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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總是擅長高高在上去點評別人,但落到自己頭上,未必能好半分。再後來,她走不動路,只能躺在床上看書,連畫筆都拿不穩。“原本,我還想送你這幅荷花圖的。”她輕輕笑了起來,“誰知道,實在畫不動了。”荷花圖上,至少有一半的荷花還沒有上色,只勾了線而已。“沒關係,我很喜歡。”“那就留個紀念吧,我也沒給別人留下過什麼有意義的東西。”“我會記得的,阿櫻,”他握著她的手,“我會一直一直記得你。”她看著他的眼睛,有情人眼裡,愛是藏不住的,只要對視那一秒,就足以知道對方是不是也為你怦然心動。可有什麼用呢,太遲了。她抽出手,微微笑:“記得我做什麼,忘了我吧。”七月裡,她病得更重了,一天裡很少有時間是清醒的,霍雲松說:“我可以請到很好的醫生。”“不要了。”她把手放在他的手心裡,“我很疼,真的很疼,這樣的日子,早一天結束都是好的,你不要把我留下,讓我走吧。”他情難自己,不禁問:“如果是我請求你留下來呢?”“不行。”她輕輕笑起來,“這輩子,我不會為任何人留下了,下輩子吧。”他微微垂下眼瞼,忍住那一閃而逝的淚光。“說點開心的呀,雲松。”她的手指觸碰著他的手心,“我已經很難受了,你知道嗎,我想起我小時候吃過的很多東西,但是我連一粒米都咽不下了,我都這樣了,說點開心的事吧。”他拍了拍她的手背:“等我。”他取了一張琴來。琴聲很美妙,她聽完卻笑:“很好聽,可我不懂音律的,你彈的是什麼?”“漢廣。”南有喬木,不可休息。漢有遊女,不可求思。孟櫻怔了怔,欲言又止。他假作不知,雲清風淡地借了別人的典故:“張約齋鎡,性喜延山林湖海之士。”孟櫻明白了,她彎唇一笑,沒有想到他會那麼說:“銀絲供呀?”《山家清供》裡有那麼一個有趣的故事:張約齋鎡,性喜延山林湖海之士。一日,午酌數杯後,命左右作銀絲供,且戒之曰:“調和教好,又要有真味。”眾客謂必膾也。良久,出琴一張,請琴師彈《離騷》一曲,眾始知銀絲乃琴絃也。調和教好,調絃也;要有真味,蓋取淵明琴書中有真味之意也。張中興勳家也,而能知此真味,賢以哉!這裡的銀絲供,自然不是菜,但卻被記進了菜譜裡,成為了一件風雅的趣談。她說咽不下飯粒,他便彈琴一首,這琴聲不能飽腹,卻能悅心。臨死前一天,她彷彿有了預感,問他:“荷花開了沒有?”他往窗外看了一眼:“只有花苞呢。”“那看來我是看不見了。”她說,“我死後,把我的骨灰葬入荷塘吧。”他說:“好。”“不要為我報仇,不值得。”即便不問,她也隱隱感覺到他不是尋常人,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為她復仇輕而易舉。可是,有什麼仇呢?如果前半生不堪的遭遇,能夠換來這三個月的平靜相守,那也是值得的。她早就不恨不怨了。他不願意欺騙她,所以只能微微笑了笑。之後,孟櫻病逝,他如她所願,將她的骨灰葬入荷塘。三個月後,他在苦海寺出家。後來,陶柏在每年荷花盛開的時候來這裡悼念她,每一年,他都在荷塘邊燒掉一首悼詞。第二十年,他燒掉的是松尾芭蕉的俳句:塚も動けわが泣く聲は秋の風。悼君我悲慟,化作秋風蕭瑟聲,墳冢也驚動。而他呢?晨鐘暮鼓,欺騙的不過是世人的眼睛,人人都以為他看破紅塵,實際上每天夜裡,他都會夢見她,六根不淨,出家只不過是為了矇蔽有心人的眼睛。他的心,從來沒有離開過塵世。曾見仙人海上來,遺我朱櫻栽高臺,少年慕戀不知起,欲效劉郎常徘徊。仙人辭去二十載,紅葉三千沉碧海,晨鐘暮鼓欺世人,夜夜夢魂訪蓬萊。第二十一年,他睜開眼,發現自己回到了霍家,那一年,他二十五歲,孟櫻二十歲。兩年後,他到了青萍。今年已經是他們結婚後第五個年頭了。那一天深夜,孟櫻從夢裡醒來,霍雲松攬著她睡得正熟,她輕手輕腳起來,披上睡袍,走進書房裡。天光乍亮時,霍雲松找到了她,大為訝異:“阿櫻,你怎麼起來的那麼早?”“睡不著了。”她擱下筆,輕輕吹乾墨跡,“夢見了很多荷花,就畫下來了。”霍雲松頓時怔住,這幅荷花圖……不就是前世她沒有畫完的那一幅嗎?“阿櫻……”他驚疑不定地看著她。她卻恍然不覺,清淺地微笑:“好看嗎,送給你吧。”她把畫的邊角都壓齊整,“畫的時候精神,現在好睏。”她拉著他的手,“我們回去再睡一會兒。”霍雲松被她拉著走了幾步,突然停住腳步:“阿櫻。”“嗯?”孟櫻轉身看著他。霍雲松把她拉進懷裡,捧著她的面孔,深深親吻她的唇,激烈的唇齒糾纏後,他聽見孟櫻輕聲笑了起來:“這是怎麼了?”“沒什麼。”是沒什麼,只不過,那一刻他突然意識到,或許被振靈香帶回來的,並不僅僅是霍