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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錚倒是穩得住,繼續問:“你在網咖上網登記用的身份證是任和志。”男人說:“我哥這次出門,拿錯身份證了。我一直擔心他會給我惹出麻煩,沒想到還真是。”聞錚不置可否,又說:“說一下你昨天晚上的行蹤。”任志和說:“那家網咖是我開的,我在裡面呆了一個星期沒離開過,調監控應該能證明我沒有說謊。”聞錚朝外面做了個手勢,站在喬修身邊的越松便離開了。系統仍然不信這個任志和說的話,‘我不可能出錯,肯定是他說謊了。’喬修:‘你彆著急,聞錚能問出來。’聞錚問:“你的意思是,你有個哥哥叫任和志,你們長得很像。你和你哥怎麼區分?”任志和說:“我們是挺像的,要是不開口站在一起,連我媽都不一定能分出來。他耳朵上比我多一顆痣,這就是區別。”他說到這裡,試探地問聞錚:“警察同志,我哥到底犯什麼事了?”聞錚說:“昨晚十點多臨近十一點,有人在濱河小區外面,殺害了記者白子晉。兇手的體貌特徵和你十分相似。”他一說完,任志和就恍然大悟,說:“我知道這件事,網上都鬧翻天了。可是兇手不是宇達製藥公司的老闆嗎?不瞞你說,我看了影片,也覺得裡面那個兇手和我長得挺像的,可是他頭頂有一小塊禿頭,我可沒有,我哥也沒有。你不信你過來看。”他歪著頭,讓聞錚仔細瞧。外面的喬修一陣無語。系統說:‘這個任和志和屠宇達身材相當,但臉只有八分像,行兇時,應該是透過化妝技術,改頭換面了。’喬修其實一直沒有機會看到屠宇達長什麼樣,聽到系統這麼說,他仔細看了看裡面不知道是任志和還是任和志的男人,覺得他除了一臉橫肉,五官還是挺協調的。審訊室裡,聞錚站起來,走到任志和麵前,仔細檢查了一下他的頭頂,頭髮濃密,果然沒有硬幣大小的禿頂。他又讓任志和將袖子擼起來,發現他的右手臂上,也沒有熊貓的紋身。聞錚不動聲色又回到椅子上,繼續說:“屠宇達的嫌疑已經洗清了。”任志和脫口而出道:“那也不能證明我哥就是兇手啊!”聞錚又問他:“任和志現在在哪裡?”任志和說:“他整天遊手好閒的,我們家裡人也不知道他在哪裡。”聞錚:“他沒有成家嗎?”任志和說:“沒有,我們兄弟兩個都沒有。其實我不比他好多少,也就是開個網咖混日子,我哥基本上一個月找我一次,他不找我,我也聯絡不上他。”聞錚接著問:“你認識文沫沫嗎?”任志和露出一絲茫然的神色,搖搖頭,說:“我不認識,這是什麼人?”聞錚繼續說:“任和志每個月都會給文沫沫打一筆錢,這事你知道嗎?”“不可能。”任志和斬釘截鐵地說,“我哥哪有那個閒錢?他沒有正經工作,偶爾打個零工,能顧住自己就不錯了,哪還有錢養別人。”聞錚沒回答他,又接著問了幾個問題,見任志和確實答不出來,便結束了審訊,只交待他暫時不能離開,等網咖的監控確認案發時他不在現場,才能走。任志和倒是挺配合的,說等一會兒沒事,但是警察一會兒要送他回去。他說:“現在這個時間段,網咖的生意正好,你們把我抓走了,那些經常上網的人肯定以為我幹了什麼事,你們要不把我送回去,解釋清楚我就是被誤抓的,那我網咖的生意要受多大的影響啊!。”聞錚直接站起身,說:“可以,如果真是誤抓,是我們工作失誤,應該由我們消除影響。”他站起來朝外面走,喬修也朝著門口,等著他出來。系統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斷出錯了,他說:‘我不相信,我要自己去看網咖監控。’喬修也不管他,和聞錚相視苦笑,沒有說話。又過了半個多小時,越松才回來,說:“網咖的監控影片,的確能證明任志和一直在網咖沒有出去過。”聞錚不由皺起眉,越松又問:“那我們放不放人?”按照流程,現在證明他們的確抓錯了人,是應該把任志和放了。但是聞錚隱隱有種預感,覺得人一放,可能會壞事,便一時猶豫不定。喬修插嘴說:“不能放。”聞錚和越松都看向他。系統興奮地說:‘宿主,你相信我的判斷?’喬修道:‘任志和和任和志兩個人既然這麼像,互相冒名頂替也很容易,他說兩個人差別就是耳朵上有一顆痣,那也許本該是任志和耳朵上有一顆痣呢?’越松露出一絲茫然,說:“這兄弟倆的名字,簡直要我把搞暈了。”喬修眨了眨眼睛,說:“我的意思是,裡面這個自稱任志和的,也許是任和志。他有可能不是網咖老闆,而是殺人兇手。”越松點點頭,“雖然聽不懂這彎彎繞繞的,但是我明白你的意思。隊長,”他把視線轉到聞錚這邊,“那我們就再拖上一拖,看他會不會露出什麼異常。”拖字訣有時候還是挺好用的。聞錚想了一會兒,卻說:“我們用最簡單的辦法,採集他的指紋和資料庫進行比對,看他到底是任和志還是任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