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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你呀?剛才看你從那邊走來,就覺得特別的眼熟,你都變得這麼漂亮成熟了。”
大嬸一邊說,一邊從烤爐上挑選了一根看起來香噴噴的紅薯,放在紙袋子裡面,遞給了麥小麥,“來來來,大嬸請你吃烤紅薯,你看看是不是還有以前的味道。”
“謝謝大嬸。”
麥小麥接過了烤紅薯,低頭掏出錢包想要給錢,被大嬸制止了,“真是的,這是大嬸請你的,不用付錢。”
“大嬸,這怎麼好意思?你是做生意的。”
“大嬸賺的錢不多,還是能請得起你吃根烤紅薯的!別客氣,最多下次你再遇見我,就花錢買了。”
“好的,謝謝大嬸。”
聽著大嬸這話,麥小麥的心湧上一股暖意,低頭剝開紅薯皮。
烤紅薯特有的香氣撲鼻而來……
也不知道是被熱氣燻的,還是怎樣,她的眼底溼溼的。
低頭吃了一口,味道還是十年前的味道,但感覺有點不一樣了。
自從程東城離開後,她就再也沒有吃過烤紅薯了。
“對了,小麥,你還和你以前那個小男朋友在一起嗎?我前天看見他在這裡路過呢。”
大嬸忽然說。
麥小麥的手一滯,猛地抬頭看大嬸,滾燙的紅薯,差點嚥住她的喉嚨了,“大嬸,你肯定是認錯人了。”
☆、104。第104章 街頭偶見(3)
“認錯了嗎?我看見那男人的長得和你以前那小男友很像呀,只不過成熟很多而已。不過,他當時匆匆從這裡走過,我叫賣紅薯的時候,他回頭看了我一眼,停頓了一下,又走了。估計是不記得我了,但我記得他。你們兩個,我印象實在太深了。”
大嬸微微搖頭道,“我覺得絕對不會錯。”
“不可能的。”
麥小麥的心像被人用刀捅了進去,然後又狠狠的被攪拌著,吃在嘴裡的紅薯,已經味同嚼蠟了。
“不可能嗎?真的是我認錯了嗎?”
大嬸看見麥小麥這態度那麼的堅決,也就疑惑地懷疑了她自己的眼神了。
“嗯,是認錯了。”
麥小麥點點頭,拿著紅薯對大嬸說,“大嬸,我還有事要趕路,不和你多聊了,下次有空再說。”
“好的,那你慢走。”
大嬸察覺小麥的臉色有點不對,猜測她和程東城應該是鬧矛盾分手了,才不想自己再提起他的,而不是因為自己眼神差認錯人的緣故。
麥小麥匆忙走開,看見剛好有公共汽車停,也就上了去,坐在最後排。
眼裡看著街景,腦海裡卻想著大嬸的話,總覺得哪裡不大對勁。
但是,她又確定,大嬸是不可能再遇到程東城的。
他已經死了那麼多年了。
至於鬼魂這東西,作為一個唯物主義的法醫,是不會相信這個東西的。
人有相似嗎?
應該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