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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事的艱難。
納尼腳下帶著球,出腳的姿勢和羅伯託…卡洛斯有幾分神似,但也就是神似而已,當納尼用腳面切入皮球的下端,把皮球送出去之後,皮球就再也不受控制了,不是飛向了側前方,就是被一腳踢上了天,反正就是說,出一腳讓皮球向著一個方向大幅度運動,那個很容易,但要想讓皮球改變一個方向,來上第二次的大幅度運動,那就做不到!
納尼沮喪地嘆氣道:“你看吧!怎麼做也不行!人的腳不是手,要想讓皮球隨意變向,腳面的觸球頻率跟不上!”
納尼說的很有道理,如果是打籃球,用手來做這個動作,那就簡單了,五指只要向內一勾,只要力量足夠,皮球就能反向運動,但用腳就不一樣了,就算你能讓自己的腳趾勾起來,但藏在球鞋裡的腳趾,再用力有個毛線作用!
然而,羅南多還是從納尼的話裡聽出來一點不一樣的東西!
“納尼!你說腳面的觸球頻率跟不上,那是什麼意思?”
“那意思就是說,我的腳面的第二個動作不夠快,跟不上皮球的運動軌跡!你想啊,要讓皮球反方向運動,肯定要給皮球第二次力量,那需要足夠快的速度!”
納尼的話,讓羅南多激靈靈打了個冷戰!
所有人都在說,甩牛尾巴這個動作,是“一次觸球兩次大幅度變向”,實際上這個說法完全錯了!
就像納尼說的那樣,如果僅僅是一次觸球,你怎麼讓皮球完成運動中的再次變向,之所以說“一次觸球”,那只是說明球員在連續的兩次觸球時頻率極快,從表面上看起來就成了一次觸球,但實際上腳面肯定是兩次觸球,或者至少是在一次連貫的動作中,兩次向皮球施加力量,而這兩次力量的方向相反。
羅南多的腦海中,就像是一道死死緊閉著的門,被拉開了一道裂縫!
甩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