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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斯把酒罐抱了過來,放在她的面前說。
“先得把野雞的毛拔光,洗乾淨,切開再說。”
“好,我來給它除毛!”
普斯用稀泥在野雞身上塗抹了厚厚的一層,生起一堆火,烘烤了一下,然後放地上晾了一下,撥開上面的泥,那毛也跟著全部脫了出來。
“嘿嘿,你這脫毛的方法還挺好的。”
麥小麥大讚。
普斯把野雞脫完毛後,利落地用他的刀子剖開野雞肚子,把裡面的腸子內臟等掏出來剛想要扔,被麥小麥阻止了。
她可是偏愛吃動物內臟的,扔了可惜。
她和普斯親自動手,把腸子內臟等清理乾淨,把野雞切好,用水洗乾淨後,放進那已經喝光的酒罐裡面。
酒罐她沒有洗,還殘留著酒的香氣。
這用來做燉湯輔料,肯定很香甜。
她指揮普斯架好一個簡易的火灶,把裝著野雞和水的酒罐搬上了灶上,蓋好蓋子。
普斯開始生火。
麥小麥讓他先大火燒旺,等到湯水開始沸騰了,就轉為小火慢燉。
普斯一一照做。
湯的特有香味從酒罐裡飄出來,弄得兩個人一邊生火,一邊流口水。
這個時候,阿比斯也泡浴回來了。
他又換上一身飄逸的麻質長袍,披散著溼漉漉的長頭髮,赤著腳緩緩的走來,一副丰神玉立,翩翩如仙的帥樣。
麥小麥看得又發了一下子花痴。
阿比斯也聞到了濃郁的酒肉香氣,肚子一陣咕嚕嚕的響。
他走了過來,疑惑的問,“在搞什麼?”
“爺爺,姐姐給我們煲野雞湯,說很好味的!”
普斯吞了吞口水看向麥小麥,“姐姐,好了嗎?我好想吃呀!”
“快好了!熬久一點,湯的味道更好!”
麥小麥其實比他更加想要吃,“你去把碗和勺子洗乾淨!”
普斯屁顛屁顛的去洗碗。
“對哦,你們這裡有沒有筷子的?”
麥小麥問阿比斯。
阿比斯似乎不懂得什麼是筷子,眨了眨他那雙漂亮的棕眸。
那說明沒有了。
在土著部落,怎麼能期待人家有筷子呢。
更何況,筷子這東西,就只是亞洲人才用的。
她看見旁邊有竹子,就用普斯的刀子,利落地削了三雙筷子洗乾淨。
“姐姐,這筷子怎麼用?”
普斯很奇怪地看著手裡的竹條,又沒有削尖,不能刺東西呀。
☆、754。第754章 樂不思蜀(2)
“等下你看見我怎樣用,就怎樣用。”
麥小麥揭開酒罐蓋子,湯的香味濃郁地飄散。
就連阿比斯都眼巴巴地看著那沸騰著的酒罐。
麥小麥用勺子攪拌了一下,轉臉問阿比斯有沒有鹽。
“有!”
普斯拿出一罐粗鹽出來。
麥小麥放了一點進湯裡面,勺了一點出來盛碗裡,試一下味道。
好香!
野雞特有的濃郁肉香,摻雜著淡淡的果酒香,比張媽和老媽在家裡燉的那些湯鮮美香濃好多了。
“姐姐,能吃了嗎?”
普斯流著口水問。
“嗯,能吃了,可以把火滅了。”
普斯急忙滅火。
麥小麥連肉帶湯,盛了三碗。
“開吃開吃。”
麥小麥很高興地捧起一碗,手裡拿著筷子,示範一下怎樣做。
從碗裡夾了一塊雞肉放進嘴裡。
儘管這肉已經燉過湯,但還是比平時在外面吃的飼料雞好吃很多呀,肉質鮮美,口感極其的佳。
普斯學著她拿筷子,卻怎樣都拿不好,乾脆放棄了。
阿比斯倒是很有天分,照著麥小麥的樣子,很輕鬆地從碗裡夾了一塊雞肉放進嘴裡,輕輕的嚼起來。
以前一直都吃烤雞。
這種煲湯的新鮮吃法,他還從來都沒有過,覺得又是一種滋味。
“姐姐,這湯能喝嗎?”
普斯問。
“當然能喝,最主要就是這湯了,營養非常的豐富。”
麥小麥捧起碗,吹了吹,小心地喝了一口,閉上眼睛陶醉了一下,“好香!”
普斯也學她的樣子喝了一口,閉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