼……”
我點了點頭,道:“是塑膠袋的聲音。他請我們進去之後,馬上將我們的注意力全部轉移到這毛坯房內,因為我們是警察,觀察周圍的環境是我們的習慣,所以他要引導我們很容易。你沒發現進去之後他一直都站在我們身邊說著他和梁紅怎麼樣認識,怎麼樣恩愛的麼?而門口的那個死角,我們卻怎麼都沒有注意到,等到我們坐下,他藉口倒茶,走到房門邊的廚房裡面,因為左邊是死角,以我這個角度根本看不到,但我確實聽到了一陣塑膠袋的聲音從房門口處發出。”
李銘雨問我到底是什麼聲音。
我則微微一笑,從口袋裡面掏出一副耳機,將其中一個放在了李銘雨的耳邊,道:“離開的時候我已經在他家房門門鎖內側放了一個竊聽器,這竊聽器還是之前盧毅發給我的,想不到現在倒用上了。”
說著,我也將自己手上的那隻耳機放到了耳朵裡面。一陣又一陣的沙沙聲傳入了我的耳中,我和李銘雨對視了一眼,隨後轉身看著這小區門口,一輛垃圾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