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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出息,總要自己闖蕩有風險。但閨女不一樣,那時候有錢人家娶媳婦清一色的女大學生。把你小嬸供上去了,彩禮要是真能要個十萬二十萬的,能抵上仨兒子少奮鬥十年都不止。”以那時侯的物價,別說上十萬,就是幾萬那都是大數字。“那要真這樣幹嘛領回去……對了,她自己找人來著。”林謙嘆口氣。其實說起來,張小雨的眼光是沒錯的。有句老話說的好,莫欺少年窮。張家人嫌棄人家窮,寧可逼著張小雨嫁給一個二婚的,也不肯成全他們倆,結果弄丟了真正的金龜婿。 說服爺爺“當初其實村裡人都勸他們家就這樣吧,畢竟人家是大學生,而且孩子都生出來了。誰能保證以後一直窮下去?萬一以後人家真出息了,還怕補不上彩禮錢?可人家不那麼想,說什麼也把她領回來了。那年你十五,應該有點印象吧?那年村裡有個姑娘跳河,就是她。可張家人鐵了心了,就把她關屋裡一個多月,直到她點頭。”何陽軒聽著猜到點什麼,也沒直接開口問,反正過後林謙會告訴他。“說句實話,就算不同意跟那個男的,就這麼匆忙嫁給我廣田叔也不合理吧?就算按他們想法,這麼做不是賠本的買賣嗎?”就算李廣田是林謙叔,林謙也是真心覺得,李廣田配不上張小雨。何陽軒開口道:“多半是覺得沒結婚就生孩子的女人不值錢了。遇見個彩禮出的高的,就樂不得把賠錢貨送出去了,好歹能看見錢。”林謙跟何陽軒中間隔著個爺爺,二人對視了一眼,林謙道:“真不知道該說這是目光放得遠還是鼠目寸光。”林謙是爺爺唯一的孫子,沒有姐妹對比,加上爺爺本來就不是個太傳統的人,所以林謙接觸到的這種事情少之又少。“甭管怎麼說,弄不好我小嬸還離不開她家裡人控制。要是真見錢眼開再把她嫁哪兒去,就看以前那些事,我小嬸弄不好啥事都聽了。”孃家人對出嫁的閨女影響較少,可對死了丈夫的閨女那基本上恨不得攥手裡擺弄。當然,這些都是指吸閨女血的人家。算起來,林謙的親媽也屬於這種。不然,就算林謙媽真的不想負責任離開,也不可能在那麼短時間內就再嫁,還是嫁給一個動不動就家暴的人渣且二十年都跳不出那個火坑。沒有孃家的干預,說給誰誰都不信。“那也是人家事。咱家瞭解,以後出門說話別說著忌諱就成。我知道的事情不多,那是因為以前你在外地,我一個人在家裡能不出門也就不出門了。這往後日子困難,咱仨過日子,這村裡你不想摻和也得多瞭解瞭解。沒瞧見我最近跟那幫老頭老太太往一塊混嗎?那些爛事聽就聽了,就當看戲。沒事多點心眼,遇見是非躲著點,遇見誰困難能伸手伸手,村裡也就是這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