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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時,距離十一點還有五分鐘左右。苗苗一改平時的嘻哈風,她穿了件白襯衫,搭著做舊的牛仔褲,白球鞋,臉上也沒濃妝豔抹,乾乾淨淨的,露出清秀的五官。今晚的一週年紀念日的主題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終。我看著苗苗,想起初次在機場看見她的情形,有些恍惚,“什麼時候接的?”“下午。”苗苗甩甩一頭長髮,“怎麼樣?像不像清純美少女?”我說,“沒有你短髮有靈氣。”苗苗,“……”我在吧檯前坐下來,看苗苗給我點酒,耳朵上的銀耳釘閃閃發亮,“你是不是該上臺了?”苗苗說,“就去。”她變魔術似的拿出一支口紅,塗在自己的嘴巴上,下一刻就勾出我的領帶,在上面留下一個豔麗的唇印,搶在我前面說,“親愛的,你長得太可口,為了防止你被人吃幹抹淨,我得給你蓋個章。”完了就威脅的嚷,“不許擦掉!”苗苗一走,調酒師就跟我開玩笑,“苗苗姐的擔心是對的,先生,從你一進來,酒吧裡都沸騰了。”我不奇怪他能叫出苗苗的名字,都是同事。調酒師忽地神秘兮兮的趴過來,“先生,你是那個吧。”那個?這懷舊的說法讓我抬起頭,看了眼細皮嫩肉的男孩,“多大了?”調酒師不知道是誤會了什麼,頓時羞澀的笑,“十九。”我說,“好年紀。”調酒師的笑從羞澀變得油膩,像個老油條,他把調好的酒推給我,“先生,這杯酒我請你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