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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最後兩人唇舌分開的時候,拉出了一道銀絲。葉瑾歌的臉紅得快要冒煙了,蕭宸臉上還是溫柔無奈的神色,伸手將她嘴邊的銀絲抹去。“怎的又親上來了?又是因為好看?”“嗯!”雖然臉紅得要命,葉瑾歌還是大膽直率地承認了。“剛才只是親了你女裝的樣子,男裝的我都沒親過。”蕭宸失笑,“你呀……”她只當是小女孩看見好看的東西都喜歡,在她心裡,這喜歡是和葉瑾歌平時看見花覺得好看就喜歡是沒什麼兩樣的,所以也就不多在意。之後,哪怕葉瑾歌不時貼上來抱著她親,她也都一一縱容了。她就那樣清醒卻糊塗地,忽略了她逐漸沉淪的過程。等到她日後發覺的時候,已經太遲太遲了,那時候的葉瑾歌早就被她的忽視折磨得近乎瘋魔。而那時候,她也才發覺,原來一直沉淪的,從來不止葉瑾歌一個。 也不知道是不是架空的原因,皇宮裡有些花盛開得有些詭異,比如通往御花園的小徑旁一排的藍花楹,葉瑾歌穿越之前去雲南旅遊的時候見過這種花樹,對它多少有些瞭解。這種花樹並不嬌氣,但是從氣候來說,還是更適宜生長在陽光充足、氣候溫暖的南方,而長安按理來說,也應該和前世她學的歷史上的長安一樣,在陝西一帶,而且這種花樹是民國才引進的品種。如果這個世界是一本書的話,肯定就是是一本漏洞百出、bug滿滿的小白文。不過,能在這個陌生的世界看到熟悉的花,她還是稍微覺得有些開心。雖然知道蕭宸在皇宮裡住了十幾年了,肯定看過這花很多次了,她還是想摘一朵回去送她。只是她嚴重高估了自己的身高和彈跳能力,怎麼跳都夠不著。但給蕭宸送花這個念頭起來了怎麼也滅不了,她和這花樹硬是槓上了,跳得她都腿軟了,還是不肯放棄,葉瑾歌雖然在古代生活了也差不多有大半年時間了,但骨子裡還是個現代人,見一直夠不著,眼神落在樹幹上,瞬間起了爬樹的心思。正好旁邊一棵花樹生長得極為不羈,在她大腿位置處的樹幹就有一坎,她踩著那個坎就要往上爬。正當她一隻腳已經踩上去了,手就要用力把自己也弄上去的時候,旁邊忽然有一道身影飛起,踩了兩下樹幹,而後身姿優雅地在枝頭折了一枝花下來,遞到了她的面前。那人剛才在樹幹上蹬了兩腳,本就開得極盛的花樹簌簌抖落了一片繁盛的花雨。“給,你是想要花嗎?”葉瑾歌從那遞到眼前的花,順著那手一路看了上去,神色微微怔住。那花許是開在頂端開得極盛的一枝,一連串飽滿的花瓣墜在枝上,連盛開的弧度都顯得生機勃勃,深深淺淺的藍紫色混在一起,像是一片紫色的雲停留在他手上。而那手白皙修長,骨節分明,葉瑾歌高中的時候學的理科,大學學的雖然是文科,但也是和國文干係不大的日語,但看到那手的瞬間,她忽然想起高中的語文老師講起杜甫的時候,講道杜甫的風格雖然是沉鬱頓挫,但他的沉鬱裡也不乏細膩柔美,而舉例時說的用過這麼一句詩——肌理細膩骨肉勻。而抬頭看清那人的臉的時候,恍然間,她將那句詩的前面半闕也想了起來——態濃意遠淑且真。雖說原句是形容楊貴妃,後續也是諷刺之詞,尖銳又辛辣,但就這兩句而言,確確鑿鑿是形容美人的華麗——和她眼前所見之人、如出一轍的,華麗之美。葉瑾歌原本以為蕭宸已經是她見過的顏色最盛之人,但見了這人,才發現原來世間還有這樣一等一的絕色,非她言語所能描繪,大腦所能想到的,也是杜甫的一句詩——冠蓋滿京華。“不是要花嗎?”那人見她久久不動,伸手又將那花往前遞了一下,有些疑惑地問她。葉瑾歌有些遲疑地接過花,“謝謝。”花拿到手了,葉瑾歌就想回東宮去找蕭宸,接過走了兩步,發現那人跟在自己身後,宮裡沒有別的皇子公主也沒有妃嬪,此處過去只有東宮。而容貌如此之盛、能旁若無人不受召便能隨意進宮,目的地還很明確就是東宮,思來想去,便唯有傳說中的昭王了。葉瑾歌小心翼翼地地回頭,試探道:“王叔?”那人眼底浮起一絲困惑,正當葉瑾歌懷疑是不是自己猜錯了的時候,他卻恍然道:“你是宸兒的……太子妃?”他中間古怪地停頓了一下,葉瑾歌只當他在猶疑,並沒有多想。兩人並行一齊走回東宮,剛進去大殿,昭王一眼就看見了拿冰供著的糖葫蘆,臉上閃過一絲動容的神色,語氣卻是有些哭笑不得的無奈。“宸兒也是的,我送她的糖葫蘆,又不是多稀罕的東西,居然還拿冰存著。”葉瑾歌腳步一滯。“……王叔送的?”她的聲音有些發顫。昭王笑了一下,“她這幾日又沒有出宮,若是這是初三那晚拿回來的糖葫蘆,那自然就是我送的。”葉瑾歌低下頭,神色不明,“……哦,原來是王叔送的。”作者有話要說:昭王知道蕭宸身份但他當初閒散慣了,不願意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